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余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吕女士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主办单位、中江振鑫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承办单位现举办“中江县‘三园一街’和继光湖片区策划规划方案征集”活动。本次方案征集活动将公开邀请具有策划规划经验的机构前来申请应征,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通过资格预审选取8个应征人参加征集活动,并提交应征设计成果。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中江县“三园一街”和继光湖片区策划规划方案国内征集
(二)项目选址
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魁山公园、玄武公园、南塔公园、商业街及继光湖片区。
(三)项目规模及范围
策划规划范围:魁山公园(211亩)、玄武公园(132亩)、南塔公园(37亩)、商业街(规模待定)所在片区,继光湖片区(约43平方公里)、继光故居(约0.48平方公里)。
(四)项目定位
魁山公园:在深入了解中江红色文化的基础上,以魁山公园为基础,根据上位规划要求,对总体空间功能布局、建筑风格和景观特色、地下空间利用等内容开展系统研究,打造以红色文化为主题的园林式公园及相关建筑,达到概念设计深度。
玄武公园、南塔公园:打造主题自定的山体公园,规划范围内总体达到概念设计深度。
商业街:魁山、玄武、南塔公园片区周边自选一条街道打造为商业街,达到概念设计深度。
继光湖片区建设集湖泊休闲、红色文化体验、山体运动、水上运动、研学培训、康养度假等功能于一体的全领域覆盖、全功能满足、全流程体验的大型湖泊旅游区。
(五)征集方式
公开征集。
二、项目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承办单位(征集人):中江振鑫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征集组织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征集联系
(一)中江振鑫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女士
联系电话:(+86)17883394612
 
(二)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女士
联系电话:(+86)028-83235896  (+86)18681350072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118号3栋3204室
E-mail:hxctsichuan@163.com
邮编:610095
四、应征申请人资格
(一)应征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机构的,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应征人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及以上资质;
(三)应征人自2005年1月1日(含1月1日)以来,承接过1个设计类似项目业绩、1个策划类似项目业绩;
1.设计类似项目业绩指:承担过建筑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的博物馆或纪念馆或文化馆等文化类公共建筑设计业绩。
2.策划类似项目业绩指:承担过2平方公里以上的文旅项目策划或概念性规划(工作内容须包含文旅项目策划或文旅项目文化创意咨询或文旅项目概念性规划)类似项目策划业绩。
本次征集接受联合体参与,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含牵头单位),应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及各自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本次征集活动,也不得同时加入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的其他联合体,否则,征集人有权取消相关联合体各方应征资格。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通过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
(一)获取报名表:请邮件联系hxctsichuan@163.com,邮件主题为:“中江县“三园一街”和继光湖片区策划规划方案国内征集报名登记表获取”,咨询机构将邮件提供报名登记表及资格审查文件。
(二)报名时间:2023年09月01日至2023年09月18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以邮件达到时间为准)。
六、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方式一:现场递交。请于2023年09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9月18日17点截止),在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118号3栋3204室提交资审资料。
递交方式二:邮寄递交。请于2023年09月18日17:00前(以邮寄资审资料到达时间为准)将相关资审资料纸质版以邮寄方式邮寄至咨询公司。
邮寄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118号3栋3204室
联系人:吕女士
联系电话:(+86)028-83235896  (+86)18681350072
邮编:610095
七、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江县人民政府(http://www.zhongjiang.gov.cn/)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在以上网站发布的内容为准。
八、其它条款
(一)知识产权
1.入围及中选机构设计方案的版权及相关知识产权归征集人所有。中选机构仅享有设计方案的署名权。
2.由征集人提供的资料、软件和其他物品,其所有权(包括版权)等合法权益归征集人。未经征集人书面同意,设计机构不得擅自使用或交由任何第三方使用前述资料、软件和其他物品,否则,设计机构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并赔偿征集人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3.设计机构保证提交给征集人的策划设计图纸、相关文件、资料、方案等项目成果(包括中期和最终成果)以及实现该成果所使用的必要方法不侵犯征集人和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著作权、厂商标识、服务标记、商业秘密、公民的肖像权等),否则,设计机构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并赔偿征集人和第三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4.所有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设计成果署名权归设计机构所有,但所有设计成果在评审后不退回设计机构。征集人及设计机构均不得将设计方案用于本项目以外的任何项目。
5.征集人有权在评审结束公布评审成果后,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无偿使用所有设计成果进行评价、展示、宣传咨询成果。
6.应征人的应征设计方案的使用权归征集人。征集人有权在项目的规划和设计中使用应征设计方案,征集人在项目的设计中或在设计方案调整综合时可以全部或部分使用设计方案的内容,也可以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同时征集人还可对应征方案印刷、出版和展览,可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评价、展示、宣传应征作品,应征人不得提出异议。
(二)应征补偿奖励金
本次方案征集总费用为800万元人民币(含税)。8家入围应征单位递交策划规划方案后分别获得20万元人民币(含税)设计补偿,3家优秀作品应征单位分别获得80万元人民币(含税)设计奖励,最终中选单位承担本项目方案优化、深化服务及后续的咨询服务。征集人支付咨询服务费:400万元人民币(含税)。
按照征集人发布的应征文件奖励制度、合同约定予以支付。
咨询服务费用已包含咨询服务报酬、税收、差旅费、住宿、按合同约定的项目成果制作费(包含但不限于效果图、成果打印装订等制作费)、中选后评审费、电话、传真、快递及复印费等费用。征集人要求的超出服务范围和项目计划以外的费用由征集人提前与中选机构另行协商。
(三)后续咨询服务及合同要点
如中选机构放弃签约或经查实存在影响评选结果的违法情形,无法与征集人签订咨询服务合同的,征集人仍拥有中选机构方案成果的版权和相关知识产权,并由征集人委托其他机构对其方案深化设计。
如中选机构因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签约或经查实存在影响评选结果的违法情形,该机构将被征集人列入黑名单,并将通报中选机构所在地监督管理部门。征集人的后续项目将不再接受该机构的申请,如造成损失,中选机构应当赔偿征集人的全部损失。
(四)后续咨询服务内容
1.对中选方案进行梳理和优化,将专家评审意见纳入修改当中;
2.深化、优化中选方案;
3.配合征集人就该项目向上级汇报及对外宣传。
(五)保密原则
1.公开发布信息后,直到授予中选机构合同为止,凡属于对征集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各阶段入围机构的推荐情况、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任何有关的信息和资料均不得向设计机构与上述工作无关的人员泄露。
2.征集人、评审专家等相关人员在收到设计机构提交的成果文件后,应做好相应的保密工作。评审活动结束前任何人员或机构未经征集人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都不得以任何方式披露、公开或展示成果文件,否则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六)语言及计量单位
1.与此次征集活动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成果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2.除国家相关标准及征集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另有规定外,成果文件使用的度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七)解释权
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征集人。
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设计机构均视为认可本征集公告所有内容。
 
中江振鑫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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