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浦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及垃圾发电厂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编制
金额
20012.4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19/03/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jzy南平施招浦字(邀)[2019]-010号
预算金额20012.4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19/03/11
投标截止时间2019/03/18
公告正文
浦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及垃圾发电厂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编制

浦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及垃圾发电厂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编制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FJZY南平施招浦字(邀)[2019]-010号

致:南平禾泽环境生态咨询有限公司、福州闽水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绿景生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浦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及垃圾发电厂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编制浦城县环境卫生管理所浦环卫【2019】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福建华立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由于项目为市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 BOT 建设项目,根据 BOT 协议,浦城县环境卫生管理所负责的本项目场地的五通一平及边坡防护设计等前期及后期跟踪工作,本次招标人浦城县环境卫生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前期建设过程及跟踪的水土保持监测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浦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及垃圾发电厂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编制。

2.2 建设规模:

1)建设地点: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水北街镇岩鼻村顺湾北;

2)建设性质:新建建设类项目;

3)建设规模:项目规划总面积 6.39hm 2 ,建筑占地面积为 10800m 2 ,道路及广场占地面积 8400m 2 ,绿地面积 1.78hm 2 ,绿地率为 27.77%

4)建设工期:项目于 2018 6 月开工建设,2019 12 月底完工,工期为 19个月。

5)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 20012.4 万元,其中土建投资 11679 万元。来源方式由业主自筹和银行贷款。

2.3 建设地点: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水北街镇岩鼻村顺湾北。

2.4 技术标准:(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2)《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08)(3)《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SL277-2002)以及项目工程特点和水土流失特征,以整个项目工程水土保持防治责任范围为监测区域要求。

2.5招标范围浦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及垃圾发电厂项目水土保持监测

2.6标段划分:

2.7编制周期: 签订合同至水保竣工验收前10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浦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及垃圾发电厂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编制报告

2.8编制费用: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编制费用一次性包干为:8.9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水土保持监测编制资格证书1星及以上资质,同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水保监测能力,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土保持(或相关专业)的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则属于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5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投标人主要编制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7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 (具体数量)个标段,且允许中 / 个标。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3月7 日2019年3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浦城县御景府6号楼101店)购买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前往;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若有疑问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 日前提出;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318 15 30分,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浦城县御景府6号楼101店);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应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购买标书凭证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壹仟元人民币(¥1000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同现场提交(以现金形式,密封并标明投标人名称、工程项目等)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简易招标办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浦城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地 址:浦城县横山北路53号

联系人:张旭 ;电话:15959756745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浦城县御景府6号楼101店(浦城办事处) 邮编:353400

电话:13799121627,13616975510 联系人:张女士,叶女士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