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委托,对灵宝市历史遗留矿山图斑生态修复提质增效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响应人参加。
一、项目概况与磋商内容
1、项目名称:灵宝市历史遗留矿山图斑生态修复提质增效项目
2、项目编号:LBGZ[2024]332-ZC245;灵宝竞磋采购-2024-134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686117.5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灵宝市历史遗留矿山图斑生态修复提质增效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5.2、磋商范围: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纪要等列明的所有内容。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8、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9、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0、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1、建设地点:三门峡市灵宝市
1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支持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响应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响应人须具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工环或地质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4、出具本单位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
3.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截图要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截图(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企业做无效标处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响应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磋商文件下载时间:2024年11月9日至2024年11月19日08时30分。
2、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本项目没有报名环节,响应人凭CA数字证书通过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gzjy.smx.gov.cn),点击交易平台选择“市场主体登录”,在所参与项目右侧点击参与投标,即可直接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
注: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三公管办〔2020〕2号)文件的要求,招标(磋商)文件费用不再收取。
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办理CA证书:http://gzjy.smx.gov.cn/bzzx/008001/20231102/4defc9b5-408e-47f2-9e9f-1f376a06ee1f.html
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操作手册:
http://gzjy.smx.gov.cn/bzzx/008001/20200325/4a2f9fa3-b923-4ddd-bd6f-138a0b63f7d1.html
注: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当日,响应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响应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登陆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登陆
(http://120.194.249.36:10094/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每位响应人的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完成。因响应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
四、磋商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评标地点
1、磋商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9日08时30分;
2、地点: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评标二室(灵宝市信用合作联社12楼);
五、磋商保证金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文)的要求本项目不再收取磋商保证金。
六、其他事项
1、资格评(预)审部分:资格评(预)以响应文件为准,其上传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同时,供应商要完善主体库。
2、我单位(采购人)严格按三财购【2021】9号文要求的时限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采购合同,上传采购合同。
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磋商文件下载等工作。因供应商操作不当等问题造成的无法下载磋商文件、无法磋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5、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踏勘现场。
6、本项目评分业绩以投标文件业绩信息为准,可使用电子营业执照。
7、根据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评标时以投标文件为准:
(1)资格评(预)审部分:资格评(预)以投标文件为准,其上传资料真实性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同时,响应人要完善主体库。
(2)评标打分部分:评标打分部分仍按照100分制原则进行,涉及到资格审查、企业荣誉、人员业绩、企业业绩等计分部分时,以投标单位自行上传到投标文件中的相应内容为准。
(3)投标文件编制部分:在磋商文件中要求响应人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在投标文件编制时,应明确将投标单位企业基本情况、资质情况、人员情况、财务情况、业绩情况编入投标文件,便于进行资格审查及评标打分。
七、发布磋商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元博网》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灵宝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398-8852670
采 购 人: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 系 人:孟先生
联系电话:18103987586
地址:灵宝市函谷路56号
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71-86610696、19903986835
地址:灵宝市函谷大酒店院东-天安保安办公楼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