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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 安徽移动2021-2023年度基站塔桅制作安装选型采购项目于2021年03月30日10时30分开标,并按照国家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完成评标工作,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及中标情况:
一、中选候选人 第1中标候选人:武汉虹信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份额:52.2% 中标份额:47.8% 第3中标候选人:天津京信通信系统有限公司 第4中标候选人:安徽名筑钢塔工程有限公司
二、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质量要求、工期
<交货期>
均进行了响应,并且均符合各项要求。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9位评委根据招标文件中载明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于2021年04月03日完成了本次评标工作。
本项目否决应答的情况: (1)安徽今朝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由于业绩不足5000万,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具有基站塔桅(包括天线美化外罩)的供货制造案例且累计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要求;检测报告的检测指标不全,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投标产品中杆塔类产品钢材原材料的一份合格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出具时间需为2017年1月1日之后。出具第三方检测报告的检测机构需具有CMA(中国计量认证)或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或CAL(中国考核合格检验实验室)资质,检测报告至少需要包含的检测指标为:钢管壁厚、钢管外径、屈服强度、抗拉强度、断后伸长率、镀锌层厚度”的要求。 (2)河北畅盛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由于业绩不足5000万,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具有基站塔桅(包括天线美化外罩)的供货制造案例且累计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要求;未提供有效的基本账户证明材料,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投标保证金”的要求。 (3)河北宏达钢结构有限公司由于业绩不足5000万,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具有基站塔桅(包括天线美化外罩)的供货制造案例且累计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要求。 (4)河北冀鑫通讯设备有限公司由于检测报告的检测指标不全,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投标产品中杆塔类产品钢材原材料的一份合格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出具时间需为2017年1月1日之后。出具第三方检测报告的检测机构需具有CMA(中国计量认证)或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或CAL(中国考核合格检验实验室)资质,检测报告至少需要包含的检测指标为:钢管壁厚、钢管外径、屈服强度、抗拉强度、断后伸长率、镀锌层厚度”的要求。 (5)衡水科航金属结构有限公司由于业绩不足5000万,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具有基站塔桅(包括天线美化外罩)的供货制造案例且累计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要求。 (6)衡水中天钢结构有限公司由于检测报告的检测指标不全,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投标产品中杆塔类产品钢材原材料的一份合格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出具时间需为2017年1月1日之后。出具第三方检测报告的检测机构需具有CMA(中国计量认证)或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或CAL(中国考核合格检验实验室)资质,检测报告至少需要包含的检测指标为:钢管壁厚、钢管外径、屈服强度、抗拉强度、断后伸长率、镀锌层厚度”的要求。
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证书:
本项目不涉及。
四、联系方式和提出异议的渠道:
1、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姓名:方亮
招标代理机构人员电话:18756916625
招标代理机构人员邮箱:ahydgczb@163.com
2、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提出异议:
异议电话:0551-62791228、62791217(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00-17:30)
邮箱:ahydzbb@139.com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6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五、提出异议的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投标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负面行为责任。
招标人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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