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美达贝壳(江苏)高新技术有限公司拟转让 无形资产涉及的客商中心管理平台
金额
128.77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11/0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美达贝壳(江苏)高新技术有限公司拟转让 无形资产涉及的客商中心管理平台 | 项目编号: | S110000D012117559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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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标的编号: | ||
转让方名称: | 美达贝壳(江苏)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 转让方类别: | 法人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资产类别(实物): | 其他资产 |
资产评估值: | 批准单位名称: | ||
挂牌价格: | 128.77 万元 | 评估基准日: | |
挂牌期间: | 10 | 挂牌日期: | 2024-11-6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
资产来源: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南京市 | |
批准文件: | |||
内部决策文件: |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受让方应在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交纳12.877万元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2、信息披露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由交易所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其他意向受让方申请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 3、意向受让方应在成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于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已经支付的交易保证金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及交易服务费(具体费率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4、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转让方有权终结本项目交易, 受让方已付交易保证金将被扣除并先行支付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赔偿金,转让方有权另行处置标的资产。 5、本项目标的资产转让为现状交接,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北交所备查文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资产转让公告内容及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需要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标的资产重新信息披露,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6、本项目标的资产交易涉及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未明确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7、意向受让方在提交报名申请时须对如下内容进行承诺: (1)本方承诺已对转让标的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考察,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资产信息发布的全部内容和要求、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中所述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标的现状,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2)本方同意标的资产严格以现场实物状况进行交易,本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标的资产现状的充分了解与认可。 (3)本方同意在递交本项目受让申请时,须同时参与受让转让方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正式披露的“美达贝壳(江苏)高新技术有限公司拟转让无形资产涉及的sumecar小程序”、“美达贝壳(江苏)高新技术有限公司拟转让 无形资产涉及的供应链订单管理平台”、“美达贝壳(江苏)高新技术有限公司拟转让无形资产涉及的在线财税结算管理平台”三项目。如形成竞价,竞价起始价为四宗项目转让底价之和,如溢价成交,溢价部分按照每宗项目转让底价的比例进行分配。 (4)本方同意如本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转让方有权终结本项目,本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被扣除并先行支付交易所基础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赔偿金,转让方有权另行处置标的资产。 (5)本方同意北交所在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s://otc.cbex.com/dzsw/detail/383274.html | ||
数据来源: |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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