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珠海某部信息节点(终端)设备集成融合建设项目招标公告(2024-JWGDZH-W9018)
金额
91.22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djj-2024-1319685
预算金额91.22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珠海某部信息节点(终端)设备集成融合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4-JWGDZH-W9018)
我部就以下项目依托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进行竞价,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广大供应商单位前往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参加竞价。
一、项目名称:珠海某部信息节点(终端)设备集成融合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WGDZH-W9018
三、项目概况:
(一)项目内容:信息节点(终端)设备集成融合建设,项目预算91.2219万元。
(二)交货地点:广东省珠海市。
(三)交货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完成信息系统搭建和数据上传,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四)评审方法:最低价法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 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5日(北京时间)
(二)报名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电子卖场-定点集市
项目编号:DDJJ-2024-1319685
(三)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五、报价时间、地点和规则及资格条件设定
(一)报价时间:2024年 11 月 6 日 9 时00分至 16 时00分
(二)报价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定点集市
(三)报价规则:供应商的报价为总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在报价时间截止前,供应商可以多次报价,最后1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设定: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④未列入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及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⑥为保障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所提供产品必须是原装行货且未经拆封的原厂包装,我方不接收外包装经过二次封装的产品。
六、商务要求
(一)交货时间、地点与方式
1.交货地点:广东省珠海市。
2.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完成信息系统搭建和数据上传,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3.交货方式:现场交货。
4.验收方式:供货、安装、调试、培训完成后,乙方应先自验收。自验收合格后,报请甲方现场人员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试运行3个月后,甲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正式竣工验收。
5.合同履约要求:供货、安装、调试、培训完成后,由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按照招标文件需求功能和技术指标进行验收。
对采购产品质检验收审价不合格的,结算价格将以第三方质检审价机构定案价格为准;审减超出5%的,质检审价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二)售后服务
1.质量保证期:自交货验收完毕之日算起,所有产品免费质保3年(7*24*4小时服务,三年部件及人工免费保修服务,原厂400/800技术支持,可通过网络、电话、邮件等方式提供软硬件技术支持)。投标供应商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因此导致的损失采购单位有权向中标供应商追偿。超出质保期后,供应商应当提供上门维修服务,仅收取成本费。
2.投标供应商须承诺,对售后服务需求提供应急响应,48小时内到达现场实施维修。72小时仍未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转的,由投标供应商提供同类型备品、备件等。
(三)专利权和保密要求
投标供应商应保证使用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侵权诉控。同时,投标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采购机构提供的技术文件等资料。
乙方知悉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如违反以下条款,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赔偿因违反承诺造成的损失,接受甲方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罚。参与本项目及其合同订立履行的乙方所属员工发生失密泄密的,由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1.严格遵守国家和军队保密法规制度要求,制定并严格落实保密管理制度,设置保密部门,配备保密人员,开展保密培训,严格约束所属员工行为,接受和配合甲方或军方采购管理部门、采购机构组织开展的保密指导和监督检查。
2.未经甲方或军方有权单位许可,不以摘抄、复制、告知、公布、出版、传递、转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组织和人员知悉本采购项目及其合同订立履行保密信息。甲方提供的或参与本项目及其合同订立履行获悉的所有信息均视为保密信息,甲方或军方有权单位明确表示无需保密的信息除外。
3.本采购项目及其合同订立履行保密信息,包括以手写、打印、软件、磁盘、光盘、胶片、图片、音视频或其他可读取方式记载的数据信息和文档资料,实行专人管理、专室专柜存放、定期审核销毁,不擅自复制留存。
4.不在联接互联网计算机中存储、处理、传递,不通过普通电话、传真、快递等非保密渠道传递本采购项目及其合同订立履行保密信息。
5.不将本采购项目合同订立履行保密信息作为企业业绩进行公开宣传。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仍继续承担与合同履行期间相同的保密义务。在签订本合同前,乙方已知悉合同履行过程以及合同履行完毕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及其成本,无须甲方另外支付保密相关费用。
(四)付款及结算方式
付款方式:支付款分预付款、结算款、质保金3笔进行支付。预付款:合同签订、项目开工后14天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结算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5%。质保金:预留5%质保金待三年质量保证期到达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
(五)承诺
1.采购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中标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采购安装施工,确保采购项目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当相应的维修责任。
3.中标方承诺无条件配合采购方接受上级单位抽查复审、质检审价,若上级委托的第三方质检审价公司复审审定的金额与结算审定金额有出入的,以上级单位审定的金额为准,中标方无条件服从。若审减超出5%的,审计费由中标方承担。
(六)报价要求
最高限价91.2219万元,超出最高限价报价无效,报价包含本项目中必须产生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局限于代理服务、加工、运输、安装、管理、维护及税金等费用)。在合同履行时,采购方将不予支付该报价之外任何额外费用。
报价供应商报价低于其他所有通过资质性审查的报价供应商平均报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报价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报价合理性的书面说明和履约担保承诺,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价供应商未按照要求提供或评审委员会认为其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按照无效报价处理。投标供应商报价高于全体有效投标供应商平均报价40%以上的,不得推荐为预中标供应商。
(七)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项目前期委托第三方进行设计和造价,需要回避的供应商分别是:①供应商1:山东正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267168259A;②供应商2:桃花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500MA519NT38H。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发布。
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朱先生(项目咨询)
电 话:0756-8662312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
九、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罗先生
办公电话:0756-8662311
(2024-JWGDZH-W9018)
我部就以下项目依托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进行竞价,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广大供应商单位前往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参加竞价。
一、项目名称:珠海某部信息节点(终端)设备集成融合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WGDZH-W9018
三、项目概况:
(一)项目内容:信息节点(终端)设备集成融合建设,项目预算91.2219万元。
(二)交货地点:广东省珠海市。
(三)交货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完成信息系统搭建和数据上传,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四)评审方法:最低价法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 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5日(北京时间)
(二)报名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电子卖场-定点集市
项目编号:DDJJ-2024-1319685
(三)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五、报价时间、地点和规则及资格条件设定
(一)报价时间:2024年 11 月 6 日 9 时00分至 16 时00分
(二)报价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定点集市
(三)报价规则:供应商的报价为总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在报价时间截止前,供应商可以多次报价,最后1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设定: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④未列入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及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⑥为保障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所提供产品必须是原装行货且未经拆封的原厂包装,我方不接收外包装经过二次封装的产品。
六、商务要求
(一)交货时间、地点与方式
1.交货地点:广东省珠海市。
2.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完成信息系统搭建和数据上传,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3.交货方式:现场交货。
4.验收方式:供货、安装、调试、培训完成后,乙方应先自验收。自验收合格后,报请甲方现场人员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试运行3个月后,甲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正式竣工验收。
5.合同履约要求:供货、安装、调试、培训完成后,由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按照招标文件需求功能和技术指标进行验收。
对采购产品质检验收审价不合格的,结算价格将以第三方质检审价机构定案价格为准;审减超出5%的,质检审价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二)售后服务
1.质量保证期:自交货验收完毕之日算起,所有产品免费质保3年(7*24*4小时服务,三年部件及人工免费保修服务,原厂400/800技术支持,可通过网络、电话、邮件等方式提供软硬件技术支持)。投标供应商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因此导致的损失采购单位有权向中标供应商追偿。超出质保期后,供应商应当提供上门维修服务,仅收取成本费。
2.投标供应商须承诺,对售后服务需求提供应急响应,48小时内到达现场实施维修。72小时仍未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转的,由投标供应商提供同类型备品、备件等。
(三)专利权和保密要求
投标供应商应保证使用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侵权诉控。同时,投标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采购机构提供的技术文件等资料。
乙方知悉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如违反以下条款,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赔偿因违反承诺造成的损失,接受甲方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罚。参与本项目及其合同订立履行的乙方所属员工发生失密泄密的,由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1.严格遵守国家和军队保密法规制度要求,制定并严格落实保密管理制度,设置保密部门,配备保密人员,开展保密培训,严格约束所属员工行为,接受和配合甲方或军方采购管理部门、采购机构组织开展的保密指导和监督检查。
2.未经甲方或军方有权单位许可,不以摘抄、复制、告知、公布、出版、传递、转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组织和人员知悉本采购项目及其合同订立履行保密信息。甲方提供的或参与本项目及其合同订立履行获悉的所有信息均视为保密信息,甲方或军方有权单位明确表示无需保密的信息除外。
3.本采购项目及其合同订立履行保密信息,包括以手写、打印、软件、磁盘、光盘、胶片、图片、音视频或其他可读取方式记载的数据信息和文档资料,实行专人管理、专室专柜存放、定期审核销毁,不擅自复制留存。
4.不在联接互联网计算机中存储、处理、传递,不通过普通电话、传真、快递等非保密渠道传递本采购项目及其合同订立履行保密信息。
5.不将本采购项目合同订立履行保密信息作为企业业绩进行公开宣传。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仍继续承担与合同履行期间相同的保密义务。在签订本合同前,乙方已知悉合同履行过程以及合同履行完毕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及其成本,无须甲方另外支付保密相关费用。
(四)付款及结算方式
付款方式:支付款分预付款、结算款、质保金3笔进行支付。预付款:合同签订、项目开工后14天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结算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5%。质保金:预留5%质保金待三年质量保证期到达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
(五)承诺
1.采购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中标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采购安装施工,确保采购项目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当相应的维修责任。
3.中标方承诺无条件配合采购方接受上级单位抽查复审、质检审价,若上级委托的第三方质检审价公司复审审定的金额与结算审定金额有出入的,以上级单位审定的金额为准,中标方无条件服从。若审减超出5%的,审计费由中标方承担。
(六)报价要求
最高限价91.2219万元,超出最高限价报价无效,报价包含本项目中必须产生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局限于代理服务、加工、运输、安装、管理、维护及税金等费用)。在合同履行时,采购方将不予支付该报价之外任何额外费用。
报价供应商报价低于其他所有通过资质性审查的报价供应商平均报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报价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报价合理性的书面说明和履约担保承诺,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价供应商未按照要求提供或评审委员会认为其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按照无效报价处理。投标供应商报价高于全体有效投标供应商平均报价40%以上的,不得推荐为预中标供应商。
(七)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项目前期委托第三方进行设计和造价,需要回避的供应商分别是:①供应商1:山东正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267168259A;②供应商2:桃花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500MA519NT38H。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发布。
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朱先生(项目咨询)
电 话:0756-8662312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
九、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罗先生
办公电话:0756-866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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