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苏州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2022.2-2024.1数字城管第三方巡查采集服务的中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01/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zjj2021-y-g-001-001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邱晓峰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骏捷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雯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SZJJ2021-Y-G-001-001

二、项目名称:2022.2-2024.1数字城管第三方巡查采集服务

三、中标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浙江海多普之星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河上镇井泉街-32号-184

中标金额:人民币壹仟肆佰捌拾玖万整(¥14890000.00)

中标标的简要信息:2022.2-2024.1数字城管第三方巡查采集服务

服务

项目名称:2022.2-2024.1数字城管第三方巡查采集服务

服务范围2022.2-2024.1数字城管第三方巡查采集服务

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服务时间:24个月(暂定2022年2月1日-2024年1月31日),履约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四、评审专家名单:朱宏飞,邱晓峰,俞叶洁,胡萍,顾卫国,李守红,姚宇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1、中标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预算金额为基数依据,按如下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收取:

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

预算金额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

预算金额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8%;

预算金额1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5%;

预算金额5000万元以上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25%。

2、本次中标服务费收费金额:人民币壹拾贰万肆仟元整(¥124000.00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投标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逾期将不再受理。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苏州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邱晓峰

电话:0512-66683905

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称:苏州骏捷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苏州市金门路1299号(2号楼518室)

联系人:孙雯、杨喻婷

电话:0512-65954780-816

九、附件

项目服务要求及标准

1、工作时间

1)信息巡查员采集时间要求:工作时间一般为早班7:00-15:00 ,白班8:30-17:00 ,中班14:00-22:00,夜班22:00-07:00,原则上每个巡查队员需每月上24个班,其中包含晚班,根据劳动法规定每个队员每月休息8天;根据具体工作客观需要,工作时间可根据属地管理单位和采购人要求做一定调整,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服务工作正常开展工作。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配置相关工作力量。

投标人必须考虑节假日的轮休问题及劳动保障方面的因素,配备合理数量的巡查人员,以保证在岗巡查人员的数量。

2)用餐时间需要保证重点区域的巡查。

3)节假日期间需要保证对重点区域、重要路段的巡查;

4)重点区域、路段由属地管理单位和采购人视具体工作情况作出决定;

5)重大活动、专项整治或突发、应急事件需要延时,需无条件服从.

2、巡查密度

巡查责任网格中包括公共区域、商业区内部、住宅小区、河道水面、临时绿地、工地出入口,共计六类,巡查要求不同,具体要求如下:

巡查网格内部区域类别表

区域类别

含义

公共区域

道路,敞开式公园、广场、绿地、商业区外部,道路边线至沿街建筑物或围墙等

商业区内部

商业区域内各建筑物构成的内部区域

住宅小区

住宅小区的围墙内部

河道水面

河道及河道驳岸堤岸

临时绿地

经整治并建有临时草坪但未出让的地块

工地出入口

正在施工的工地出入口

巡查频率表

区域

巡查频率

公共区域

1次/日

商业区内部

1次/日

住宅小区

2次/周

河道水面

1次/日

临时绿地

1次/日

工地

1次/日

巡查区域类别和密度可根据属地管理单位和采购单位要求做一定调整。

3、项目定量

定量基数:每位巡查员每工作日上报案件不少于30件(其中随手处置不少于10件),上报有效信息量由立案件、有效普查件和核查核实件等构成。

4、相关质量要求

事部件案件的上报,要严格按照《园区执法网格员工作手册》,《园区建设工程实施周边市容环境分类检查评表》,《园区开放式商业街区市容环境执法考核评表》的标准执行。(中标后,手册由采购人提供内容,投标人负责印制)

5、队伍的组建要求:

拟投入最低人数配备表

信息采集(巡查)区域范围

最低人数要求

金鸡湖街道辖区

管理人员若干,巡查员不少于80人

金鸡湖、独墅湖区域

船舶驾驶员2人

区局监管三处(管委会区域)

工作人员1人

总计

不少于83人

投标人必须考虑节假日的轮休问题及劳动保障方面的因素,配备合理数量的巡查人员,以保证在岗巡查人员的数量,并按需求配备一定数量的内勤及管理人员。

(1)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响应时《项目负责人情况一览表》中已明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3个月社保中其中1个月缴纳证明复印件,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成交后,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且项目负责人的固定办公场所应在项目所在地。

(2)成交单位在签订合同后5日内,要求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完成相关队伍的组建。队伍完成组建后如需更换巡查员的,需经采购人许可。

(3)人员条件:

文化程度:大专文化程度以上;退伍军人、园区失地安置人员或在苏州有居住证的,可放宽至高中、中专、职高文化。

年龄:男性不大于45周岁,退伍军人优先,且符合法律规定的最低劳动年龄要求。

健康状况:身体条件能适应全天候连续户外巡查值勤,无明显身体缺陷。

工作要求:巡查员必须经培训后持证上岗,遵守工作纪律,不吃拿卡要,不弄虚作假,不迟到早退不脱岗不擅自串岗或顶岗,不得在巡查工作时间内兼任他职,有亲属关系的巡查员不得安排在临近网格。

其他要求:作风正派,要有吃苦精神和为城市管理服务的职业道德。

犯罪记录和明显不良嗜好。

(4)水上执法辅助船舶驾驶员条件:男性,大专文化程度以上,25一45周岁。

(5)管理人员条件:需具相关项目培训、管理经验。

(6)加强员工队伍管理

合同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内,成交单位应当把考勤制度、学习培训制度、考核评比制度、奖惩制度、安全生产制度、廉政制度、保密制度等制度向属地管理部门和采购人报备,待核准后组织实施。

为保证员工队伍的稳定性,巡查员、驾驶员的基本工资收入每人每月不得低于4000元,基本工资不含单位缴纳社保、加班费、高温费及其他费用等。所有人员必须按规定缴纳社保。

6、网格划分、排班及巡查路线

成交单位须根据服务区域的实际情况在合同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内确定以下事项并报属地管理部门和采购人备案:

(1)根据属地管理部门提供的单元网格划分,明细制定本单位的管理片区划分方案,并可随需调整。

(2)根据责任单元网格确定巡查员排班。

(3)确定各巡查员的巡查路径。

具体管理工作由属地管理单位负责。

7、信息采集业务保障(设备、装备等配置要求)

(1)服装、工具及补助等配置要求

成交单位按照采购人要求为巡查员统一配备工作证件、工作服(按城管队员标准:工作服包括夏季短袖制式衬衫、春秋长袖制式衬衫、春秋执勤外套、冬季执勤外套、执勤裤子、执勤帽、作训鞋、反光背心,包含袖章、肩章、胸标,以上需准备2套。雨衣一套、雨鞋一双、头盔一个。以上款式需按采购方要求定制)、工作头盔、工具包、定位设备(安卓系统智能手机)及相关工具,要求巡查员在岗期间必须穿着工作服、佩戴工作证、随身携带工具包。新入职网格巡查员需通过入职考试,入职时需配齐相关服装、工具等装备。

中标(成交)单位要对所有巡查人员每班进行20元的伙食补助(不包含在基本工资内)。

(2)PDA配置要求

操作系统:Android系统

上市年份:2021年起

网络模式:4G/5G;

具有国家入网许可证;

CPU频率:1.8GHz及以上

CPU:八核及以上;

主屏尺寸:6.5英寸以上;

摄像头:f/1.8以上

RAM容量:8GB以上;

ROM容量:128GB 以上;

存储卡:扩展存储:支持 Micro SD 存储扩展;

配件:充电宝

说明:网格巡查员工作所需的信息采集器由中标单位自行准备;信息采集所需要的软件由采购人提供。

2 鉴于苏州工业园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中使用的是CDMA2000网络,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须保障PDA网络的兼容稳定性以及城管通数据的安全可靠。

(3)巡查汽车配置要求

2 应至少配备巡查汽车1辆。其中,汽车排量为1.6升及以上(涡轮增压车型排量可放宽至1.4升),车型为自动挡三厢轿车或商务车,车况良好,保证在服务期间正常使用。 (在日常工作中发生损坏的车辆,需在当天完成替换,不得影响正常工作。)

2 根据本项目采购要求的规定,评标时,需要对各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专用车辆(自有、租赁或承诺购买)进行审核。投标人投标时,《专用巡查车辆查验表》中填写车辆车牌号、车辆品牌及型号、出厂日期等信息,表格后须附车辆正面照片、车辆行驶证和车辆登记证复印件,车辆尚未购买或租赁到位的可以先提交车辆购买或租赁承诺书,保证车辆在签订合同前购买或租赁到位。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书或提供上述材料的,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

2 投标人一旦成交后,采购人将根据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专用巡查车辆查验表》中所注明的汽车作为巡查期开始时的考核依据。车辆设备为本项目专用,成交后该车辆不得用于其他项目,直至本项目的合同期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专用车辆用于其它项目的,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2 投标人可利用城市已建固定视频资源,对区域巡查可通过智能视频分析技术,实现城市重点部位、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的7*24不间断智能监控识别,可以对店外经营、占道经营、无照经营游商、机动车乱停放、非机动车乱停放、乱堆物堆料、暴露垃圾、垃圾满溢、违规户外广告、小广告、沿街晾挂、渣土车/带斗货车未封闭运输、积存垃圾渣土、道路不洁、私搭乱建等22类城市治理事件并写明采集数据的准确率。投标人需提供智能视频分析识别软件及配套服务器。

2 合同开始履行后,巡查车辆的使用应当服从采购人调度,车辆日常使用、保养、保险、清洗等相关费用包含于投标报价内。

2 A成交单位应为服务于本项目的机动车购买车辆保险,险种不低于以下要求:

2 a.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金不低于:按政策要求

2 b.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金不低于:150万元/辆

2 c.车上人员责任保险赔偿金不低于:10万元/人

8、其他约定事项

属地管理部门和采购人应向成交单位提供有关信息采集标准、工作流程及相关设备使用的说明。

本项目所需设备均由投标人自行解决,其所有费用均须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

日常工作中,成交单位应及时响应属地管理部门和采购人提出的意见。

因工作需要向巡查员发送有关指令,应经属地管理部门和采购人审核确认后再行下发。

成交单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全部承担其工作人员的薪酬、社保、医保等全部工资和福利待遇等等费用,并为所有外勤人员购买相应的意外伤害保险,其全部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采购人概不支付任何其它费用。

意外保险参照苏州市环卫工人商业保险意外保障最低要求:

a.意外身故、残疾赔偿金不低于:150万元/人

b.疾病(中暑)身故全残赔偿金不低于:30万元/人

c.意外伤害医疗赔偿金不低于:10万元/人

d.意外住院补贴赔偿金不低于:60元/天/人,最高180天

成交后,投标人需为员工缴纳社保并规定缴纳税收。采购人将对成交单位的员工社保缴纳情况每月进行核查,对实际未支出的员工社保费用,采购人将在月度付款中予以扣减。

巡查员工作所需的信息采集器由成交单位按照采购合同装备配置要求自行准备。

如信息采集范围调整,成交单位应无条件按属地管部门和采购人的规定作出相应调整。

苏州骏捷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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