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池峰路(南迎宾大道-凤池路)快捷化工程勘察设计、勘察监理及设计审查(咨询)招标补遗书(第一号)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3/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晋设招20240313004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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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峰路(南迎宾大道-凤池路)快捷化工程勘察设计、勘察监理及设计审查(咨询)招标补遗书(第一号)

发布时间:2024-03-14 14:09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池峰路(南迎宾大道-凤池路)快捷化工程勘察设计、勘察监理及设计审查(咨询)招标补遗书(第一号)

招标编号:晋20240313004

致各投标人:

现对池峰路(南迎宾大道-凤池路)快捷化工程勘察设计、勘察监理及设计审查(咨询)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如下:

1. 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条款“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修改为:在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系统在线发布。

2. 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正文第3.5.3条款内容修改为“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页截图以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本补遗书附件一,盖单位电子公章。

3. 招标文件“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中b条款内容修改为:“b.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由社保或税务机构出具的缴纳时间为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往前追溯个月内任意连续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文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章;社保证明中缴费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一致,上级公司、子公司、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其他单位缴纳或个人缴纳社会保险均不予认定,分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可以予以认定。如投标人属事业法人单位,则由投标人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的书面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章。

4. 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为3名。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招标人原则上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勘察设计服务的中标人,第二中标候选人为勘察监理及设计审查(咨询)服务的中标人。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等情况,招标人可以重新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勘察设计服务的中标人,第三中标候选人为勘察监理及设计审查(咨询)服务的中标人。若第二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等情况,招标人可以重新确定第三中标候选人为勘察监理及设计审查(咨询)服务的中标人,依此类推。招标人也可以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投标人参投第一标段,即视同响应参投第二标段“勘察监理及设计审查(咨询)服务”和接受定标原则。

5. 本项目不计勘察监理及设计审查(咨询)服务中标候选人信用分使用次数。

6.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3)款中“投标人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计入第二位,评标价最低得分为零分。”修改为:“投标人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计入第四位,评标价最低得分为零分。”

7.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的内容修改为:

“各评审因素(评标价、信用分除外)得分均不应低于其评分满分值的80%(低于满分值80%的视为无效),且各评审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有效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确定,该平均值取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计入第四位)。”

8. 本项目工程勘察监理、设计审查(咨询)费用为勘察设计费用10%,该费用是完成本项目所规定义务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专家咨询、评审、交通、会务、税金等一切费用)。

9. 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报价文件中“一、投标函”中的“同时,我方承诺:本投标价最终受“通用合同条款”第7.1款的约束和调整。”修改为“同时,我方承诺:本投标价最终受“通用合同条款”第12.1款的约束和调整。”因编制投标文件时,投标函由系统生成,投标人无法修改,投标、评标时视同为已修改。

10. 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商务文件-“六、资格审查资料”-“(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若有)”中标注e条款内容修改为:e.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业绩为准,否则业绩不予认定。

11.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BM/)”,均修改为“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

 

 

招标人:晋江市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2024314


附件一:

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

 

晋江市路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我单位参与投标的池峰路(南迎宾大道-凤池路)快捷化工程勘察设计、勘察监理及设计审查(咨询)项目,我方在此郑重承诺:我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均无行贿犯罪记录。如有不符,我方将自愿无条件放弃中标资格,并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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