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福州水质监测有限公司的委托,对福州水质监测有限公司监测设备仪器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货物及服务进行密封投标。
1.招标编号:闽咨招[2020]142号
2.招标内容、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和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具有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供应商或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为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有u201c统一社会信用代码u201d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2.投标人应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开户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许可证复印件;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和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投标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应提供证明。
3.3.投标人应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
3.4.投标人应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应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u201c信用中国u201d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11月19日至2020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环球广场B区13层)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电子版)每份售价2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者投标将被拒绝。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5点前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
7.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在2020年12月14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前(40分开始接收)送至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环球广场B区13层),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地点:2020年12月14日上午 9:00 (北京时间)在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环球广场B区13层)公开开标。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信息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州水质监测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东街104号
联系人: 兰工
电 话:0591-87533793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区13层,邮编:350003;
联系人:谢绍当、陈必
电话:0591-87677863
传真: 0591-87677861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注明用途:福州水质监测有限公司监测设备仪器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可以简写)
帐户名称:福州水质监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账 号:2005728760000185
附:招标货物一览表
合同包号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最高限价(万元) | 备注 | 技术参数 |
1 | 1-1 | 无油隔膜真空泵 | 台 | 1 | 240 | /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1-2 | 四路低本底αβ测量仪 | 台 | 1 | / | |||
1-3 | 液相色谱柱后衍生系统 | 套 | 1 | 包括柱后衍生装置一套;温控装置一套;柱后衍生泵2套 | |||
1-4 | 全自动紫外分光油分析仪 | 台 | 1 | / | |||
1-5 | 连续流动分析仪 | 台 | 1 | 进口设备,测定水中阴离子洗涤剂项目 | |||
1-6 | 快速淘洗装置及配套设备 | 套 | 1 | 进口设备,测定两虫前处理设备 | |||
1-7 | 精密电子天平 | 台 | 1 | / | |||
1-8 | 自动电位滴定仪配套交换单元 | 台 | 1 | / | |||
1-9 | 便携式溶氧仪 | 台 | 1 | / | |||
1-10 | 全自动进样器 | 台 | 1 | PE电感耦合等离子发射光谱仪,型号为AVIO-200配套 | |||
1-11 | 总有机碳仪 | 台 | 1 | / | |||
1-12 | 便携式浊度仪 | 台 | 2 | / | |||
1-13 | 便携余氯分析仪 | 台 | 2 | ||||
1-14 | 超纯水机 | 台 | 1 | ||||
1-15 | 隔水式恒温培养箱 | 台 | 1 | ||||
注: 1、本项目各合同包的交货期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交货(若为进口产品在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内交货)、安装并调试完成。 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安装:由中标人负责将设备按签订合同的具体数量、具体地点运送到最终目的地,中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在一周内负责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直至调试至验收合格交付招标人使用。 4、投标人按合同包进行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5、本项目要求所投货物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制造、所有配件、附件、安装、调试、试运行、备件、工具、技术资料、税金、保险、包装、运输、装卸、检测、检验、验收、培训、保修等一切相关费用。 6、投标人所投货物必须是原厂原包装,通过合法渠道获得。且需在投标文件中列明投标货物的全套产品配置清单,包括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生产厂家等,未列明或任何含糊不清的表达,有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