招标
合肥皖安交通标牌厂厂区机动车停车场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网上招投标)(S3401110849006070001001)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2/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磋商需求
(具体以磋商文件为准)
一、需求说明和要求
序号 | 内容 | 说明和要求 |
1 | 人员到岗 及履约要 求 | (1)确定中标人后,磋商时所报的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施 工现场技术负责人、各专业负责工程师及施工机械等在整 个项目施工期内必须在位,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由 此造成的损失,中标人自行承担并赔偿可能给招标人造成 的损失。 (2)中标人不得擅自更换磋商时所报项目经理及项目部主 要管理人员。确需更换时,须报招标人同意,更换后人员 不得低于中标人磋商时所报人员资质和技术水平。招标人 如认为有必要,可要求对上述人员中的部分人员作出更好 的调整。 (3)中标人未能按照承诺到岗尽职的,招标人将视情况严 重程度对其作出相应处理,给予警告并发出整改通知。如 仍未及时整改,招标人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直至解除合 同,引进新的承包人。招标人还将停止支付工程款项,扣 留任何未付的工程进度款项补偿建设单位的有关损失或工 期延误的损失,并就此向承包人索赔。 |
2 | 材料要求 | (1)中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应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的质量 等级,并须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对材料质量进行检验。中 标人选定的材料供应厂家和价格须经招标人和监理单位认 可。如招标人和监理单位对某种或某些材料的质量有异议,有权提出停止使用的要求,中标人必须服从该要求。若该 材料经权威检验部门鉴定确有质量问题,由此而发生的一 切费用由中标人自负。因中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质量引起 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中标人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2)如本项目招标人对工程质量有特殊需求的,对主要设 |
备及材料提供不少于三个的参考品牌,对于招标人参考品 牌的材料,投标人可选用参考品牌或不低于参考品牌质量 标准的其它品牌;采用其它品牌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 关技术参数证明材料供磋商小组评审,未提供相关技术参 数证明材料或经磋商小组评审未通过的,成交后只能从招 标人参考品牌中进行选择,价格不予调整。 (3)对于招标人参考品牌的材料,投标人如认为参考品牌 有限定性、唯一性、明显不在同一档次等级的或者其他异 议的,应在本项目网上询问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 提交。 | ||
3 | 工程 施工 重点难点 | 本项目需考虑现场洗车房的污水排放井等问题。 |
4 | 报价须知 | 投标人最后报价均不得高于磋商文件(公告)列明的项目 预算、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认定 为无效。 |
5 | 重要说明 | (1)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控 制价)、澄清、修改、补充等相关资料均通过电子服务系统 发布,请投标人自行从网上下载,投标人应当及时查看有 无相关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 (2)在工程项目磋商过程中,投标人最后报价与公布的最 高投标限价(控制价)或项目概算相比降幅过小,或投标 人最后报价明显缺乏竞争性的,磋商小组可以否决其报价。(3)外地建安企业磋商并成交后必须在项目所在地交纳相 关税费。 (4)承包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用工行为,必须严格执行国 家及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 及时足额支付工资。 |
6 | 报价要求 | (1)本项目投标人所报价格包含不可预见费、税金、利润、运输装卸费用等为完成本次招投标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 |
用。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追加成交价格以外的任何费用 或以清单未列明、漏项、工程量错误等为借口要求追加费 用或停工,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责任与损失。 (2)投标人在磋商前自行认真勘察现场和阅读工程量清 单,充分考虑报价风险。 | ||
7 | 项目概况 | 标牌厂厂区北侧机动车停车场改造为钢结构样式,地面改 造为沥青路面,新建洗车房等。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经 前期设计规划,此次改造面积见图纸。 |
8 | 招标人重 点说明 | 1、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法,除招标人提出的设计 变更外,其他原因造成的漏项其费用一律不予办理经济签 证,均视为成交优惠或列入其他组价中,请报价时各单位 综合考虑。 2、中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应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的质量等 级,并须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对材料质量进行检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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