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2年排水管网检测项目,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2022年排水管网检测项目
2.1.2建设地点:广州市。
2.1.3建设规模及内容:公司管辖区域范围内790公里排水管网的检测,形成检测报告指导日常运营工作的开展。检测内容主要为QV潜望镜检测、CCTV检测和声呐检测。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2服务范围:包括公司管辖区域范围内790公里排水管网的检测内容等,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2.2.4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预算为959.19万元,需确定2家排水管网检测服务单位,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对中标单位工作任务进行分配,中标单位必须服从安排。排水管网检测服务单位最高投标限价为479.595万元。当排水管网检测工作达到合同金额或服务期达24个月时,服务合同终止,若需要延长合同服务时间或变更合同金额则需签订补充协议后实施。最终结算金额按有关部门审核结果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限内;
3.3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提交签名盖章的《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
3.5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300万元的排水管道检测项目)。
注: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合同、中标公告网站截图、中标公告网站链接、验收报告或用户证明等资料加盖单位电子印章;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载明的金额为准,业绩时间以验收报告或用户证明载明的时间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售价、购买标书方式及保证金缴纳:
4.1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9月20日00时00分至2022年10月10日9时00分;
4.2投标登记方式:
(1)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之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
(2)投标人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须上传下列相关资料扫描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公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扫描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须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即可)。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3)现场咨询地点: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8楼(采购部)。
4.3投标登记办理完成后,投标人须自行登陆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递交方式、解密时间、开标地点: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0日9时00分。
5.2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在本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3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2年10月10日9时00分至9时30分。逾时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投标。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开标结果,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本平台”)查看开标情况。
5.4开标地点:在线开标。
注: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开始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上述时间内登录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http://cg.gemas.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形式评审或响应性评审或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少于4人时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7.推荐中标候选人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收到的投标文件不足4家或通过商务文件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商务文件响应性评审的有效投标单位不足4家,则本项目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应当确定综合得分排名前两名的为本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第三名为本项目第二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四名的为本项目第三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被取消中标资格,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按照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以此类推。若因中标候选人因放弃中标、或被取消中标资格,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而导致第一中标候选人不足2名,本项目将依法重新招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址:http://cg.gemas.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发布。
9.其他说明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
10.投标人注意事项
10.1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参加
投标前,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本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http://cg.gemas.com.cn/czlc/14951.jhtml(注:如已办理CA证书,投标前请确认CA有效期。)
10.2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来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10.3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本平台一概不接收。
10.4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和解密投标文件应使用IE9及以上浏览器,因投标人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投标文件的本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10.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如解密失败,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本平台。
10.6招标代理单位不对投标人进行项目投标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投标人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10.7招标代理单位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11.广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各级企业暂停投标资格的情况
本项目招标人书面限制参与招标采购活动的企业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被书面限制参与招标采购活动的期限 被限制活动类别
1 广州市自来水工程有限公司 2022.1.1—2022.12.31 建设工程类
2 广州市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1.11.18—2023.5.17 所有招标采购活动
3 广州市南粤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21.11.18—2023.5.17 所有招标采购活动
12.不诚信行为的处理:
对投标人不诚信行为的处理将参照《广州市水投集团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参建企业不诚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穗水投业务【2018】233号)文件要求执行。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大厦南塔楼8楼
联系人:林工
电话:020-34391957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50号101房
联系人:程工
电话:020-83492175
14.异议受理:
若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34391957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大厦南塔楼8楼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大厦南塔楼8楼
监管电话:020-34391957
2022年9月20日
附件1:投标人声明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服务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业务。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不诚信行为的情形及相应被暂停参与投标活动的处理标准
不诚信行为的情形及相应被暂停参与投标活动的处理标准
序号 不诚信行为的情形 处理期限 情节严重或拒不改正的延长处理期限 备注
1 安全不诚信行为 (一)建设生产现场发生人员死亡的。 发生死亡1~2人的,暂停投标1年至2年(含)。
发生死亡3~9人的,暂停投标2年以上至4年。
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的,暂停投标4年或以上。 政府认定责任事故增加6个月。
2 (二)发生基坑坍塌、高支模坍塌、结构坍塌、周边建筑物沉降、管线损坏、火灾、爆炸等,虽无人员伤亡但造成重大社会负面影响的事件。重大社会负面影响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中断、大面积停水停电停气、大范围通信中断、人员紧急疏散、中断行车2小时以上,或群体性事件等。 视情况暂停投标1至2年。
3 (三)安全文明施工差,一个自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下同)内同一参建企业多次被上级主管部门、市水务质监站、市水投集团相关部门及甲方要求整改,经评分评定为不及格企业的。
注:1.上级主管部门、市水务质监站要求整改的,扣5分;市水投集团相关部门要求整改的,扣4分;甲方要求整改的,扣3分。扣分满60分则认定不及格。
2.同一安全文明施工问题被要求整改的,如在整改期出现不同单位(部门)要求整改的,按照最高分值扣分;整改期存在不同安全文明施工问题被要求整改的,扣分值叠加。
3.对于至整改期结束,不及时整改或拒绝整改的,重新明确整改期限,扣分值叠加。 暂停投标1年。若至下一个自然年度项目尚未完结,仍出现该款情形的,继续暂停投标1年;同理执行至工程建设项目完工验收完成。
4 质量不诚信行为 (一)由于质量问题对建设项目的使用功能造成影响且无法挽回的。 暂停投标1年。
5 (二)凡同一个工程建设项目因为质量问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多次被上级主管部门、市水务质监站、市水投集团相关部门及甲方要求整改,经评分评定为不及格企业的。
注:1.上级主管部门、市水务质监站要求整改的,扣10分;市水投集团相关部门要求整改的,扣8分;甲方要求整改的,扣5分。扣分满60分则认定不及格。
2.同一质量问题被要求整改的,如在整改期出现不同单位(部门)要求整改的,按照最高分值扣分;整改期存在不同质量问题被要求整改的,扣分值叠加。
3.对于至整改期结束,不及时整改或拒绝整改的,重新明确整改期限,扣分值叠加。 暂停投标6个月。若至下一个自然年度项目尚未完结,仍出现该款情形的,继续暂停投标6个月;同理执行至工程建设项目完工验收完成。
6 (三)发生其他由质量问题而引起的重大社会负面影响事件的。 视情况暂停投标6个月至2年。
7 其他不诚信行为 (一)投标中串通投标、任意弃标、提供虚假资料。 1年 1年
8 (二)发生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造成社会负面影响需要面对媒体和进行危机公关,参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现场面对媒体进行危机公关的。 1年 1年
9 (三)因参建企业原因造成信访、维稳事件,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1年 1年
10 (四)中标后转包工程、非法分包工程、非法转让业务的。 1年 1年
11 (五)因人员、机械投入及配套服务投入不足,主要管理人员未按照投标文件响应到位,导致严重影响工期,被市水投集团相关部门及甲方督办、警告和约谈3次的。 1年 1年
12 (六)未经批准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 6个月 1年
13 (七)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视情况暂停投标6个月至2年。
14 1.提供或使用假冒伪劣或以次充好产品、不符合国家规范规定材料的。 6个月 1年
15 2.工程竣工验收后,不出具质量保修书的,或质量保修的内容、期限违反规定的。 6个月 1年
16 3.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 6个月 1年
17 4.其他经认定为严重违反合同规定的。 视情况暂停投标6个月至2年。
18 (八)违反廉洁协议约定的。 视情况暂停投标6个月至2年。
19 (九)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不良后果的。 视情况暂停投标6个月至2年。
20 (十)为谋取非法利益,给市水投集团或甲方造成损失的。 视情况暂停投标6个月至2年。
21 (十一)因参建企业原因造成第三者财产重大损失的。 视情况暂停投标6个月至2年。
22 (十二)经市水投集团或甲方认定的其他不诚信行为。 视情况暂停投标6个月至2年。
注:相应被暂停参与投标活动的范围为市水投集团所辖项目。
- 委托人要求(挂网版).xls委托人要求(挂网版).xls
- 招标文件(挂网版).docx招标文件(挂网版).docx
- 2022年排水管网检测合同(挂网版).doc2022年排水管网检测合同(挂网版).doc
委托人要求 | 委托人要求 |
项目名称 | 2022年排水管网检测项目 |
项目总预算 | 959.19万元 |
项目实施地点 | 广州市 |
服务期限 | 暂定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
招标主要内容 | 完成公司管辖区域范围内约790公里排水管网的检测,形成检测报告指导日常运营工作的开展。检测内容主要为QV潜望镜检测、CCTV检测和声呐检测。 |
人员和设备需求 | 1.须配备至少8个摸查检测组,每组配备人员不得少于4名、车辆1台,每组至少有一人持有专业机构颁发的安全员上岗证。 2.须配备包括但不限于管道潜望镜(QV)设施、CCTV检测设备、声呐设备等检测仪器设备。 |
响应需求 | 1.必须无条件服从我公司的任务分配,并依照约定独立完成分配的管网初步摸查检测、缺陷复核工作,接到任务后根据任务单具体要求提交当次工作简报,以及所有成果及影像资料。 2.对临时和突发的检测任务必须在1小时内响应,按我公司要求的时限完成工作,并于任务完成后一天内提供检测报告。 |
序号 | 单位名称 | 被书面限制参与招标采购活动的期限 | 被限制活动类别 |
1 | 广州市自来水工程有限公司 | 2022.1.1—2022.12.31 | 建设工程类 |
2 | 广州市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021.11.18—2023.5.17 | 所有招标采购活动 |
3 | 广州市南粤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2021.11.18—2023.5.17 | 所有招标采购活动 |
序号 | 不诚信行为的情形 | 处理期限 | 情节严重或拒不改正的延长处理期限 | 备注 | |
1 | 安全不诚信行为 | (一)建设生产现场发生人员死亡的。 | 发生死亡1~2人的,暂停投标1年至2年(含)。发生死亡3~9人的,暂停投标2年以上至4年。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的,暂停投标4年或以上。 | 政府认定责任事故增加6个月。 | |
2 | 安全不诚信行为 | (二)发生基坑坍塌、高支模坍塌、结构坍塌、周边建筑物沉降、管线损坏、火灾、爆炸等,虽无人员伤亡但造成重大社会负面影响的事件。重大社会负面影响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中断、大面积停水停电停气、大范围通信中断、人员紧急疏散、中断行车2小时以上,或群体性事件等。 | 视情况暂停投标1至2年。 | ||
3 | 安全不诚信行为 | (三)安全文明施工差,一个自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下同)内同一参建企业多次被上级主管部门、市水务质监站、市水投集团相关部门及甲方要求整改,经评分评定为不及格企业的。注:1.上级主管部门、市水务质监站要求整改的,扣5分;市水投集团相关部门要求整改的,扣4分;甲方要求整改的,扣3分。扣分满60分则认定不及格。2.同一安全文明施工问题被要求整改的,如在整改期出现不同单位(部门)要求整改的,按照最高分值扣分;整改期存在不同安全文明施工问题被要求整改的,扣分值叠加。3.对于至整改期结束,不及时整改或拒绝整改的,重新明确整改期限,扣分值叠加。 | 暂停投标1年。若至下一个自然年度项目尚未完结,仍出现该款情形的,继续暂停投标1年;同理执行至工程建设项目完工验收完成。 | ||
4 | 质量不诚信行为 | (一)由于质量问题对建设项目的使用功能造成影响且无法挽回的。 | 暂停投标1年。 | ||
5 | 质量不诚信行为 | (二)凡同一个工程建设项目因为质量问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多次被上级主管部门、市水务质监站、市水投集团相关部门及甲方要求整改,经评分评定为不及格企业的。注:1.上级主管部门、市水务质监站要求整改的,扣10分;市水投集团相关部门要求整改的,扣8分;甲方要求整改的,扣5分。扣分满60分则认定不及格。2.同一质量问题被要求整改的,如在整改期出现不同单位(部门)要求整改的,按照最高分值扣分;整改期存在不同质量问题被要求整改的,扣分值叠加。3.对于至整改期结束,不及时整改或拒绝整改的,重新明确整改期限,扣分值叠加。 | 暂停投标6个月。若至下一个自然年度项目尚未完结,仍出现该款情形的,继续暂停投标6个月;同理执行至工程建设项目完工验收完成。 | ||
6 | 质量不诚信行为 | (三)发生其他由质量问题而引起的重大社会负面影响事件的。 | 视情况暂停投标6个月至2年。 | ||
7 | 其他不诚信行为 | (一)投标中串通投标、任意弃标、提供虚假资料。 | 1年 | 1年 | |
8 | 其他不诚信行为 | (二)发生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造成社会负面影响需要面对媒体和进行危机公关,参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现场面对媒体进行危机公关的。 | 1年 | 1年 | |
9 | 其他不诚信行为 | (三)因参建企业原因造成信访、维稳事件,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 1年 | 1年 | |
10 | 其他不诚信行为 | (四)中标后转包工程、非法分包工程、非法转让业务的。 | 1年 | 1年 | |
11 | 其他不诚信行为 | (五)因人员、机械投入及配套服务投入不足,主要管理人员未按照投标文件响应到位,导致严重影响工期,被市水投集团相关部门及甲方督办、警告和约谈3次的。 | 1年 | 1年 | |
12 | 其他不诚信行为 | (六)未经批准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 | 6个月 | 1年 | |
13 | 其他不诚信行为 | (七)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 视情况暂停投标6个月至2年。 | ||
14 | 其他不诚信行为 | 1.提供或使用假冒伪劣或以次充好产品、不符合国家规范规定材料的。 | 6个月 | 1年 | |
15 | 其他不诚信行为 | 2.工程竣工验收后,不出具质量保修书的,或质量保修的内容、期限违反规定的。 | 6个月 | 1年 | |
16 | 其他不诚信行为 | 3.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 | 6个月 | 1年 | |
17 | 其他不诚信行为 | 4.其他经认定为严重违反合同规定的。 | 视情况暂停投标6个月至2年。 | ||
18 | 其他不诚信行为 | (八)违反廉洁协议约定的。 | 视情况暂停投标6个月至2年。 | ||
19 | 其他不诚信行为 | (九)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不良后果的。 | 视情况暂停投标6个月至2年。 | ||
20 | 其他不诚信行为 | (十)为谋取非法利益,给市水投集团或甲方造成损失的。 | 视情况暂停投标6个月至2年。 | ||
21 | 其他不诚信行为 | (十一)因参建企业原因造成第三者财产重大损失的。 | 视情况暂停投标6个月至2年。 | ||
22 | 其他不诚信行为 | (十二)经市水投集团或甲方认定的其他不诚信行为。 | 视情况暂停投标6个月至2年。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大厦南塔楼8楼联系人:林工电话:020-34391957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50号101房联系人:程工电话:020-83492175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2022年排水管网检测项目 |
1.1.5 | 项目建设地点 |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1.1.6 | 项目建设规模 |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1.1.7 |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
1.1.8 |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 | /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资金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1.3.2 | 服务期限 |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1.3.3 | 质量标准 | 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1)资质或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2)财务要求:/(3)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4)信誉要求:/(5)项目负责人要求:/(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8)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10)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1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1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7)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信用广州”网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黑名单),如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被纳入联合惩戒名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18)被发改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广州”网站中列入联合惩戒失信黑名单。(19)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或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的(被暂停投标资格的单位名单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20)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2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补充说明如下:(1)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若认为必要时,也可以独自增加现场考察活动。(2)投标人及其代表进入考察的现场。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招标人在投标人及其代表考察过程中不负任何责任。(3)由招标人前期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在现场考察中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
1.10.3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此为投标预备会的答疑澄清) |
1.12.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
1.12.3 | 偏差 | 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偏差幅度:/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答疑纪要、澄清文件等。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18天提出。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澄清、答疑专区发布时视为投标人收到。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澄清、答疑专区发布时视为投标人收到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以补充公告或项目答疑澄清的方式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发布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时间:发出即视作收到。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形式:招标文件修改一经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公告公布的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满足项目评审需要。具体内容要求按投标文件格式填写。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 |
3.2.3 | 报价方式 | 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投标报价;结算方式按照合同相关约定执行。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有,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总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任何一个单项投标报价超过相应最高投标限价的报价均为无效标。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投标人必须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及招标相关资料,充分考虑职责和义务,全面地理解招标文件对投标报价的要求,并按招标人提出的条件及内容进行报价。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不要求。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有,具体要求: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允许 |
3.7.3(B) |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 |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需为原件扫描件。 |
3.7.3(B)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1、投标人可使用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该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与手写签名或签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也可将投标文件盖章后扫描上传。2、投标文件中完成盖章签名后扫描上传的部分,应按以下要求盖章签字后扫描上传:1)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盖单位章的地方必须盖单位章。2)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签字的地方必须手写签名或签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4.1.1(B) |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1.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进行加密。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2.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如有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封套上应注明如下信息: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投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 在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启(按投标截止时间)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详见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信息) |
4.2.2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 | 1.递交方式:网上递交投标文件 2.交易平台: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3.上述时间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否是,退还时间: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7楼 室(地铁2号线越秀公园站B2出口直走50米左转北塔电梯直上7楼)持有绿色健康码。电子招投标项目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
5.2(4) | 开标程序 | 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开标顺序: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导入电子招标文件;5.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开标系统自动检查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解密、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逾期未完成投标人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6.招标人(招标代理人)使用制作该招标文件的机构业务数字证书对已完成投标人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招标人解密。7.将所有解密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导入系统并公开开标,按照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开标系统自动确定的电子投标文件顺序进行开标、唱标。8.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唱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标准、服务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9.投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0.开标结束。具体以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现场电子开标流程为准。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推荐中标候选人 3人。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公示期限: 3 日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否,评标委员会推荐前3名中标候选人。补充说明:招标人应当确定综合得分排名前两名的为本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第三名为本项目第二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四名的为本项目第三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被取消中标资格,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按照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以此类推。若因中标候选人因放弃中标、或被取消中标资格,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而导致第一中标候选人不足2名,本项目将依法重新招标。 |
7.6.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担保金额:暂定合同总价的10%; 履约担保形式:采用银行现金到账或专业担保公司担保或银行保函,保函须为不可撤销、见索即付履约保函。不要求 |
10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否是。 |
11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 | 1.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有违反以下约定的,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有权将该投标人的投标作废标处理,并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已中标签订合同的,终止合同,需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1)中标通知书发放前或在签订合同前或在签订合同后的任何时候,招标人有权到投标人现场进行考察,对投标人投标文件描述内容的真实性进行查实,如发现实际情况与投标文件不符,投标人在招标过程有弄虚作假行为、虚报资料情况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且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果已经签订合同的,将被解除合同。(2)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和服务要求的其他情况。2.特别提醒: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有权要求投标人于本项目评标结束后至中标通知书发放前在接到通知的三日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包括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核查。如该投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供原件或提供的某些原件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共同核查后确认与原件不一致,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候选人资格,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其保证金不予退还。如第一中标候选人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则招标人有权按中标候选人的顺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在此情况下,招标人不予退还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3.交易服务费: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根据申请书约定方式,中标单位按单个项目(标段)成交金额0.9‰向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支付平台交易服务费,单个项目(标段)最低收费人民币1000元,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向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缴纳平台交易服务费至以下账户: 户 名:广州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账 号:154222203500624. 特别提醒:投标文件应按编排要求编制。如因不按编排要求编制而所引起系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不诚信行为的处理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投标阶段以及中标后履行合同阶段存在《不诚信行为的情形及相应被暂停参与投标活动的处理标准》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间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详见合同附件《不诚信行为的情形及相应被暂停参与投标活动的处理标准》)。6.本项目不允许挂靠、转包或分包,一旦发现将取消投标申请人的投标资格,在投标阶段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7.关于人员缴纳社保证明的补充说明。招标文件需投标人提供项目管理团队人员缴纳社保证明,且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会核实后续中标人管理团队的社保补缴情况。 |
序号 | 投标人 | 投标文件递交 | 解密情况 | 投标报价(万元) | 服务期限 | 备注 | 投标人代表签名 |
最高投标限价: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综合得分前两名为本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第三名为本项目第二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第四名为本项目第三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以商务技术文件得分高的排前;商务技术文件得分也相同的,以投标报价较低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投标人最终名次的排序。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一致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和三、投标报价表)的规定。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联合体投标人 | 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备选投标方案 |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机器码 | 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特征码一致的(以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将被否决。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联合体投标人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对同一招标项目没有出现两个或以上的投标报价,且修正无依据;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投标文件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齐全或关键字迹清晰、容易辩认;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串通投标情形 | 不存在串通投标情形(串通投标情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为准)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 100 分) | 商务技术部分: 50 分投标报价: 50 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本项目为单价招标,全费用单价包干,投标人须对管网摸查检测(包括管网摸查初步判断,对初步摸查发现的结构性缺陷、雨污混接或偷排进行复核,报告编制及印刷费等,主要采用管道潜望镜(QV)检测、CCTV检测及声呐检测的方式进行)单价进行分别报价,不得超过单价限价,并按工程量清单填报后作为本项目投标总报价进行价格评审,得出价格评审得分。确定评标参考价(PC):资格审查合格并且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在位于[最高投标限价×80%,最高投标限价]区间的投标价中,所有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下浮3%为评标参考价。若其中没有报价位于[最高投标限价×80%,最高投标限价]区间的,招标人重新招标。 | |
2.2.3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公式 | 以评标参考价(PC)作为计算各有效投标价得分的基础。当有效投标价(PT)等于评标参考价(PC)时,有效投标价得分I= 100分(权重50%);有效投标价(PT)比评标参考价(PC)上偏差 1%减 1.2分,下偏差 1%减0.3分,按比例减分,最多减至 0分止。偏差百分率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管理体系 | 5 | 投标人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ISO90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0000-1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上述认证在有效期内,满足上述5项的得5分,其他不得分。注:需提供相关有效证书扫描件。 |
2 | 检测服务能力 | 2 | 投标人具有行业协会颁发的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作业企业作业证书且同时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或监制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证书的,得2分。注:需提供相关有效证书扫描件。 |
3 | 拟投入设备 | 8 | 1、全地形检测机器人,满分1分,配置1台或以上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2、QV管道内窥检测设备配置,满分1分,配置10台或以上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3、CCTV管道内窥检测设备配置,满分1分,配置8台或以上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4、动力声纳检测机器人配置,满分2分,配置1台或以上得2分,其他情况不得分;5、检测车辆配置,满分1分:配置6辆或以上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6、防撞缓冲车配置,满分1分:配置2辆或以上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7、清洗吸污车配置,满分1分(以行驶证上注明是“重型载货专项作业车”、发票车辆类型注明是“清洗吸污车”为准):配置4台或以上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注:以上车辆及设备均为投标人(含分支机构)自有,须提供购置发票扫描件证明材料,发票日期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前一天的购置发票,日期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分,车辆还须提供行驶证扫描件,发票购置人及行驶证所有人须与投标人(含分支机构)名称相同。 |
4 | 项目团队能力 | 8 | 项目负责人:1、具有给排水类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公共排水管道电视(CCTV)和声呐检测岗位证书得1分。注:需提供上述人员的职称、资质证及近半年内(2022年3月—2022年8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2、参与编写地级市(或以上)地方排水管道检测、维护及治理等方面行业标准、规程或相关指导性文件的,每提供一份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注: 须提供相关编制资料须提供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制资料中需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 |
4 | 项目团队能力 | 8 | 其他人员:1、拟投入本项目的作业人员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排水管道电视CCTV和声纳检测岗位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配置不少于12人,在12人基础上每增加1人得0.5分,本项最多得1.5分,其他不得分;2、拟投入本项目的作业人员具有市级(或以上)有毒有害有限空间作业证书的作业人员配置不少于8人,在8人基础上每增加1人得0.5分,本项最多得1分,其他不得分;3、拟投入本项目管理人员具有中国潜水打捞行业协会颁发的潜水监督证或潜水作业项目经理证书的,每提供1人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注:若同一作业人员同时具备两个或两个以上资质证书,按一人计算;以上技术人员须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及近半年内(2022年3月—2022年8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 |
4 | 项目团队能力 | 8 | 安全员:投标人拟派的专职安全人员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C3),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每提供一人得0.5分,最多得1.5分;注:以上人员须提供相应的相应证书及近半年内(2022年3月—2022年8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 |
5 | 数据处理能力 | 2 | 具有管线数据或排水管道电视检测成果数据处理、评估相关专利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每提供1个得0.5分,最高2分。注: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
6 | 项目实施方案:重点难点分析 | 5 | 针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和实施要点,从合理性、完整性和条理性等方面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完全满足得5分;基本满足,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
7 | 项目实施方案:对区域内排水设施现状和特点分析 | 5 | 针对本项目的排水设施现状和特点,从合理性、完整性和条理性等方面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完全满足得5分;基本满足,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
8 | 项目实施方案:排水设施检测工作技术介绍 | 5 | 针对本项目拟采用的排水设施检测工作技术进行介绍,从合理性、完整性和条理性等方面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完全满足得5分;基本满足,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
9 | 项目实施方案:安全作业方案 | 5 | 针对本项目的安全作业编制可行性方案,从合理性、完整性和条理性等方面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完全满足得5分;基本满足,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
10 | 项目实施方案:事故应急预案 | 5 | 针对本项目编制事故应急预案,从合理性、完整性和条理性等方面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完全满足得5分;基本满足,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
合计 | 50 |
序号 | 条款名称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投标总报价 | 大写:小写: | |
2 | 质量标准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3 | 投标有效期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A) | 投标报价(投标人填报)万元(B) | 备注 |
1 | 2022年排水管网检测项目 | 479.595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全费用单价限价(元) | 金额(元)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全费用单价限价(元) | 全费用单价报价(元) | 合价 |
1 | 潜望镜检测 | 1.启闭井盖,强制通风,设备调试,检测设备下井,管道检测,影像判读,取出检测设备,清洗设备,运输,完成评估报告等.2.单价中已包含利用QV管道检测设备沿管线找井,人工查看检查井内设施及淤积情况3.其他要求参考检测规程 | m | 250000 | 6.53 | ||
2 | CCTV检测 | 1.启闭井盖,强制通风,设备调试,检测设备下井,管道检测,影像判读,取出检测设备,清洗设备,运输,完成评估报告等.2.单价中已包含利用信号发射器、CCTV检测设备沿管线找井,人工查看检查井内设施及淤积情况3.其他要求参考检测规程 | m | 85000 | 20.77 | ||
3 | 声呐检测 | 1.启闭井盖,强制通风,设备调试,检测设备下井,管道检测,影像判读,取出检测设备,清洗设备,运输,完成评估报告等.2.单价中已包含利用声呐检测设备沿管线找井,人工查看检查井内设施及淤积情况3.其他要求参考检测规程 | m | 60000 | 23.3 | ||
合 计 |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联系方式 | 传 真 | 网 址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企业资质证书 |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 |||||||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如有) |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 |||||||
营业执照号 | 员工总人数: | |||||||
注册资本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成立日期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其中 | 技术人员数量 | ||||||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其中 | 各类注册人员 | ||||||
经营范围 | ||||||||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
备注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技术职称 | 所在单位 | 本项目拟任职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名称/证号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委托单位 | 委托单位联系人电话 | 服务合同总价 | 服务内容 | 技术支持方(若有)简介 | 备注 |
1 | |||||||
2 | |||||||
… |
项目名称 | |
项目类型 | |
项目所在地 | |
委托人名称 | |
委托人地址 | |
委托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服务期限 | |
服务内容 | |
项目负责人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工资料整编 | 工资料整编 | |||||||||||||||||
踏勘 | 踏勘 | |||||||||||||||||
收集资料 | 收集资料 | 不符合要求监理检查符合要求 | 不符合要求监理检查符合要求 | 不符合要求监理检查符合要求 | 不符合要求监理检查符合要求 | 不符合要求监理检查符合要求 | 不符合要求监理检查符合要求 | 不符合要求监理检查符合要求 | ||||||||||
编写技术方案 | 编写技术方案 | |||||||||||||||||
排水管网内部检测方法:QV或CCTV检测等 | ||||||||||||||||||
突发性重大事故隐患 | 突发性重大事故隐患 | |||||||||||||||||
突发性重大事故隐患 | 突发性重大事故隐患 | |||||||||||||||||
突发性重大事故隐患 | 突发性重大事故隐患 | |||||||||||||||||
排水管网安全隐患评估报告 | 排水管网安全隐患评估报告 | 排水管网安全隐患评估报告 | 排水管网安全隐患评估报告 | 排水管网安全隐患评估报告 | 排水管网安全隐患评估报告 | |||||||||||||
成果编辑、输出 | 成果编辑、输出 | 成果编辑、输出 | ||||||||||||||||
管渠权属单位核实,成果提交 | 管渠权属单位核实,成果提交 | 管渠权属单位核实,成果提交 | 管渠权属单位核实,成果提交 | 管渠权属单位核实,成果提交 | 管渠权属单位核实,成果提交 | |||||||||||||
项目验收 | 项目验收 | 项目验收 | ||||||||||||||||
制订整改方案 | 制订整改方案 | 制订整改方案 | 制订整改方案 | 制订整改方案 | 制订整改方案 | |||||||||||||
开展整改 | 开展整改 | 开展整改 | 开展整改 | 开展整改 | 开展整改 |
结构性缺陷 | 破裂 | 变形 | 腐蚀 | 错口 | 起伏 | 脱节 | 接口材料脱落 | 支管暗接 | 异物穿入 | 渗漏 |
符号 | ||||||||||
功能性缺陷 | 沉积 | 结垢 | 障碍物 | 残墙、坝根 | 树根 | 浮渣 | ||||
符号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全费用单价(元) | 全费用合价(元) | 备注 |
1 | QV管道检测(潜望镜检测) | 1.启闭井盖,强制通风,设备调试,检测设备下井,管道检测,影像判读,取出检测设备,清洗设备,运输,完成评估报告等.2.单价中已包含利用QV管道检测设备沿管线找井,人工查看检查井内设施及淤积情况3.其他要求参考检测规程 | m | 500000 | |||
2 | CCTV检测 | 1.启闭井盖,强制通风,设备调试,检测设备下井,管道检测,影像判读,取出检测设备,清洗设备,运输,完成评估报告等.2.单价中已包含利用信号发射器、CCTV检测设备沿管线找井,人工查看检查井内设施及淤积情况3.其他要求参考检测规程 | m | 170000 | |||
3 | 声呐检测 | 1.启闭井盖,强制通风,设备调试,检测设备下井,管道检测,影像判读,取出检测设备,清洗设备,运输,完成评估报告等.2.单价中已包含利用声呐检测设备沿管线找井,人工查看检查井内设施及淤积情况3.其他要求参考检测规程 | m | 120000 |
摸查乙方 | |
摸查检测范围 | |
摸查检测距离(km) | |
摸查检测方式 | |
计划完成时间 | |
提交报告时间 | |
其他事项 | |
发单单位(盖章) | |
乙方(项目经理签名、盖章)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点 | ||
合同编号 | 合同价 | ||
开工日期 | 验收日期 | ||
检测单位 | 资质证号 | ||
检测单位项目负责人 | |||
本次任务检测工作内容及完成工程量: |
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联系方式 | 职务 |
竣工验收结论: | |
检测单位(公章):单位(项目)负责人: | 建设单位(公章):单位(项目)负责人: |
结构性缺陷 | 破裂 | 变形 | 腐蚀 | 错口 | 起伏 | 脱节 | 接口材料脱落 | 支管暗接 | 异物穿入 | 渗漏 |
符号 | ||||||||||
功能性缺陷 | 沉积 | 结垢 | 障碍物 | 残墙、坝根 | 树根 | 浮渣 | ||||
符号 |
缺陷名称 | 缺陷代码 | 定 义 | 等级 | 缺陷描述 | 分值P |
破裂 | PL | 管渠的外部压力超过自身的承受力致使管子发生破裂。其形式有纵向、环向和复合3种 | 1 | 裂痕—当下列一个或多个情况存在时:1)在管壁上可见细裂痕; 2)在管壁上由细裂缝处冒出少量沉积物;3)轻度剥落。 | 0.5 |
破裂 | PL | 管渠的外部压力超过自身的承受力致使管子发生破裂。其形式有纵向、环向和复合3种 | 2 | 裂口—破裂处已形成明显间隙,但管渠的形状未受影响且破裂无脱落。 | 2 |
破裂 | PL | 管渠的外部压力超过自身的承受力致使管子发生破裂。其形式有纵向、环向和复合3种 | 3 | 破碎—管壁破裂或脱落处所剩碎片的环向覆盖范围不大于弧长60 º。 | 5 |
破裂 | PL | 管渠的外部压力超过自身的承受力致使管子发生破裂。其形式有纵向、环向和复合3种 | 4 | 坍塌—当下列一个或多个情况存在时: 1)管渠材料裂痕、裂口或破碎处边缘环向覆盖范围大于弧长60º;2)管壁材料发生脱落的环向范围大于弧长60º。 | 10 |
变形 | BX | 管渠受外力挤压造成形状变异 | 1 | 变形不大于管渠直径的5% 。 | 1 |
变形 | BX | 管渠受外力挤压造成形状变异 | 2 | 变形为管渠直径的5%~15% 。 | 2 |
变形 | BX | 管渠受外力挤压造成形状变异 | 3 | 变形为管渠直径的15%~25% 。 | 5 |
变形 | BX | 管渠受外力挤压造成形状变异 | 4 | 变形大于管渠直径的25% 。 | 10 |
渗漏 | SL | 管外的水流入管渠 | 1 | 滴漏—水持续从缺陷点滴出,沿管壁流动。 | 0.5 |
渗漏 | SL | 管外的水流入管渠 | 2 | 线漏—水持续从缺陷点流出,并脱离管壁流动。 | 2 |
渗漏 | SL | 管外的水流入管渠 | 3 | 涌漏—水从缺陷点涌出,涌漏水面的面积不大于管渠断面的1/3 。 | 5 |
渗漏 | SL | 管外的水流入管渠 | 4 | 喷漏—水从缺陷点大量涌出或喷出,涌漏水面的面积大于管渠断面的1/3 。 | 10 |
错口 | CK | 同一接口的两个管口产生横向偏差,未处于管渠的正确位置 | 1 | 轻度错口—相接的两个管口偏差不大于管壁厚度的1/2 。 | 0.5 |
错口 | CK | 同一接口的两个管口产生横向偏差,未处于管渠的正确位置 | 2 | 中度错口—相接的两个管口偏差为管壁厚度的1/2~1之间。 | 2 |
错口 | CK | 同一接口的两个管口产生横向偏差,未处于管渠的正确位置 | 3 | 重度错口—相接的两个管口偏差为管壁厚度的1~2倍之间。 | 5 |
错口 | CK | 同一接口的两个管口产生横向偏差,未处于管渠的正确位置 | 4 | 严重错口—相接的两个管口偏差为管壁厚度的2倍以上。 | 10 |
脱节 | TJ | 两根管渠的端部未充分接合或接口脱离 | 1 | 轻度脱节—管渠端部有少量泥土挤入。 | 1 |
脱节 | TJ | 两根管渠的端部未充分接合或接口脱离 | 2 | 中度脱节—脱节距离不大于20mm 。 | 3 |
脱节 | TJ | 两根管渠的端部未充分接合或接口脱离 | 3 | 重度脱节—脱节距离为20mm ~50mm 。 | 5 |
脱节 | TJ | 两根管渠的端部未充分接合或接口脱离 | 4 | 严重脱节—脱节距离为50mm以上。 | 10 |
腐蚀 | FS | 管渠内壁受侵蚀而流失或剥落,出现麻面或露出钢筋 | 1 | 轻度腐蚀—表面轻微剥落,管壁出现凹凸面。 | 0.5 |
腐蚀 | FS | 管渠内壁受侵蚀而流失或剥落,出现麻面或露出钢筋 | 2 | 中度腐蚀—表面剥落显露粗骨料或钢筋。 | 2 |
腐蚀 | FS | 管渠内壁受侵蚀而流失或剥落,出现麻面或露出钢筋 | 3 | 重度腐蚀—粗骨料或钢筋完全显露。 | 5 |
腐蚀 | FS | 管渠内壁受侵蚀而流失或剥落,出现麻面或露出钢筋 | |||
接口材料脱落 | TL | 橡胶圈、沥青、水泥等类似的接口材料进入管渠 | 1 | 接口材料在管渠内水平方向中心线上部可见。 | 1 |
接口材料脱落 | TL | 橡胶圈、沥青、水泥等类似的接口材料进入管渠 | 2 | 接口材料在管渠内水平方向中心线下部可见。 | 3 |
支管暗接 | AJ | 支管未通过检查井直接侧向接入主管 | 1 | 支管进入主管内的长度不大于主管直径10% 。 | 0.5 |
支管暗接 | AJ | 支管未通过检查井直接侧向接入主管 | 2 | 支管进入主管内的长度在主管直径10%~20%之间。 | 2 |
支管暗接 | AJ | 支管未通过检查井直接侧向接入主管 | 3 | 支管进入主管内的长度大于主管直径20% 。 | 5 |
异物穿入 | CR | 非管渠系统附属设施的物体穿透管壁进入管内 | 1 | 异物在管渠内且占用过水断面面积不大于10% 。 | 0.5 |
异物穿入 | CR | 非管渠系统附属设施的物体穿透管壁进入管内 | 2 | 异物在管渠内且占用过水断面面积为10%~30% 。 | 2 |
异物穿入 | CR | 非管渠系统附属设施的物体穿透管壁进入管内 | 3 | 异物在管渠内且占用过水断面面积大于 30% 。 | 5 |
起伏 | QF | 接口位置偏移,管渠竖向位置发生变化,在低处形成洼水 | 1 | 起伏高/管径≤20% 。 | 0.5 |
起伏 | QF | 接口位置偏移,管渠竖向位置发生变化,在低处形成洼水 | 2 | 20%<起伏高/管径≤35% 。 | 2 |
起伏 | QF | 接口位置偏移,管渠竖向位置发生变化,在低处形成洼水 | 3 | 35%<起伏高/管径≤50% 。 | 5 |
起伏 | QF | 接口位置偏移,管渠竖向位置发生变化,在低处形成洼水 | 4 | 起伏高/管径>50% 。 | 10 |
等级 | 缺陷参数 | 损坏状况说明 |
Ⅰ | F<1 | 无或有轻微缺陷,结构状况基本不受影响,但具有潜在变坏的可能 |
Ⅱ | 1≤F<3 | 管段缺陷明显超过一级,具有变坏的趋势 |
Ⅲ | 3≤F<6 | 管段缺陷严重,结构状况受到影响 |
Ⅳ | F≥6 | 管段存在重大缺陷,损坏严重或即将导致破坏 |
缺陷密度SM | <0.1 | 0.1~0.5 | >0.5 |
管段结构性缺陷类型 | 局部缺陷 | 部分或整体缺陷 | 整体缺陷 |
表5 功能性缺陷名称、代码、等级划分及分值 | |||||
缺陷名称 | 缺陷代码 | 定 义 | 缺陷等级 | 缺陷等级定义 | 分值P |
沉积 | CJ | 杂质在管渠底部沉淀淤积. | 1 | 沉积物厚度为管径的20%~30% | 0.5 |
沉积 | CJ | 杂质在管渠底部沉淀淤积. | 2 | 沉积物厚度为管径的30%~40% | 2 |
沉积 | CJ | 杂质在管渠底部沉淀淤积. | 3 | 沉积物厚度为管径的40%~50% | 5 |
沉积 | CJ | 杂质在管渠底部沉淀淤积. | 4 | 沉积物厚度大于管径的50% | 10 |
障碍物 | ZW | 管渠内影响过流的阻挡物 | 1 | 过水断面损失不大于15% | 0.1 |
障碍物 | ZW | 管渠内影响过流的阻挡物 | 2 | 过水断面损失在15%~25%之间 | 2 |
障碍物 | ZW | 管渠内影响过流的阻挡物 | 3 | 过水断面损失在25%~50%之间 | 5 |
障碍物 | ZW | 管渠内影响过流的阻挡物 | 4 | 过水断面损失大于50% | 10 |
树根 | SG | 单根树根或是树根群自然生长进入管渠 | 1 | 过水断面损失不大于15% | 0.5 |
树根 | SG | 单根树根或是树根群自然生长进入管渠 | 2 | 过水断面损失在15%~25%之间 | 2 |
树根 | SG | 单根树根或是树根群自然生长进入管渠 | 3 | 过水断面损失在25%~50%之间 | 5 |
树根 | SG | 单根树根或是树根群自然生长进入管渠 | 4 | 过水断面损失大于50% | 10 |
结垢 | JG | 管渠内壁上的附着物 | 1 | 硬质结垢造成的过水断面损失不大于15%软质结垢造成的过水断面损失在15%~25%之间 | 0.5 |
结垢 | JG | 管渠内壁上的附着物 | 2 | 硬质结垢造成的过水断面损失在15%~25%之间软质结垢造成的过水断面损失在25%~50%之间 | 2 |
结垢 | JG | 管渠内壁上的附着物 | 3 | 硬质结垢造成的过水断面损失在25%~50%之间软质结垢造成的过水断面损失在50%~80%之间 | 5 |
结垢 | JG | 管渠内壁上的附着物 | 4 | 硬质结垢造成的过水断面损失大于50%软质结垢造成的过水断面损失大于80% | 10 |
残墙、坝根 | CQ | 管渠内砌筑的临时砖墙封堵,试验后未拆除或拆除不彻底的遗留物 | 1 | 过水断面损失不大于15% | 1 |
残墙、坝根 | CQ | 管渠内砌筑的临时砖墙封堵,试验后未拆除或拆除不彻底的遗留物 | 2 | 过水断面损失在15%~25%之间 | 3 |
残墙、坝根 | CQ | 管渠内砌筑的临时砖墙封堵,试验后未拆除或拆除不彻底的遗留物 | 3 | 过水断面损失在25%~50%之间 | 5 |
残墙、坝根 | CQ | 管渠内砌筑的临时砖墙封堵,试验后未拆除或拆除不彻底的遗留物 | 4 | 过水断面损失大于50% | 10 |
浮渣 | FZ | 管渠内水面上的漂浮物 | 1 | 零星的漂浮物,漂浮物占水面面积不大于30% | — |
浮渣 | FZ | 管渠内水面上的漂浮物 | 2 | 较多的漂浮物,漂浮物占水面面积为30%~60% | — |
浮渣 | FZ | 管渠内水面上的漂浮物 | 3 | 大量的漂浮物,漂浮物占水面面积大于60% | — |
等级 | 缺陷参数 | 运行状况说明 |
Ⅰ | G≤1 | 无或有轻微影响,管渠运行基本不受影响 |
Ⅱ | 1 | 管渠过流有一定的受阻,运行受影响不大 |
Ⅲ | 3 | 管渠过流受阻比较严重,运行受到明显影响 |
Ⅳ | G>6 | 管渠过流受阻很严重,即将或已经导致运行瘫痪 |
缺陷名称 | 缺陷代码 | 定义 | 缺陷等级 | 缺陷等级定义 | 分值 |
流量差 | LLC | 相联检查井之间的流量差 | 1 | 相联检查井之间的流量差达10%-20% | 0.5 |
流量差 | LLC | 相联检查井之间的流量差 | 2 | 相联检查井之间的流量差达20%-30% | 2 |
流量差 | LLC | 相联检查井之间的流量差 | 3 | 相联检查井之间的流量差达30%-40% | 5 |
流量差 | LLC | 相联检查井之间的流量差 | 4 | 相联检查井之间的流量差大于40% | 10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
时间 | |||||||||
V测点流速 (米/秒) | |||||||||
H水深(米) | |||||||||
A截面积(米2) | |||||||||
Q流量(米3/小时) | |||||||||
计算 | Q=3600AV |
检测任务概况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 ||||||||||||||||||||||||
待检测管渠相关单位主管部门:权属单位:管理单位:维修养护单位:检测范围:检测目的:检测时间:待检测管渠的概况:检测数量(m)管材直径(mm)管材接口形式管渠敷设年代备注现场交通条件:检测地点的相关历史资料:检测依据:《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维护技术规程》 CJJ 68;《城镇排水管渠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6行业标准;《排水管渠检测与评估技术规程》CJJ181-2012。……。其他 | 检测数量(m) | 管材直径(mm) | 管材 | 接口形式 | 管渠敷设年代 | 备注 | ||||||||||||||||||
检测数量(m) | 管材直径(mm) | 管材 | 接口形式 | 管渠敷设年代 | 备注 | |||||||||||||||||||
投入检测的设备及人员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 |||||||||||||||||||||||||||||||||||||||||||||||||||
本项目投入的仪器设备:仪器设备表序号仪器设备名称型号生产厂家备注 本项目组成员: 项目组成员名单序号姓名职务职称证件名称及编号备注乙方: | 序号 | 仪器设备名称 | 型号 | 生产厂家 | 备注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证件名称及编号 | 备注 | ||||||||||||||||||||||||||||||||||||||||
序号 | 仪器设备名称 | 型号 | 生产厂家 | 备注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证件名称及编号 | 备注 | ||||||||||||||||||||||||||||||||||||||||||||||
工作进程及完成工作量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 |||||||||||||||||||||||||||||||||||||||
1. 工作进程现场踏勘日期:进场工作日期:内业资料整理日期:报告编写日期:总工期:2. 工作量及检测方法:本项目工作量及检测方法项目内容段(个)数总长度(m)检测方法备 注污水管雨水管合流管检查井雨水口 | 本项目工作量及检测方法 | 项目内容 | 段(个)数 | 总长度(m) | 检测方法 | 备 注 | 污水管 | 雨水管 | 合流管 | 检查井 | 雨水口 | ||||||||||||||||||||||||||||
本项目工作量及检测方法 | |||||||||||||||||||||||||||||||||||||||
项目内容 | 段(个)数 | 总长度(m) | 检测方法 | 备 注 | |||||||||||||||||||||||||||||||||||
污水管 | |||||||||||||||||||||||||||||||||||||||
雨水管 | |||||||||||||||||||||||||||||||||||||||
合流管 | |||||||||||||||||||||||||||||||||||||||
检查井 | |||||||||||||||||||||||||||||||||||||||
雨水口 |
检 测 结 论任务名称: 检测地点(或区域): | ||||
项 目 | 检 测 结 论 | 备 注 | ||
管渠总长度(m) | ||||
管段数量(段) | ||||
管渠结构性状况 | 管段缺陷等级 | 个数 | 管段累积长度 | 占检测总长百分比 |
管渠结构性状况 | Ⅰ | |||
管渠结构性状况 | Ⅱ | |||
管渠结构性状况 | Ⅲ | |||
管渠结构性状况 | Ⅳ | |||
管渠结构性状况 | 管渠总体结构性状况 | |||
管渠结构性状况 | 修复建议 | |||
管渠功能性状况 | 管段缺陷等级 | 个数 | 管段累积长度 | 占检测总长百分比 |
管渠功能性状况 | Ⅰ | |||
管渠功能性状况 | Ⅱ | |||
管渠功能性状况 | Ⅲ | |||
管渠功能性状况 | Ⅳ | |||
管渠功能性状况 | 管渠总体功能性状况 | |||
管渠功能性状况 | 养护建议 | |||
其他 |
管段状况评估表任务名称: 第 页 共 页 | |||||||||||||||||
管段 | 管径(mm) | 长度(m) | 材质 | 埋深(m) | 结构性缺陷 | 功能性缺陷 | |||||||||||
管段 | 管径(mm) | 长度(m) | 材质 | 起点 | 终点 | 平均值S | 最大值Smax | 缺陷等级 | 缺陷密度 | 修复指数RI | 综合状况评价(内部情况描述) | 平均值Y | 最大值Ymax | 缺陷等级 | 缺陷密度 | 养护指数MI | 综合状况评价(内部情况描述) |
填表: 审核: 审定: 日期: |
检查井检查情况汇总表任务名称: 第 页 共 页 | ||||||||||||
序号 | 检查井类型 | 材质 | 单位 | 数量 | 其中非道路下数量 | 完好数量 | 井盖井座缺失数量 | 井内有杂物数量 | 井内有缺损数量 | 盖框突出或凹陷数量 | 井室周围填土有沉降数量 | 备注 |
1 | 雨水口 | |||||||||||
2 | 检查井 | |||||||||||
3 | 连接暗井 | |||||||||||
4 | 溢流井 | |||||||||||
5 | 跌水井 | |||||||||||
6 | 水封井 | |||||||||||
7 | 冲洗井 | |||||||||||
8 | 沉泥井 | |||||||||||
9 | 闸门井 | |||||||||||
10 | 潮门井 | |||||||||||
11 | 倒虹管 | |||||||||||
12 | 其他 | |||||||||||
排水管渠缺陷统计表(结构性缺陷/功能性缺陷) | |||||||
序号 | 管段编号 | 管径 | 检测长度(m) | 材质 | 缺陷距离(m) | 缺陷名称及位置 | 缺陷等级 |
排水管渠检测成果表序号: 检测方法: | |||||||||||
录像文件 | 起始井号 | 终止井号 | |||||||||
敷设年代 | 起点埋深 | 终点埋深 | |||||||||
管段类型 | 管段材质 | 管段直径 | |||||||||
检测方向 | 管段长度 | 检测长度 | |||||||||
修复指数 | 养护指数 | 检测日期 | |||||||||
检测地点 | |||||||||||
距离(m) | 缺陷名称代码 | 分值 | 等级 | 管道内部状况描述 | 照片序号或说明 | ||||||
备 注 | |||||||||||
照片1: | 照片2: |
排水管渠缺陷类型和等级统计表 | |||||
缺陷代码及名称 | 1级(轻微)(处) | 2级(中等)(处) | 3级(严重)(处) | 4级(重大)(处) | 合计(处) |
PL(破裂) | |||||
BX(变形) | |||||
FS(腐蚀) | |||||
CK(错口) | |||||
QF(起伏) | |||||
TJ(脱节) | |||||
TL(接口材料脱落) | |||||
AJ(支管暗接) | |||||
CR(异物穿入) | |||||
SL(渗漏) | |||||
结构性缺陷合计 | |||||
CJ(沉积) | |||||
JG(结垢) | |||||
ZW(障碍物) | |||||
CQ(残墙、坝根) | |||||
SG(树根) | |||||
FZ(浮渣) | |||||
功能性缺陷合计 | |||||
全部缺陷共计 | |||||
所占比例(%) |
序号 | 路段名称 | 结构性缺陷(处) | 功能性缺陷(处) | 合计 | ||||||||
序号 | 路段名称 | I | II | III | IV | 小计 | I | II | III | IV | 小计 | 合计 |
共计 |
缺陷类型 | 1级 | 缺陷长度 | 占总长度比例 | 单位长度缺陷个数 | 2级 | 缺陷长度 | 占总长度比例 | 单位长度缺陷个数 | …… |
破裂 | |||||||||
变形 | |||||||||
…… | |||||||||
合计 |
管段编号 | 管段直径 | 检测地点 |
排水管渠检测工作完成工作量明细表(按预计量和实测量对比统计结果) | ||||||||||||||
序号 | 所属街道办 | 所属路段 | 起始道路 | 终止道路 | 污水管渠 | 雨水管渠 | 合流管渠 | 备注 | ||||||
序号 | 所属街道办 | 所属路段 | 起始道路 | 终止道路 | 管径(mm) | 预计长度(km) | 实际检测长度(km) | 管径(mm) | 预计长度(km) | 实际检测长度(km) | 断面尺寸(mm) | 预计长度(km) | 实际检测长度(km) | 备注 |
甲 方:(盖章) | 乙 方:(盖章) |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甲 方:(盖章) | 乙 方:(盖章) |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甲方单位:(盖章) | 乙方单位:(盖章) |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序号 | 不诚信行为的情形 | 处理期限 | 情节严重或拒不改正的延长处理期限 | 备注 | |
1 | 安全不诚信行为 | (一)建设生产现场发生人员死亡的。 | 发生死亡1~2人的,暂停投标1年至2年(含)。发生死亡3~9人的,暂停投标2年以上至4年。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的,暂停投标4年或以上。 | 政府认定责任事故增加6个月。 | |
2 | 安全不诚信行为 | (二)发生基坑坍塌、高支模坍塌、结构坍塌、周边建筑物沉降、管线损坏、火灾、爆炸等,虽无人员伤亡但造成重大社会负面影响的事件。重大社会负面影响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中断、大面积停水停电停气、大范围通信中断、人员紧急疏散、中断行车2小时以上,或群体性事件等。 | 视情况暂停投标1至2年。 | ||
3 | 安全不诚信行为 | (三)安全文明施工差,一个自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下同)内同一参建企业多次被上级主管部门、市水务质监站、市水投集团相关部门及甲方要求整改,经评分评定为不及格企业的。注:1.上级主管部门、市水务质监站要求整改的,扣5分;市水投集团相关部门要求整改的,扣4分;甲方要求整改的,扣3分。扣分满60分则认定不及格。2.同一安全文明施工问题被要求整改的,如在整改期出现不同单位(部门)要求整改的,按照最高分值扣分;整改期存在不同安全文明施工问题被要求整改的,扣分值叠加。3.对于至整改期结束,不及时整改或拒绝整改的,重新明确整改期限,扣分值叠加。 | 暂停投标1年。若至下一个自然年度项目尚未完结,仍出现该款情形的,继续暂停投标1年;同理执行至工程建设项目完工验收完成。 | ||
4 | 质量不诚信行为 | (一)由于质量问题对建设项目的使用功能造成影响且无法挽回的。 | 暂停投标1年。 | ||
5 | 质量不诚信行为 | (二)凡同一个工程建设项目因为质量问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多次被上级主管部门、市水务质监站、市水投集团相关部门及甲方要求整改,经评分评定为不及格企业的。注:1.上级主管部门、市水务质监站要求整改的,扣10分;市水投集团相关部门要求整改的,扣8分;甲方要求整改的,扣5分。扣分满60分则认定不及格。2.同一质量问题被要求整改的,如在整改期出现不同单位(部门)要求整改的,按照最高分值扣分;整改期存在不同质量问题被要求整改的,扣分值叠加。3.对于至整改期结束,不及时整改或拒绝整改的,重新明确整改期限,扣分值叠加。 | 暂停投标6个月。若至下一个自然年度项目尚未完结,仍出现该款情形的,继续暂停投标6个月;同理执行至工程建设项目完工验收完成。 | ||
6 | 质量不诚信行为 | (三)发生其他由质量问题而引起的重大社会负面影响事件的。 | 视情况暂停投标6个月至2年。 | ||
7 | 其他不诚信行为 | (一)投标中串通投标、任意弃标、提供虚假资料。 | 1年 | 1年 | |
8 | 其他不诚信行为 | (二)发生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造成社会负面影响需要面对媒体和进行危机公关,参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现场面对媒体进行危机公关的。 | 1年 | 1年 | |
9 | 其他不诚信行为 | (三)因参建企业原因造成信访、维稳事件,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 1年 | 1年 | |
10 | 其他不诚信行为 | (四)中标后转包工程、非法分包工程、非法转让业务的。 | 1年 | 1年 | |
11 | 其他不诚信行为 | (五)因人员、机械投入及配套服务投入不足,主要管理人员未按照投标文件响应到位,导致严重影响工期,被市水投集团相关部门及甲方督办、警告和约谈3次的。 | 1年 | 1年 | |
12 | 其他不诚信行为 | (六)未经批准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 | 6个月 | 1年 | |
13 | 其他不诚信行为 | (七)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 视情况暂停投标6个月至2年。 | ||
14 | 其他不诚信行为 | 1.提供或使用假冒伪劣或以次充好产品、不符合国家规范规定材料的。 | 6个月 | 1年 | |
15 | 其他不诚信行为 | 2.工程竣工验收后,不出具质量保修书的,或质量保修的内容、期限违反规定的。 | 6个月 | 1年 | |
16 | 其他不诚信行为 | 3.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 | 6个月 | 1年 | |
17 | 其他不诚信行为 | 4.其他经认定为严重违反合同规定的。 | 视情况暂停投标6个月至2年。 | ||
18 | 其他不诚信行为 | (八)违反廉洁协议约定的。 | 视情况暂停投标6个月至2年。 | ||
19 | 其他不诚信行为 | (九)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不良后果的。 | 视情况暂停投标6个月至2年。 | ||
20 | 其他不诚信行为 | (十)为谋取非法利益,给市水投集团或甲方造成损失的。 | 视情况暂停投标6个月至2年。 | ||
21 | 其他不诚信行为 | (十一)因参建企业原因造成第三者财产重大损失的。 | 视情况暂停投标6个月至2年。 | ||
22 | 其他不诚信行为 | (十二)经市水投集团或甲方认定的其他不诚信行为。 | 视情况暂停投标6个月至2年。 |
联系我们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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