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泗阳县交运客运有限公司公交车车身广告经营权转让交易公告
金额
197.3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5/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213010313siyang2023583556
预算金额197.35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鸿博18261111895
招标代理机构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泗阳县交运客运有限公司公交车车身广告经营权转让交易公告
发布单位: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名称
泗阳县交运客运有限公司公交车车身广告经营权转让
项目编号
E3213010313SiYang2023583556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2023年5月12日
挂牌终止日期:2023年5月26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延长挂牌期。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泗阳县交运客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5713735053
所在地:泗阳县众兴镇北京西路与S325交汇处西北100米
转让行为批准文件:《公司党委会会议纪要》
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无其他产权纠纷,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转让行为已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标的数量
宇通、比亚迪、安凯等城市、城乡、村镇公交车,479辆
转让年限
2年
经营范围
公交车车身、车尾广告发布
其他说明
年租金以成交价为准,不按年递增。
转让标的
评估情况
年租金评估价
197.35万元
评估机构
江苏伟业房地产土地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苏伟业评咨字【2023】第0008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泗阳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评估基准日
2023年4月5日
年租金
挂牌底价
197.35万元
特别事项
说明
一、租金支付方式
1. 租金按年支付,采取先交租金后经营方式。首年租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85%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后期年租金按合同约定支付,如有逾期,将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标的物重新组织转让。
2.履约保证金为30万元整,于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退还按照合同约定,在双方履约完成的前提下,按合同约定返还。
二、广告发布位置及要求
1.车身广告只能在甲方指定位置发布,所有广告都限制在车身外墙两侧车窗及车尾车窗以下。车身正前方、两侧车窗及以上部位、尾部车窗及以上部位,一律不得用于商业广告发布,不得遮挡车辆号牌、车灯及车辆安全设施设备。
2.同一条线路车辆,广告主色调应保持一致,广告内容原则上保持一致。
3.实行喷涂或张贴广告,门徽标识、车尾监督机关、电话等应清晰显示。
4.广告画面应由专业机构设计,美观大方,符合甲方及市场监督、城管、市容、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办公室等单位和部门要求。
5.制作要求:用材优良、画面清晰、用字规范、颜色搭配协调、内容文明健康、画面无破损等现象;发布新的车身广告,必须将已有广告全面清除并恢复车体,严禁出现双重画面;车后尾广告必须覆盖整个车尾并与左右车身画面自然衔接。
6.所发布的车身广告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办理相关广告发布手续,经甲方及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发布。
三、服务要求
1、广告车辆定期清洗,广告画面定期维护;
2、如出现画面破损将及时修补;
3、每季度提供监测报告,对广告发布车辆进行严格监督;
4、需更换线路及画面时,最短时间内协助更换,不得影响车辆正常运营。
5、经营期满后一周内,必须将车身外观恢复原状,不得影响车辆对外形象。
四、其它事项
1.转让方不统一组织勘察标的,意向受让方务必在竞价前咨询清楚和实地查看标的,标的的质量、数量均以实物现状为准,转让方、交易中心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现场联系人:张鸿博 18261111895
2.意向受让方一旦参与竞买活动,即表明意向受让方接受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不得以该标的存在瑕疵、缺陷等理由,向转让方提出重新竞价、放弃成交资格及赔偿要求。
3.意向受让方应认真阅读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对标的有疑议的,应当在报名登记前提出,一旦办妥竞买报名登记手续即表明知晓、认同、遵守并接受竞买资料的要求和条款。
4.所有标的物均以现场实物现状和实际数量、意向受让方实地察看为准。转让方及交易中心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资料、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及交易中心对此不构成任何担保,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5.受让方应按照广告业务的相关法律,依法、依规,自主开展广告经营业务,自负盈亏。
6.受让方对公交身广告的设计发布独立完成,由此而产生的各项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7.受让方在经营期内如遇县级以上(含县级)政府重大活动,需征用发布公益宣传广告的,受让方应无偿无条件提供,并按要求布置到位,相应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结合被征用的期间及车辆数,转让方予以相应顺延受让方的经营期,受让方不得以此为由要求转让方或有关单位给予任何补偿、赔偿或承担任何费用。
8.本标的为整体转让,不拆分,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9.本次转让评估价、转让底价均为含税价。
10.本公告涉及资金、价款均以人民币为单位。一旦成交,成交价款缴纳比例即以竞价成交价为准,不随市场相关价格波动而波动。
11.其他转让条件详见《合同》。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
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成交后从事广告发布相关业务;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依法发布广告经营,服从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对规定的公益期内发布的公益广告免收费用。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不得将转让标的整体转由第三方经营。
7.本公告已提及的其他需要意向受让方承诺的事项。
备查文件
1.评估报告:苏伟业评咨字【2023】第0008号
2.泗阳县交运客运有限公司党委会会议纪要
3.其他备查文件
其他说明
一、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后,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标准签订合同;
二、竞价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26日17:30(非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登陆“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意向受让方登陆”→“产权交易业务”系统进行注册登记、网上报名。具体操作程序见《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意向受让方操作手册(产权交易)》。不接受现场等其他方式报名。
企业需使用CA电子锁登陆报名,需办理CA电子锁的,请登录宿迁公共资源交易行业CA证书网上自助办理平台进行办理(http://ca.sqsoft.net/),咨询电话:0527-84396024。
3.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时间内上传下列原件扫描件到网上报名系统:
(1)企业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4)受让申请及承诺函;
(5)银行出具的竞买保证金回单(请在回单上注明竞买标的名称)或数字人民币缴纳回单;
意向受让方应及时交纳交易保证金、登陆平台上传资料提交审核。保证金未到账、须上传至报名系统的资料未按要求全部上传或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不合格,不具备竞价资格。
意向受让方因未及时办理相关事项导致无法参与网上报名、竞价的,相关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三、交易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20万元整。
2.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3年5月26日17:30。
3.保证金缴纳方式:
3.1意向受让方通过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现金除外)将保证金从企业账户转入(以实际到达专用账户为准)保证金专用账户。
(1)户名: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2)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泗阳支行。
(3)账号:由系统随机生成,各意向受让方的每个标段均不同,请各意向受让方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意向受让方业务系统,在产权交易业务模块中点击“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模块中对应已报名的标段查询。
3.2以数字人民币交纳保证金的:
使用企业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一次性转钱至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有限公司数字人民币钱包(钱包ID:0092114689000006),并备注为:xx项目名称-交易保证金(备注的项目名称应准确,与交易文件项目名称保持一致)。将转账记录回单完整截图上传至报名附件中作为缴纳凭证。
注:①交易保证金以实际到达本公告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为准,未在缴纳截止时间到达的,视为报名不成功,即不具备竞买资格。
②企业法人申请报名,保证金需从公司账户打款。(企业以个人、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无效)
保证金未在交纳截止时间前到账的,或交纳金额不足的,视为放弃报名,不具备竞买资格。
意向受让方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确保交易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
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竞价标的的情况,接受竞价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4.处置方式:
4.1受让方交易保证金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以转为成交价款:
受让方已交清履约保证金,已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已按合同约定补足成交价款与保证金的差额部分。
4.2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
5.意向受让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1无故不参加竞价活动且事前未书面告知转让方或交易机构的;
5.2作出有效报价后反悔的;
5.3在竞价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4非法获取转让方或标的的商业秘密,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5.5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5.6干扰、阻挠他人竞价的;
5.7受让方(竞价成交方)出现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付清首年租金、与转让方签订合同、交纳履约保证金等不履约行为的;
5.8在转让活动中不服从管理,恶意阻挠转让活动正常进行的;
5.9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交易机构造成损失的;
5.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交易中心损失的补偿,不足以补偿的,该意向受让方还需另行赔偿。
四、竞价及成交
1.竞价开始时间:2023年5月29日上午09:30 。
2.竞价方式:增价加价;
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整数倍;
自由竞价期:20分钟;
延时竞价期间隔时间:120秒。
3.成交方式:最高价成交。
本次转让采用网络竞价形式,请意向受让方认真阅读公告《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意向受让方操作手册(产权交易)》、《电子竞价规则》等,提前登陆平台,按规则竞价。
五、合同签订、价款支付及资产移交
1.受让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
2.于签署《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合同。
3.首年租金于签订合同后的次日起付首年价款的85%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同时向转让方缴纳3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于受让期满或受让合同终止后,如无任何违约情况,转让方按合同约定无息退还。
4.于缴清首年租金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并书面确认移交清单。
六、其他
1.本次转让不收取服务费。
2.未尽事宜以签订合同为准。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媛(交易中心)
0527-85278008
张鸿博(转让方)
18261111895
咨询时间
公告挂牌期内工作日时间

 
区块链已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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