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苏州市公安局的委托,苏州恒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就其冷水机组、末端风机设备、冷却塔及其管路维保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冷水机组、末端风机设备、冷却塔及其管路维保
项目编号:SZHT2019-C-011
二、磋商信息:
磋商时间:2019年11月19日10:30
磋商地点: 苏州市莲升路苏州城市生活广场西楼5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
评标小组名单:赵雨瑞 朱敬平 董钧
采购项目的简要说明:冷水机组、末端风机设备、冷却塔及其管路维保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报价 | 维保期限 |
1 | 冷水机组、末端风机设备、冷却塔及其管路维保 | 项 | 1 | 280000 | 2年 |
合计 | 金额大写 贰拾捌萬元整(¥280000) |
成交单位:无锡市新锦东冷暖设备有限公司
成交单位地址:无锡市运河东路555-2301
成交金额:贰拾捌萬元整 ¥:280000.00
三、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
预算金额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
预算金额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8%;
预算金额1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5%;预算金额5000万元以上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25%。
说明: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预算金额为基数依据,按以上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收取。例:如预算金额为150万元,则代理服务费=100万元以下部分×1.5%+(150万元-100万元以下部分)×1.1%。如按上述方法计算的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元整的,则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3000元整计收。
收费金额:柒仟壹佰零伍元陆角伍分(¥7105.65元)
四、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 :
采购人名称:苏州市公安局
联系人:董钧 电话 :13073306637
(二)、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樊亚男、梁书方 联系电话/传真:*-62728826、62728827
联系地址:苏州市阳澄湖东路*号*-*室 邮政编码:215000
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苏州恒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9日
附件:1572588601845SZHT2019-C-01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