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全州县金堂水电有限公司(金堂水电站)资产转让项目交易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R2023GX2000350)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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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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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9/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 全州县金堂水电有限公司(金堂水电站)资产转让项目 | 项目编号 | BBWCQJY23-888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年9月8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年10月11日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标的概况 | 标的现状 | 一、电站情况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03民终3399号)判决全州县金堂水电有限公司解散清算,全州县金堂水电有限公司拟对解散清算涉及的拥有的资产进行挂牌转让。 全州县金堂水电有限公司(金堂水电站)地处全州县文桥镇栗水村委双陂渡自然村,距离全州县城53公里,距离文桥镇政府8公里。电站控制集雨面积386平方公里,设计水头为8.5米,引水流量31.4立方米/秒,年设计平均发电量817.86万千瓦时,年利用小时数4089小时,装机容量2000KW(实际装机为2X630KW+1X500KW)。主要建筑物有:引水坝、引水明渠、发电厂房、防护河堤、输电线路等。前六年度发电量如下:
(2021年由于电站发生纠纷,有五个月没有正常发电,故发电量较其他年份有大幅度变化) 二、资产情况 1.土地使用权 实际电站用地,证载用地性质为划拨用地,土地使用权人为全州县西江源水电站(西江源水电站后更名为金堂水电站,土地证暂未进行登记信息变更),基础设施、住宅用地,土地证载面积828平方米,位置:文桥镇栗水村委双坡渡村,位于城镇基准地价覆盖范围外。 2.房屋建筑物实物状况 纳入本次转让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为一栋发电厂房、一栋职工宿舍栋及配套的厂房隔音室,均未提供《不动产权证书》,主要房屋建筑物概况如下:
3.构筑物及其他辅施 主要包括引水大坝、引水明渠、进站公路、河堤等,为满足电站正常运转的各项构筑物、辅助设施。 4.机器设备 机器设备为水轮发电机组及辅助设备,主要包括2X630KW水轮发电机组,1X500KW水轮发电机组、调速器、控制屏、启闭机、电力变压器、翻板闸门及供电线路等,能满足生产工艺要求。 5.车辆 一辆荣成华泰生产的华泰圣达菲越野车,车牌号桂CK0250,购置日期2007年5月30日。 三、电站运营手续取得情况 《关于核准金堂水电站立项的批复》、《桂林市全州县金堂水电站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双陂渡水电站资源开发协议》、土地证、取水证等。其中根据《双陂渡水电站资源开发协议》,全州县金堂水电有限公司每年需向文桥镇人民政府企业管理办公室支付人民币壹拾壹万捌仟元费用,根据《栗南脚补偿协议》,全州县金堂水电有限公司每年需向栗南脚村支付伍仟元费用,根据《白毛村补偿协议》,如有洪水淹没白毛村房屋田地,全州县金堂水电有限公司每次需按6元/平方补偿房屋损失,600斤/亩补偿水田损失。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州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桂0324民初1028号,判决“被告全州县金堂水电有限公司在本案判决发生效力之日起四十日内将排水闸门恢复原状(即将封堵的排洪道疏通)。” 以上关于标的的描述仅供参考,如有出入以标的现状为准。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万元) | 908.52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2月28日 | |||||||||||||||||||||||||||||||||||||||
评估机构 | 广西正华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 |||||||||||||||||||||||||||||||||||||||
转让底价(万元) | 1000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全州县金堂水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3247997012613 注册地:全州县三江路11号 法定代表人:莫异周 经济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交易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全州县金堂水电有限公司2022年股东会第一次会议纪要(股东会会议纪要〔2022〕1号)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广西农村投资集团发电有限公司、广西农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特别 告知 | 1.风险提示。本次转让资产均为二手资产,转让方不保证资产的完整性,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交易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本公告关于标的的描述、照片及资产清单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勘验时实际情况为准。 3.意向受让方请亲自进行实地勘验,勘查联系人及勘查地点、时间见本公告“现场展示”。报名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否则视为违约。意向受让方勘验现场时应严格按照转让方各项安全保密规定执行,听从转让方相关人员的安排,否则将不允许参与报名。 4.最终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的,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竞价服务费的,或未按照公告约定及时完成资产交割的,经过交易所或转让方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5.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 (1)现场勘察发现委估水轮发电机组铭牌标注为SF800-20/1730(2台),经向委托方了解及查询原购买合同,实际为SFP630-20/1730(2台)水轮发电机组。 (2)根据委托提供的《双陂渡水电站资源开发协议》,全州县金堂水电有限公司每年需向文桥镇人民政府企业管理办公室支付人民币壹拾壹万捌仟元费用。 (3)水电站资产组合运营才会产生收益,本次收益法评估结论包合水电站正常运转组合资产的价值。 (4)本次评估,委估房的建筑面积,以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评估人员核实后的建筑面积为准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后办理房属所有权证,应以房地产测绘部门最终的测绘面积为准,本评估结论,未考虑评估基准日后房屋建筑面积变化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6.其他未尽事项请意向受让方查阅相关备查资料。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1.标的按现状进行交割和交付,不因实际交割数量差异而调整成交价格。成交价格为转让方电站内交货价,不含修复、拆解、包装、运输及其他费用。 2.受让方将成交价款足额缴入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后1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办理过户手续,转、受让方办理资产交割并签署交割单。 3.土地交割:本次转让土地为划拨用地,签署《交割单》即视为交割。如受让方需办理过户,在转让时需缴纳土地出让金,该土地出让金均由受让方承担,具体金额以相关管理部门规定(文件)为依据计取。 4.房产交割:本次转让房屋及构筑物交付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暖、气、物业费等)由转让方承担,维修基金、配套费及房产交付后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5.设备交割:标的交付后受让方需对标的实施核验、计量、拆卸、装载、运输的,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费用自担,转让方予以适当协助。标的交付后标的遭损坏、灭失、价值缩减以及因拆除、修复等行为导致他人之人身、财产权益受损等风险和责任,或因违反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及公共安全的,皆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自行判断修复方案,如因场地、道路等非转让方原因导致标的不能正常修复的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6.车辆交割。受让方成交价款到达交易所帐户后1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共同到车管所办理车辆过户手续,过户手续办结方可提车。受让方无理由逾期仍未办理车辆过户手续的视为违约,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标的以现状竞价和交付,受让方提车后,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交通违章、车辆损失、维修费用及其他责任和损失均由受让方完全承担,车辆持有单位、转让方以及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勘验时需携带《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意向受让方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勘验人须与受让登记联系人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意向受让方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交易所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进行报名。 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报名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交割条件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交易所、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成交签约。(1)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纸质报名资料(按照本公告“交易指南-竞价报名-报名手续”第4条规定)到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签署《成交确认书》前,交易所将对受让方提交纸质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如发现受让方不符合本项目“受让方资格条件”的,将不予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取消其最终受让资格、没收交易保证金。(2)受让方应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签约地点:以转让方通知为准) 3.交易价款。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货币方式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成交价款缴入成交价款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交易所在收到双方签署的资产交割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转付交易价款。 4.本次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无纠纷。转受让双方同意按现状转让,转受让双方签署《交易合同》及《交割单》后,视为资产交割已完成,受让方已占有标的资产,受让方不得因权属无法实现为由而追究转让方责任。 5.电站后续开发过程中所有审批手续、产权证件、许可证件应由受让方以其名义办理,原批复文件已过期或失效的,由受让方以其名义重新报批,办理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可给予必要配合。受让方不得因转让方已取得的审批手续无法继续沿用或产权无法过户而追究转让方责任。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买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 |||
现场展示 | 刘主任:13768926898 意向受让方勘验现场时应严格按照转让方各项安全保密规定执行,听从转让方相关人员的安排,否则将不允许参与报名。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年9月8日 至 2023年10月11日 | |||
报名手续 |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www.bbwcq.com/),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上传有关材料,并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受让方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应确认自身是否符合本项目“受让方资格条件”,如竞价成交后发现不符合的,将取消其最终受让资格,并没收交易保证金(交易所扣除意向受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剩余保证金作为给转让方的补偿)。 需上传的材料包括: (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②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③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1); (3)《现场踏勘确认书》 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扫描件、拍照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交易所在收到意向受让方上传的材料之日起予以审核,交易所将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反馈,报名材料需要完善的,意向受让方应在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前30分钟之前按照交易所的要求上传需要补充、更正的报名材料 3.意向受让方报名成功后,交易所将以短信方式向其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意向受让方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受让方。 4.成交后,受让方凭以下纸质材料前往签约地点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②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③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1); (3)《现场踏勘确认书》; (4)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时按照上一条款(2.报名手续)规定已上传至交易系统的材料纸质版原件。 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扫描件、拍照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5.注意事项 (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2)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贰佰万元整(¥2000000.00),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受让方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交易所扣除意向受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受让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 交易所扣除转受让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1)报名受让同一标的的所有意向受让方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 (2)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3)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 (4)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5)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6)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7)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4.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竞买人的交易保证金优先扣除应付给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返还竞买人账户。 5.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全额无息返还。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元/次) | 1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3年9月8日 9:00 至2023年10月12日 1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服务费 | 竞价服务费由交易所于竞价成交后从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将差额部分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的信息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
附件下载 | 1.意向受让方授权委托书(如需).doc 2.标的照片.zip 3.标的清单.pdf 4.现场踏勘确认书.docx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余经理:0771-5738960、18172393503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771-5309296 |
报名咨询 | 覃经理:0771-5738059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 |
单位地址 |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15号南宁绿地中心5号楼 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其 他 | 监督电话:0771-5880618 (交易所) 0771-5891035(自治区国资委) 0771-2810883(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
特别声明 | 对于与(意向)竞买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事项(如违约情形、违约责任等),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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