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23
“清廉余姚”微信公众号、网站运维服务
发布时间:2024-07-23
一、 采购人名称: 余姚市监察委员会
二、 采购项目名称: “清廉余姚”微信公众号、网站运维服务
三、 采购项目编号: JCW-2024002
四、 采购内容:
(一)采购项目概况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遵循网络传播规律,创新网上宣传方式方法,进一步提升“清廉余姚”网站、微信公众号传播力和影响力,充分发挥网络舆论宣传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为正风反腐营造良好的网上舆论氛围。
(二)项目管理和服务要求
1.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供应商必须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财务状况、商业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无违约及不良记录。
供应商应具有稳定的美术编辑、文字编辑及后台技术团队提供服务,安排专职人员投入到微信公众号日常运营和维护,要求具有丰富的微信公众号运维经验,要具备熟练使用photoshop、会声会影等图文视频处理软件的能力,能够对图片、视频进行创作、编辑等。有类似工作承接经验,并提供经典案例。
供应商应具有舆情采集、监测、分析、研判等专业团队,能够监测到的舆情信息实时预警,并进行及时的专业化的分析和研判,提供针对性强、具有较高价值的报告。具备舆情监测工作经验,并提供经典案例。
对不称职或不能胜任工作的项目组成员,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配合。
2.服务要求:
一是日常运维。安排专人做好“清廉余姚”微信公众号及网站的日常运营和维护,组建美术编辑、文字编辑及后台技术团队提供技术支持,并提供相关运营数据统计与分析。其中,“清廉余姚”微信公众号推送频率一般每个工作日一次,每次1-2条;“清廉余姚”网站更新每月15-20条;重要节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推送工作按照要求执行。
二是技术支持。围绕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关内容,策划提供具有余姚辨识度的廉洁文化、警示教育视频技术支持;结合重要时间节点,提供定制海报、定制图解、手绘长图等视觉支持;开展H5制作策划、平台活动策划、重要节点文案策划等策划支持,形成网民喜闻乐见的新媒体作品。根据合公众号、网站的运维以及各级媒体宣传报道等需求,安排专人负责有关特色亮点工作、重要会议及活动、城乡风貌人文景观等内容的拍摄工作。
三是舆情监测。提供专业系统监测平台,全年7*24小时不间断地实时扫描全国性、行业性和区域性的境内外新闻站点、新闻客户端、各类社交媒体、传统媒体电子报刊、视频网站及客户端、问答平台等,通过系统采集、识别、过滤,以及人工甄别等手段,及时筛选涉纪涉腐热点信息、敏感信息和倾向性信息,并分级实施预警。同时,对于监测的海量数据以季度为监测周期进行整理分析,围绕对比分析、传播趋势分析、平台分析等内容形成报告。
四是优化更新。根据实际情况及工作需求,实时对公众号和网站子栏目、内文首尾图、飘窗等进行优化更新,以及根据需求做好微信公众号扩展功能的开发。
3.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双方指定专人负责对接合作事项及日常沟通,便于双方提前策划、及时协商相关发布内容,阶段性确定宣传重点、策划宣传方案、实施宣传工作。
二是建立网络安全动态管理机制。签订保密协议,要求专人保管、使用后台登录账号,严格执行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
三是建立节假日值班制度。法定节假日安排好值班人员,确保能随时进行消息推送,应对突发情况。
(三)商务需求
1.服务期:2024年8月-2025年7月
2.服务地点:在采购人指定地点。
3.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所有成本、税费和利润等,由响应人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报价总价;一经中选,报价总价作为中选单位与采购人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响应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响应;
(3)响应人的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最高限价20万;
(4)响应人的报价,应是本项目采购范围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响应人最终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5)除非采购人通过修改采购文件予以更正,否则,响应人应毫无例外地按响应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响应人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
(6)响应人应先到项目地点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响应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4.付款方式:协议签订后,乙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首款,剩余尾款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后无息支付给乙方。
5.履约担保金:无
6.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本合同的顺利执行。任何一方没有充分及时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签署后,任何一方延期履行超过10天或明确拒绝履行本合同义务的,视为单方解除本合同。
7.响应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29日17:00。
五、 采购方式
比价谈判。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余姚市监察委员会
联系人: 芦锦心
联系电话: 0574-89282456
地址: 余姚市北兰江路1号
2、监督机构名称: 余姚市纪委市监委办公室
联系人: 黄建友
联系电话: 0574-89282229
地址: 余姚市北兰江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