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连云港新能源光储充营一体化基础设施示范项目初步设计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6/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连云港新能源光储充营一体化基础设施示范项目初步设计
(XNYGCCYYTHJC-CBSJ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连云港新能源光储充营一体化基础设施示范项目已由海州区行政审批局以海行审投〔2023〕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连云港海州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江苏中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连云港新能源光储充营一体化基础设施示范项目初步设计(XNYGCCYYTHJC-CBSJ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根据连云港市海州区行政审批局海行审投[2023]8号文关于连云港新能源光储充营一体化基础设施示范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为节能减排,保护环境,拟实施连云港新能源光储充营一体化基础设施示范项目建设。本项目位于连云港市海州区、高新区范围内,具体内容为新建经营性停车充电场站共 94个(30个为光伏充电场站、64个为普通经营性停车充电场站)、居民小区充电场站 187 个、477个居民小区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初步设计项目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即XNYGCCYYTHJC-CBSJ标段,招标范围如下:
连云港新能源光储充营一体化基础设施示范项目初步设计,具体工作包括优化场站布局及建设范围,针对优化后建设范围进行勘察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的编制,招标配合、协助发包人履行完善项目报批等后续服务工作。
2.3 勘察设计周期初步安排
(1)初步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概算等相关资料;
(2)测量与勘探资料提交时间:应满足各阶段设计进度的要求;
(3)配合服务:根据发包人需要及时提供工程实施全过程配合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业绩、能力和信誉条件如下:
(1)资质要求: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或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下列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同时具有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乙级资质。
注:投标人需同时具备①和②资质要求或以联合体形式同时具备①和②资质要求参与投标。
(2)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过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设计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方单位的人员)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备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专业)执业资格;投标人拟投入技术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技术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方单位的人员)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备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专业)执业资格。
(4)信誉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要求联合体各成员均满足):
①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②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严重失信主体对象名单(黑名单)”。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3个;③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人,投标文件的签署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④由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公告中进行网上报名(需在预约截止时间前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并完成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副联),且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某一标段投标的,不得再单独递交该标段投标文件,也不得再与其它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该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接收的文件也均不予参加评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中标项目,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相关业绩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3.5 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5.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平台费2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
6.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海州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通灌南路188号世纪凤凰城综合办公楼4楼
邮政编码:222000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518-81595118
招标代理:江苏中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通灌南路102号建院观筑大厦
邮政编码:222000
联 系 人:史工
电 话:0518-81887013
电子邮箱:1156338041@qq.com
9、其他
9.1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9.2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9.3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 7月 12日10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 7月 12日11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开标室(具体室号以现场标牌显示为准)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提醒: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本项目整个开标过程将通过“腾讯会议”视频形式向各投标人进行网络直播:开标前15~30分钟,招标代理将会议号通过QQ发送给各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进入会议室后修改为单位名称,以便区别确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保持在线状态,及时进入视频会议室,并配合招标代理做好相关调试工作,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应遵守相关开标纪律,及时响应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的问询,并对其投标文件及开标、唱标等情况进行确认。
9.4 若本标段报名申请人数少于3家,则本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2023年6月
(XNYGCCYYTHJC-CBSJ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连云港新能源光储充营一体化基础设施示范项目已由海州区行政审批局以海行审投〔2023〕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连云港海州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江苏中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连云港新能源光储充营一体化基础设施示范项目初步设计(XNYGCCYYTHJC-CBSJ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根据连云港市海州区行政审批局海行审投[2023]8号文关于连云港新能源光储充营一体化基础设施示范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为节能减排,保护环境,拟实施连云港新能源光储充营一体化基础设施示范项目建设。本项目位于连云港市海州区、高新区范围内,具体内容为新建经营性停车充电场站共 94个(30个为光伏充电场站、64个为普通经营性停车充电场站)、居民小区充电场站 187 个、477个居民小区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初步设计项目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即XNYGCCYYTHJC-CBSJ标段,招标范围如下:
连云港新能源光储充营一体化基础设施示范项目初步设计,具体工作包括优化场站布局及建设范围,针对优化后建设范围进行勘察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的编制,招标配合、协助发包人履行完善项目报批等后续服务工作。
2.3 勘察设计周期初步安排
(1)初步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概算等相关资料;
(2)测量与勘探资料提交时间:应满足各阶段设计进度的要求;
(3)配合服务:根据发包人需要及时提供工程实施全过程配合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业绩、能力和信誉条件如下:
(1)资质要求: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或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下列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同时具有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乙级资质。
注:投标人需同时具备①和②资质要求或以联合体形式同时具备①和②资质要求参与投标。
(2)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过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设计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方单位的人员)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备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专业)执业资格;投标人拟投入技术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技术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方单位的人员)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备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专业)执业资格。
(4)信誉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要求联合体各成员均满足):
①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②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严重失信主体对象名单(黑名单)”。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3个;③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人,投标文件的签署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④由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公告中进行网上报名(需在预约截止时间前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并完成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副联),且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某一标段投标的,不得再单独递交该标段投标文件,也不得再与其它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该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接收的文件也均不予参加评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中标项目,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相关业绩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3.5 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5.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平台费2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
6.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海州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通灌南路188号世纪凤凰城综合办公楼4楼
邮政编码:222000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518-81595118
招标代理:江苏中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通灌南路102号建院观筑大厦
邮政编码:222000
联 系 人:史工
电 话:0518-81887013
电子邮箱:1156338041@qq.com
9、其他
9.1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9.2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9.3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 7月 12日10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 7月 12日11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开标室(具体室号以现场标牌显示为准)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提醒: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本项目整个开标过程将通过“腾讯会议”视频形式向各投标人进行网络直播:开标前15~30分钟,招标代理将会议号通过QQ发送给各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进入会议室后修改为单位名称,以便区别确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保持在线状态,及时进入视频会议室,并配合招标代理做好相关调试工作,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应遵守相关开标纪律,及时响应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的问询,并对其投标文件及开标、唱标等情况进行确认。
9.4 若本标段报名申请人数少于3家,则本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202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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