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韩科长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汪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20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02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市淮阴区2023-2024年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县项目已由江苏省水利厅以《省水利厅关于淮安市淮阴区 2023-2024 年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县实施方案的批复》(苏水计〔2023〕1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和地方配套,出资比例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7%、区级配套资金83%,招标人为淮安市淮阴区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环境保护综合技术服务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淮安市淮阴区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
本项目位于淮安市淮阴区境内,本项目共分为两个年度工程。
2023年度工程工程建设内容:整治河道 16 条,总长 70.803km,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水系连通:新建赵公河引水闸站 1 座及下游连通涵洞 1.083km;2、河道清障:河道清障 15 条,总清障面积 0.46 km2;3、清淤疏浚:河道清淤疏浚 14 条,清淤总长度 44.762 km,清淤总土方 42.0万 m3;4、岸坡整治:河道新建生态护岸 15 条,护岸总长 90.390km(两岸合计);5、水土保持及景观绿化:河道水土保持及景观绿化建设 15 条,水土保持总面积约 0.41km2。
2024年度工程工程建设内容:建设泰山闸站、古运河引水闸、福兴桥(暂定名)、通济桥、南淮泗河引水闸站等水系连通建筑物5座,整治古运河(大葫芦岛至零起点段)0.96km;河道清障23条,总清障面积0.82km2;河道清淤疏浚19条,清淤总长度30.102 km,清淤总土方约56.24万m3,影响配套建筑物23座;河道新建生态护岸21条,护岸总长52.082km(两岸合计);河道水土保持及景观绿化建设23条,水土保持总面积约0.73km2。
对应投资金额:125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1)环评报批:
①贯彻落实国家环保部门的法律、法规、规章;识别、分析与评价所要求做环评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因素及危害程度,同时为环保行政部门对本项目实施的环境影响审查提供技术依据,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②专项报告:需编制审批主管部门要求的所有前置专项报告并通过管理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
③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通过专家评审,按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并最终通过环保主管部门审批,并取得环评批复。
④负责完成项目建设前的环评报批。
(2)环境监测:涉及施工期环境监测工作,包括地表水水质监测及施工期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弃土场尾水、地下水监测;施工期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施工期噪声监测;土壤监测;生态监测等。
(3)环保技术服务:对施工各参建单位进行环境保护教育培训,对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技术指导;收集资料、对环评及批复提出的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调查;协助甲方做好上级主管部门对本工程环境类的督察(稽查);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协助完善环保专项档案资料收集、归类建档与管理等工作。最终协助项目法人单位完成本工程环保专项验收所有工作。
(4)进行调查。
质量要求:在规定的服务期范围内完成环境保护综合技术服务工作,满足项目批复意见要求;确保工程顺利通过环保专项验收,协助业主完成环保专项验收调查报告网上公示等后续工作。
2.4合同期限
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至工程通过环保专项验收后(预估服务期限2年)。(电子投标文件制作:731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链接诚信库】;
(2)投标人业绩要求:近5年内(2018年10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环境保护技术服务项目(包含竣工环保验收服务或环境监测或环评报告编制等的工作内容)。【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提供合同扫描件,如合同不能反映相关信息的,则需提供相应业主证明材料扫描件,链接诚信库】;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有环境影响评价职业资格证书;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环保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相关证明材料链接诚信库】;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 ;
(7)信用等级要求:/;
(8)其他要求:
①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后及评标期间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②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3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承诺时间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③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承诺时间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④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及招标公告发布前近3个自然月中任意一个月的在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超过法定缴纳养老保险年龄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有效注册工程师注册证书及退休证书,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链接诚信库,原件的彩色扫描件链接诚信库,委托代理人相关资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拟投标单位于2023年10月12日至2023年11月2日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电子化交易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注: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网上招投标诚信库、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诚信库申报具体办法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导航→操作手册→《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水利工程操作指南》,下载相关文件,准备相关资料。(CA证书办理点: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咨询人:孙女士,电话:4000511606。投标单位CA证书激活地点: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联系人及技术支持:陈先生,电话:0517-80996058)。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日9时30分,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电子化交易平台上传;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不见面交易”活动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登录“淮安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观看项目的活动组织,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6.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交通安全等相关责任自负,费用自理。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资质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3.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4.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5.项目负责人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6.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7.其他主要人员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8.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9.信用等级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10.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10.社会保险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11.联合体投标人
不接受联合体
12.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3.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5款规定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且必须清晰可辨,否则将否决其投标;上述各项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其资格后审不合格;如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人资格,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25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总分值为100分,其中单位综合素质:13分;服务实施方案:55分;现场服务人员及投入仪器设备:20分;投标报价:12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2.2.4
(1)
投标人综合素质
(13分)
类似项目业绩 
投标单位自2018年10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综合技术服务业绩(至少包含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竣工环保验收中的2项及以上服务内容),合同额在80万及以上的每个得4分,合同额在80万以下30万以上的每个得2分,最高得12分。(提供合同扫描件,如合同不能反映相关信息的,则需提供相应业主证明材料扫描件)
相关证明材料链接诚信库
12分
企业荣誉

投标单位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
相关证明材料链接诚信库
1分
2.2.4
(2)
服务实施方案(55分)

对项目整体情况的理解
综合考虑投标单位对项目整体情况的理解,投标单位拟开展的工作与本次招标所包含的工作任务及工作范围一致,且表述清晰。投标单位方案设定的最终目标和工作验收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本项最高得6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6分

关键点、难点得理解
投标方案对本次招标所含工作的关键点识别准确,表述清晰,可满足招标人和相关规范导则要求;投标方案对执行中可能遇到的难点考虑周全,其预防和解决措施切实行。本项最高得7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7分

工作思路、工作程序、工作方法
投标单位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环保验收调查等技术服务工作内容工作思路、工作程序、工作方法等,实施过程中采取的工作程序及方法科学,规范。本项最高得1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12分

工作内容及技术方案
投标单位对要开展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环保验收调查等技术服务工作内容论述全面,涵盖本次招标所有的工作内容,条理清晰,且深度和广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满足招标人、相关批复和相关导则规范要求,提交的成果满足相关主管部门批复和环保专项验收规范要求。本项最高得1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15分

工作进度计划及质量保证
投标方案中针对本次招标所包含的各项工作有非常清晰明确的工作计划,且计划可行,满足项目批复和环保验收的需求,且符合实际,并且对进度计划的控制提出可行性的保障措施。提出有针对性的质量保证措施,形成覆盖本次招标全部内容的质量控制体系。本项最高得6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6分

资源配置及组织协调
综合考察投标单位的人员及设备等配置,环保技术综合服务工作协调内容等。本项最高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5分
后续服务及配合工作承诺
环评取得主管部门批复后,投标人拟提供后续的环保相关服务及配合工作的承诺,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4分
2.2.4
(3)
现场服务人员及投入仪器设备(22分)
项目负责人
自2018年10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综合技术服务业绩(至少包含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竣工环保验收中的2项及以上服务内容)(提供合同扫描件,如合同不能反映相关信息的,则需提供相应业主证明材料扫描件),得5分,最多10分。与投标人单位业绩重复不得分。
相关证明材料链接诚信库
10分
专业服务人员
①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人员中(不包括项目负责人)高级职称(环保类或者水利类)人员,每人加2分,最多得4分。
②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中有注册环评工程师的,一个得2分,最高4分。
一人计一次分,不重复计分。
相关证明材料链接诚信库
8分
仪器设备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仪器设备是否充足、合理,酌情打分。
2分
2.2.4
(4)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12分)
本工程环境保护综合技术服务咨询费设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25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具体赋分标准如下:
以最高投标限价作为评标基准价,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基本分8分,在此基础上每下降2万元加1分,最多加4分,本项最高得12分。
采用内插法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字“四舍五入”。
12分

备注:投标人必须按评分标准中相应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且必须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计分。
8.其他内容
8.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
8.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淮安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市淮阴区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处
地址:淮安市淮阴区长江西路78号
联系人:韩科长
联系电话:0517-8703982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
联系人:汪工
电话:0517-83922988
11.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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