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mdjyl2023-017
预算金额376.66万元
招标联系人梁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牡丹江源隆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闫女士0453-627307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1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28
公告正文

镜泊湖生态环境修复与综合利用特许经营项目一黑龙江省镜泊湖水产养殖场冷
库改造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编号:MDJYL2023-017)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宁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镜泊湖生态环境修复与综合利用特许经营项目一黑龙江省镜泊湖水产养殖场冷库改
造EPC工程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76.66万
元,招标人为牡丹江市镜泊生态农旅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
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改造范围为产权证标记范围内的三栋建筑及部分附属设施,1#建筑832.61平方
米,2#建筑436.47平方米,3#建筑254.36平方米此次工程任务为冷库制冷系统改造,
加工间改造,办公区供暖改造,厂区危墙改造、大门及门卫修缮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镜泊湖生态环境修复与综合利用特许经营项目一黑龙江省镜泊湖水产养殖场冷库
改造EPC工程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镜泊湖生态环境修复与综合利用特许经营项目一黑龙江省镜泊湖水产养殖场冷库
改造EPC工程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本工程采取投标资格后审,符合报名条
件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均可报名。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
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乙级资质及其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
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3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及所有人员包括: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
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工程总承
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
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者设计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
包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其中:①注册建造师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
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近三
年(2020年7月投标截止时间)承担过至少一项合同额不低于所投标段建筑安装工程费的
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日
期或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为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②注册建筑师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
证书。近三年(2020年7月投标截止时间)负责过至少一项合同额的不低于所投标段设计
费的建筑工程设计(或勘察)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时间以
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或设计(或勘察)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为该
项目的设计(或勘察)负责人。
③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要求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近三年
(2020年7月投标截止时间)承担过至少一项建安费不低于所投标段建筑安装工程费的建
筑工程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
或监理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为该项目的总监。
④高级工程师资格要求仅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实施注册执
业资格的,可由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负责人担任。近三年(2020
年7月投标截止时间)负责过至少一项设计费不低于所投标段设计费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或设计合同签订
日期为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为该项目的设计负责人。
(2)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
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注册建造师。
(3)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
书。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还需提供其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至投标
文件截止之日连续3个月(2023年4月~2022年6月)的社保证明(社保局出具),(企业成
立日期不足的,自成立之日算起)。
注投标人提供社保证明的同时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帐号、身份
证号、密码等以便招标人在开标现场核查社保的真实有效性。如在网上查询不到相关信息或
其社保与本企业不符,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5)施工项目班子其他人员要求执行《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
管理办法》《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
(黑建规范【2020】8号)文件,其中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
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资料员1*人(*表示可兼任的岗
位)。投标人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
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以上人员仅需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配置表,无需提供相关证件。
(6)设计项目班子其他人员最低要求:专业工程师4人及以上,其中包括:
电气工程师1人:具有电气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结构工程师1人:具有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建筑工程师1人:具有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暖通、给排水工程师1人:具有暖通或给排水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符合下列规定:
3.4.1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或者设计单位。
3.4.2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不超过二家,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
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施工总承包资质或者设计资质其中的一
项;
3.4.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
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
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4.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4.6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
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5投标人信用良好,独立或联合体双方的企业、独立或联合体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拟投本
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投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拟投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没有被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以及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以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7财务要求:
投标人(独立或联合体各方)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
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投标人
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
表。;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07日08时30分到2023年07月14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牡丹江源隆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大厅(牡丹江市爱民区大庆路68
号(A2-105)号门市)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8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牡丹江源隆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大厅(牡丹江市爱民区大庆路68
号(A2-105)号门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8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牡丹江源隆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大厅(牡丹江市爱民区大庆路68
号(A2-105)号门市)
七、其他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镜泊湖生态环境修复与综合利用特许经营项目一黑龙江省镜泊湖水产养
殖场冷库改造EPC工程总承包
2.2工程建设地点:宁安市水产养殖场冷库。
2.3计划工期:2023年08月10日-2023年09月09日,总工期30日历天(备注:上述计
划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
合格标准。其中: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达到规范要求的各阶段设计
深度要求。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
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建筑材料的要求:各种材料、成品、半成品、及构建必须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和质量标
准要求
的合格品,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检测合格标准。
(4)设备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质量检测标准;
工程保修责任书由建设单位与工程总承包单位签署,保修期内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根据法律
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以其与分包单位之间保修责任划分而
拒绝履行保修责任。
2.5最高投标限价:376.66万元其中:
(1)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17.80万元人民币;
(2)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207.99万元人民币;
(3)设备采购费(不可竞争):124.86万元人民币;
(4)工程其他费用(不可竞争):10.63万元人民币;
①结构鉴定费:4.00万元人民币;
②场地准备费及临时设施费:3.33万元人民币;
③工程保险费:1.00万元人民币;
④招标代理费:2.30万元人民币:
(5)预备费(不可竟争):15.38万元人民币。
2.7工程性质:改建
2.8建设内容:改造范围为产权证标记范围内的三栋建筑及部分附属设施,1#建筑832.61
平方米,2#建筑436.47平方米,3#建筑254.36平方米:此次工程任务为:冷库制冷系统改
造,加工间改造,办公区供暖改造,厂区危墙改造、大门及门卫修缮等。
2.9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工程总承包,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上述项目的施工图设
计、施工图审查、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及安装调试、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竣工
图编制、竣工资料整理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量、
进度、安全、造价控制等全面责任和试运行期间内的所有工程总承包工作,建设内容的施工
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备案资料、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包含
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相关手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合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登
记备案、办理施工许可证、办理工程报建审核等相关手续。
(2)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现场技术服务等。
(3)工程施工: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及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
容、编制竣工图。
(4)工程项目管理:对工程的投资、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对工程的合
同、信息进行管理,按相关备案及质监部门要求收集、整理、归档所有工程建设资料,并协
调有关参建各方及相关单位的关系。
(5)工程竣工及备案:整理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完成全部实施项日验收,依法依规按程序
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办理竣工备案手续以及基建档案等需要通过的验收工作。
2.10工程保修责任书由建设单位与工程总承包单位签署,保修期内工程总承包单位
应当根据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以其与分包单位之间保
修责任划分而拒绝履行保修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牡丹江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企管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牡丹江市镜泊生态农旅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牡丹江市爱民区大庆街106号
联系人:梁先生
电 话:18545307125
电子邮件:18545307125@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牡丹江源隆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大庆路68号(A2-105)号门市(自主申报)
联系人: 闫女士
电 话: 0453-6273077
电子邮件: yuanlong6273077@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久D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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