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临湘市人民法院临湘市人民法院院史文化建设政府采购项目(包1)合同公告
金额
188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1/07/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临财采计[2021]b036
预算金额188万元
招标联系人龚斌
中标联系人许杏娟0730-8217891
公告正文
临湘市人民法院临湘市人民法院院史文化建设政府采购项目(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7月29日
采购合同编号:临财采计[2021]B036-1
采购人(全称):临湘市人民法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岳阳市恒成广告装饰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临湘市人民法院院史文化建设政府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临财采计[2021]B036
(3)项目内容:临湘市人民法院院史文化建设政府采购项目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 项目经理:。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880000
大写: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品目 供应商 商品名称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参数/技术说明 品牌 数量 单位 成交金额
1 B99-其他建筑工程 岳阳市恒成广告装饰有限公司 其他建筑工程 详见投标文件 / 1 1880000.00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1年05月21日,履行期限:30天。
地点:临湘市人民法院
方式:
4.付款
1、中标单位签订合同供货安装完成并甲方初审合格后,付款至合同金额的70%;结算评审后,依据结算评审后的金额,付款至结算评审后的97%;剩余3%在签订合同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包含有关税费。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1-05-21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1年05月21日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龚斌 委托代理人:许杏娟
电 话:13874035999 电 话:0730-8217891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
帐 号:5334018800005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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