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定于2024年7月16日上午10时至10时30分(北京时间,延时除外)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对泰安市第二殡仪馆项目产生的统料一宗进行公开拍卖(采用网上竞价的方式确定买受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信息
1、委托人:泰安市岱岳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标的状况:泰安市第二殡仪馆项目产生的统料一宗,共计约160485立方米,折合约402817吨,现状拍卖,石料种类、数量、质量、方量、规格等均以实际现状为准。
挂牌起始价(不含税):10元/吨,竞买保证金:40万元。
3、展示时间、地点: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7月15日16时止,标的所在地。
4、竞买人在公告期内,须亲自实地看样,详细了解拍卖标的的位置、石料种类、规格、质量、数量、瑕疵、方量等全面情况。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愿承担一切有关责任。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1、(1)竞买人须为合法合规的砂石加工企业;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委托报名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复印件均加盖公章;(2)不符合本公告竞买资格要求参与竞买报价的,或未按规定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不得参与报名。
2、竞买人可自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7月15日16时前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taggzyjy.com.cn),未注册用户在“电子化交易 ”栏目中办理“主体登记”,已注册用户在“电子化交易”栏目中“电子交易平台”登录报名,并凭交款单、相关资料自行到山东瑞融拍卖有限公司办理资格审查手续。未经拍卖公司资格审查参与竞价的,视为拍卖无效,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责任。
3、竞买人应按要求及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应当以申请人的身份缴纳;竞买保证金以标的为单位逐宗缴纳,每笔竞买保证金只对应一宗标的。
三、竞买工作流程
(一)竞价报名
公告时间: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7月15日
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界面登录方式:见网站“精细化服务→国有产权→我是竞买人 ”中的《产权竞买人操作手册》、《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竞买人》。
注:对于划分标的的项目,竞买人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后,务必按交易须知的要求填报你所要报名的标的,因误报、漏报项目标的而带来的后果由各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网上竞价交易须知的获取
竞买人须联系拍卖公司获取拍卖文件。
(三)交纳竞买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为:以标的基本信息为准。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形式:竞买人必须采取电汇或网上银行的方式交纳,不接受银行 ATM 现金存款转账、柜台现金存款和支付宝等方式交纳保证金。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以到交易中心账户时间为准):2024年7月15日16时前。
户名、开户银行、保证金交纳账号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账号(如划分多个标的,每个标的会产生一个账号,须按标的分别交纳)。
网上报名系统保证金界面登录方式:见网站“精细化服务 ”栏目中的“ 国有产权 ”-“我是竞买人 ”-《产权竞买人-新版操作手册》。
(四)增价幅度及竞价起始时间
增价幅度为:0.5元/吨。
竞价时间:2024年7月16日 10:00-10:30
竞价结束前 30 秒,系统自动转入延时竞价阶段。
延时竞价阶段:网上竞价系统以 30 秒倒计时为延时竞价时限,如在 30 秒内任一参加网上竞价的竞买人有新的报价,网上竞价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再顺延 30 秒,所有参加网上竞价的竞买人均可继续报价。在 30 秒倒计时期间没有竞买人进行报价,网上限时竞价结束,同时系统显示最高报价、起始价及竞价结果,报价最高且符合竞买资格要求的竞买人为竞得人。
四、重要提示:
1、本次只接受符合该标的资格要求且为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报名。本次交易标的竞买人未取得本公告要求的竞买资格参与竞买报价的,或未按规定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资格审查不合格,竞买保证金将一律不予退还。
2、因未及时办理会员注册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或未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竞买人应自行到现场全面充分勘查、检验处置范围内砂石等资源的种类、质量、数量等现状情况,因勘查不到位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人一经出价,即表明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标的数量、质量等现状及瑕疵,拍卖成交后不得拒绝接受本次拍卖标的。
4、本次拍卖标的按现状拍卖,竞买人应充分认识和理解并自行判定拍卖标的的复杂性、市场价值,综合考虑处置范围内标的物的种类、质量、数量、权属、方量、重量、规格、品质等因素,委托人、拍卖人不对标的物的种类、质量、数量、权属、方量、重量、规格、品质等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所提供的数据文件仅供参考,不作为成交后的移交依据,以移交时的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成交后若因标的质量数量与现场实际不相符均不再调整,买受人应充分踏勘,自行考虑其风险。
5、本次拍卖标的按现状交付,买受人不得对标的物的种类、质量、数量、权属、方量、重量、规格、品质等提出异议,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委托人和拍卖人减免或延期交付拍卖价款及佣金,如有违反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6、买受人须自行协调与周边道路通行、环保、安全等关系,达成相应协议,费用自行承担;清运过程不得妨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及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及运输。买受人须按要求向委托人进行运输线路报备,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买受人未按报备事项执行委托人可单方解除合同,买受人已构成违约所交履约保证金不再退还归委托人所有。
7、买受人自行负责整个清运过程中的安全环保管理工作,遵守国家安全环保法律法规,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8、买受人须严格按照委托人指定的范围并参照测绘图进行清运,不得越界深挖,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9、清运期限为:50天。买受人要严格按照工期进行处置,配合现场施工单位,不得影响项目施工进度。清运过程中,买受人须服从委托人管理,按照委托人规定的清运期限进行清运,买受人不得对此提出异议。
10、因受相关政策调整,致使标的物停止或终止处置的,委托人、拍卖人不予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竞买人应充分考虑以上风险,慎重决策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
11、标的按照现状交付,移交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道路修缮费、砂石装卸货、运输及加工费用,清运砂石所涉及的施工设备设施、人工及水电费用,清运过程中造成的道路损坏及环境破坏的恢复赔偿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12、买受人需按照委托人要求,统一清场式清运标的,每清运一车须在委托人监督下当场过磅称重,每天登记重量与金额,由买受人和委托人按照每天清运的重量据实结算,七天为一结算周期。约定时间内超出合同数量的部分或存在不足合同数量的部分买受人明知,出现此类情形委托人不构成违约亦不承担任何责任,买受人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清场式清运,超出合同约定数量部分依据本合同约定结算,买受人不得以实际外运数量不足合同数量或超出合同数量为由停止外运,否则,买受人构成违约。
1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3日内将200万预付款汇入委托方指定账户,交齐预付款日以实际到帐日为准。本次拍卖标的交接时根据称重计算价格,如买受人缴纳的预付款不够支付款项时,应停止清运。并根据委托方要求缴纳足够款项后方可再次交接清运。由于买受人款项不足造成停止清运的清运时间不能顺延。
五、保证金退还
买受人须在3日内交清预付价款及佣金办理交接手续。竞买未成交者在网上公示结束无异议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买受人凭成交确认书、价款交款凭证等,待标的移交完成并经委托人验收合格后不计息退还保证金。
六、联系方式
山东瑞融拍卖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舜旺路1888号中彩集团B座6楼
联系电话:0538-68651615 18678879655 18865505551
附件:产权竞买人-新版操作手册.pdf 测绘、检测报告.pdf 拍卖文件.pdf 网上交易公告.pdf 价格评估结论书.pdf
山东瑞融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7月8日
附件: 价格评估结论书.pdf 附件: 拍卖文件.pdf 附件: 网上交易公告.pdf 附件: 产权竞买人-新版操作手册.pdf 附件: 测绘、检测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