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元市昭化区行政审批局所属的一批报废设施设备整体处置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12/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r2023sc100485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1808075718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08
公告正文

广元市昭化区行政审批局所属的一批报废设施设备整体处置项目

发布时间:2023-12-25 09:05:36 来源:西南联交所 浏览次数:  


标的名称 广元市昭化区行政审批局所属的一批报废设施设备整体处置项目
项目编码 GR2023SC1004850 转让底价 0.399 万元
价格说明 班前椅存在椅腿损坏、缺失、变形,目前成堆放置。办公电脑存在无法启动开机、屏幕损坏,零件损坏等情形,目前为成堆放置。服务器、UPS电源、打印机等均出现不同程度的损坏,目前成堆放置。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3-12-25
是否联合转让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1-08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资产概况

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意向投资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其他详见资产处置情况表。

班前椅存在椅腿损坏、缺失、变形,目前成堆放置。办公电脑存在无法启动开机、屏幕损坏,零件损坏等情形,目前为成堆放置。服务器、UPS电源、打印机等均出现不同程度的损坏,目前成堆放置。


转让方承诺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www.swuee.com)展示;

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广元市昭化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10702MB0N90297D
经济类型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企业类型 其他
所在地区 四川 广元市 昭化区
住所/注册地址 昭化区元坝镇益昌大道118号(欧家河广电中心)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余雪梅
注册资本 692 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 国家机构
经营规模 小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其他部门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广元市昭化区政府办公室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107020084580328
批准单位名称 ——
批准文件类型 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关于同意行政审批局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批复
批准日期 2023-10-07
批准文号 昭财资【2023】19号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0.399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元分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和履约保证金。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三、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报名受让;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提交材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转让标的按照资产处置明细表所列资产整体打包按实物资产现状进行转让和交割(挂牌价含增值税),增值税3%(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详见资产处置明细表。

2本次转让标的报废资产,存放时间较长,无法继续使用,转让方不保证本次转让标的质量、重量、规格、尺寸、完整、功能及性能等,意向受让方在参与受让前必须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的全部瑕疵,一旦成交,受让方不得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本次转让资产存在的瑕疵和其他问题,请意向受让方慎重对待、认真调研,谨慎参与受让。各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现场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080757180  ),成交后,不论标的存在任何问题,均由受让方自行承受,转让方免责。

3、意向受让方需前往标的存放现场查证标的物,对照清单实地确认数量,确认无误后与转让方签订《标的现场踏勘确认书》。成交后,以标的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后附的《处置资产明细表》作为交接依据。意向受让方凭《标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到西南联交所办理报名事宜。

4、本次转让挂牌价不含拆除费等费用,受让成功后,受让方承担标的装车、包装、运输、拆除、搬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并不限于建渣清运、倒场费用、环境保护费、清场费用、运输费用等)。

5本次转让标的不可进行爆破性拆除,并在整个拆除过程中应保证原有建、构筑物的主体完整,如有损坏,受让方须按照市场价予以赔偿。受让方在搬离资产时须拆除建、构筑物的,在拆除前需经转让方同意拆除上述资产需政府相关行政部门审批的,受让方应按照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批准手续;受让方应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资格或聘请具备相应资质、资格的公司依法拆除。否则,由受让方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转运、拆除、装卸对转让方造成的损失由受让方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全部安全事故责任,与转让方无关

6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同时要签署《安全环保协议》,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完成交易标的交接,拆除以及搬离时间由转、受让双方自行协商。

7《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进场施工前),须向转让方交纳履约保证金0.1万元;受让方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全部资产转运、清场工作,且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并结清资产转让价款后,转让方一次性原渠道无息退还受让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因受让方合同约定时间无法办理转运手续造成合同解除,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8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元分所在确认收到生效后的《产权交易合同》,应结算的交易价款和转让方、受让方的交易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账户。

9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税费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10其他事项详见产权交易合同等文件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不参与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0.1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4-01-08 16: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元分所
开户行 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 8111001011800549466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投资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产权转让交易合同样本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资产明细表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1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 动态报价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向女士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13981295505
项目报名联系人 王女士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028-86123311
交易须知
——
风险提示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