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信息
项目名称:2019年安徽建筑大学科技处重点科研平台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B201904215
财政编号:KYCG2019-0024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05月20日
开标日期:2019年06月11日
第1包:建规学院健康建筑诊断设备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沃特科学仪器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198号信旺华府骏苑17幢2408室
中标金额:人民币伍拾陆万捌仟陆佰柒拾陆元整(¥568676.00元)
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第2包:风景园林参数化研究设备
中标供应商名称:合肥新源科教仪器仪表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551号鼎金大厦1510室
中标金额:人民币陆拾玖万陆仟肆佰元整(¥696400.00元)
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第3包:水污染控制与废水资源化重点实验室设备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沃特科学仪器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198号信旺华府骏苑17幢2408室
中标金额:人民币陆拾伍万肆仟元整(¥654000.00元)
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第4包:安徽省绿色建筑先进技术研究院重点科研平台科研设备
中标供应商名称:合肥汇泰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松林路与翠微路交口新华徽府2幢1404室
中标金额:人民币柒拾肆万贰仟元整(¥742000.00元)
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第5包:智慧城市科研平台设备
中标供应商名称:合肥汇泰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松林路与翠微路交口新华徽府2幢1404室
中标金额:人民币柒拾捌万贰仟元整(¥782000.00 元)
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第6包:研究所及研究生工作室设备、办公家具
中标供应商名称:合肥泰好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北,芙蓉路东铂爵公馆1幢207室
中标金额:人民币叁拾伍万伍仟元整(¥355000.00元)
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第7包:现代分析测试中心设备(进口)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省技术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西路459号
中标金额:人民币壹佰肆拾玖万陆仟玖佰元整(¥1496900.00元)
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第8包:安徽省先进建筑材料工程研究中心设备(进口)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沃特科学仪器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198号信旺华府骏苑17幢2408室
中标金额:人民币玖拾肆万陆仟玖佰捌拾元整(¥946980.00元)
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评委会名单:陆永诚、李村、王宏涛、朱小茜
采购人代表:田剑仁(第1、2包)、赵强(第3、4、5包)、彭志胜(第6包)、张峰君(第7、8包)
采购人名称:安徽建筑大学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紫云路292号
联系人:孙老师、刘老师
电话:0551-6382805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鼎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188号港澳广场A座18-19层
项目负责人:张春梅、彭健、武丽苹
联系电话:0551-65860136-8634,17318572991
收费标准:30万以下定额4500元整,30万元以上按合肥市物价局(合价服【2009】216号)文件的规定下浮20%收取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
第1包:人民币柒仟零捌拾元整(¥7080.00)
第2包:人民币捌仟叁佰零陆元整(¥8306.00)
第3包:人民币柒仟捌佰玖拾玖元整(¥7899.00)
第4包:人民币捌仟柒佰肆拾肆元整(¥8744.00)
第5包:人民币玖仟壹佰贰拾捌元整(¥9128.00)
第6包:人民币伍仟零贰拾捌元整(¥5028.00)
第7包:人民币壹万伍仟肆佰捌拾柒元整(¥15487.00)
第8包:人民币壹万零柒佰壹拾贰元整(¥10712.00)
公告期限:2019年 06月 12 日至2019年 06月 13 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鼎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188号港澳广场A座1905室,联系电话:0551-65860136-8634,电子邮箱:3@dx.ah.cn。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无。
特此公告。
安徽鼎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06月12日
附件一: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附件二:中小型企业声明函
附件三:招标文件
附件:
附件-上网.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