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行政裁决)决定书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5/01/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14232024000128
二、项目名称:洪雅县中山镇智慧茶园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南京金铵大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五里后街五里新城
被投诉人:洪雅县茶叶产业服务中心
地址:四川省洪雅县止戈镇五龙社区止戈大道一段15号
被投诉人:四川欧凌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湖滨路南四段212号
相关供应商:联通(四川)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天府新区兴隆街道成都科学城湖畔路西段99号天府菁蓉中心D区
四、基本情况
南京金铵大数据服务有限公司不服洪雅县茶叶产业服务中心未在法定期限内就“洪雅县中山镇智慧茶园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14232024000128)作出质疑答复,2024年12月20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4年12月23日收到该公司投诉书并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1:采购文件更正后,删除“网络租用服务”,致使供应商无法正常报价,是以其他不合理要求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投诉事项2: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过多检验报告,是以其他不合理要求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投诉事项3:本项目不应属于“服务类”。
投诉事项4:采购文件将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3种高级证书作为评分标准,是以其他不合理要求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投诉事项5:采购文件将特定且过多的证书作为评分标准,是以不合理要求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不成立,投诉事项2、3、4、5均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洪雅县财政局
2025年1月23日
二、项目名称:洪雅县中山镇智慧茶园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南京金铵大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五里后街五里新城
被投诉人:洪雅县茶叶产业服务中心
地址:四川省洪雅县止戈镇五龙社区止戈大道一段15号
被投诉人:四川欧凌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湖滨路南四段212号
相关供应商:联通(四川)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天府新区兴隆街道成都科学城湖畔路西段99号天府菁蓉中心D区
四、基本情况
南京金铵大数据服务有限公司不服洪雅县茶叶产业服务中心未在法定期限内就“洪雅县中山镇智慧茶园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14232024000128)作出质疑答复,2024年12月20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4年12月23日收到该公司投诉书并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1:采购文件更正后,删除“网络租用服务”,致使供应商无法正常报价,是以其他不合理要求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投诉事项2: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过多检验报告,是以其他不合理要求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投诉事项3:本项目不应属于“服务类”。
投诉事项4:采购文件将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3种高级证书作为评分标准,是以其他不合理要求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投诉事项5:采购文件将特定且过多的证书作为评分标准,是以不合理要求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不成立,投诉事项2、3、4、5均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洪雅县财政局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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