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农业全产业链绿色一体化生产基地项目监理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6/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ygyzn20230601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陶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协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工0518-8234196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2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0
公告正文

农业全产业链绿色一体化生产基地项目监理
(招标编号:LYGYZN 202306010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一、招标条件
本农业全产业链绿色一体化生产基地项目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连云港益之农农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农业全产业链绿色一体化生产基地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农业全产业链绿色一体化生产基地项目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农业全产业链绿色一体化生产基地项目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本次招标采
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
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
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
质;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
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
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
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
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
局质安处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市区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3.10其它要求:
(1)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15号规定,省外工程监理企业须进行工程监理企
业资质核验,没有进行核验的监理企业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本工程要求投标人在参加工程投标时应慎重考虑拟安排工程管理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
并在相关文件中提出拟安排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名单,监理机构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具有相应
资格的从业人员。
(3)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
挥监理。
(4)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连建发【2021】338
号文执行。
(5)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
日起未超过5年的。
G、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6)投标人确认的总监(项目负责人)应全过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项目总监(项
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有效的法人授权书,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2
年11月至2023年4月连续6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
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7)本工程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
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8)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且在有效期内的单位或项目负责人。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6月20日08时30分到2023年06月28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0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兴亿达大厦西厅14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0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兴亿达大厦西厅14楼
七、其他
农业全产业链绿色一体化生产基地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LYGYZN 202306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农业全产业链绿色一体化生产基地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连云港益之农农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y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新坝镇新坝中路6号。
2.2工程规模:农业全产业链绿色一体化生产基地项目土建安装工程、设备采购,工程造价
约2500万,总建筑面积1925.02 m²;地上总建筑面积:1488.2m°;地下总建筑面积:
43682m²。
2.3招标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
全责任和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所有监理。
2.4监理服务期 150 日历天(与施工期同步,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
24个月并配合至审计结束);
2.5资金来源:已落实;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其它: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
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
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
质;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
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
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
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
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
局质安处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市区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3.10其它要求:
(1)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15号规定,省外工程监理企业须进行工程监理企
业资质核验,没有进行核验的监理企业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本工程要求投标人在参加工程投标时应慎重考虑拟安排工程管理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
并在相关文件中提出拟安排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名单,监理机构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具有相应
资格的从业人员。
(3)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
挥监理。
(4)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连建发【2021】338
号文执行。
(5)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
日起未超过5年的。
G、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6)投标人确认的总监(项目负责人)应全过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项目总监(项
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有效的法人授权书,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2
年11月至2023年4月连续6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
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7)本工程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
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8)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且在有效期内的单位或项目负责人。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请于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6月28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
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 o
5.2获取方式江苏协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兴亿达大厦西厅14
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
(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4)总监证书,社保证明(复印件);
5.3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30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10日15时00分,地点为
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兴亿达大厦西厅14楼开标室。
6.2开标会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举行,投标人应派其授权的代
理人出席。(注: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益之农农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协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兴亿达
大厦西厅14楼
邮 编:222000 邮 编:222000
联系人:陶主任 联 系人:陈工
电 话: 0518-85191213 电 话:0518-82341968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连云港益之农农业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益之农农业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
联系人:陶主任
电 话:0518-8519121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协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兴亿达大厦西厅14楼
联系人: 陈工
电 话: 0518-82341968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上”乡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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