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阿克苏市拜什吐格曼乡2023年干部周转宿舍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216.79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8/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2023-023
预算金额216.79万元
招标公司阿克苏市委组织部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阿克苏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张军0997-228200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0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14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阿克苏市拜什吐格曼乡2023年干部周转宿舍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新疆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4日10: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2023-023
项目名称:阿克苏市拜什吐格曼乡2023年干部周转宿舍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216.794723
最高限价(万元):216.794723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标项名称:阿克苏市拜什吐格曼乡2023年干部周转宿舍建设项目
数量:不限
简要规格描述:干部周转宿舍建设(详见服务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完成所有清单内容。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1〕6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3)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外省投标企业须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或新疆工程建设云下载审核通过的信息报送册,且项目经理须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或新疆工程建设云下载审核通过的信息报送册中备案人员;
(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磋商,否则,相关磋商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02日至2023年08月08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
方式: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自行下载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4日10: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8月14日10: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同时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和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发布;
2、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
3、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网上投标,网上开标、评标),供应商需办理CA锁。已办理CA锁的,需添加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使用的功能。CA锁办理或升级地址:阿克苏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号楼二楼D5数字证书窗口(地址位于阿克苏市多浪河二期),咨询电话:0997-2151777。或潜在供应商自行登录新疆数字认证中心网站https://www.xjca.com.cn/办理。供应商因未注册入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库”、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各政府采购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拨打400-881-7190客服电话。
特别提示:
①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②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③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阿克苏市委组织部
地 址:阿克苏市政府综合办公区
联系方式:155594530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阿克苏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阿克苏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楼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0997-22820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军
电 话:0997-2282002
4.监督部门
名称:阿克苏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阿克苏市北京路67号(综合办公区)
联系人:任文斌
联系方式:0997-2653610
阿克苏市拜什吐格曼乡2023年干部周转宿舍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新疆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4日10: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2023-023
项目名称:阿克苏市拜什吐格曼乡2023年干部周转宿舍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216.794723
最高限价(万元):216.794723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标项名称:阿克苏市拜什吐格曼乡2023年干部周转宿舍建设项目
数量:不限
简要规格描述:干部周转宿舍建设(详见服务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完成所有清单内容。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1〕6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3)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外省投标企业须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或新疆工程建设云下载审核通过的信息报送册,且项目经理须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或新疆工程建设云下载审核通过的信息报送册中备案人员;
(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磋商,否则,相关磋商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02日至2023年08月08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
方式: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自行下载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4日10: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8月14日10: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同时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和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发布;
2、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
3、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网上投标,网上开标、评标),供应商需办理CA锁。已办理CA锁的,需添加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使用的功能。CA锁办理或升级地址:阿克苏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号楼二楼D5数字证书窗口(地址位于阿克苏市多浪河二期),咨询电话:0997-2151777。或潜在供应商自行登录新疆数字认证中心网站https://www.xjca.com.cn/办理。供应商因未注册入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库”、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各政府采购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拨打400-881-7190客服电话。
特别提示:
①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②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③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阿克苏市委组织部
地 址:阿克苏市政府综合办公区
联系方式:155594530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阿克苏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阿克苏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楼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0997-22820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军
电 话:0997-2282002
4.监督部门
名称:阿克苏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阿克苏市北京路67号(综合办公区)
联系人:任文斌
联系方式:0997-2653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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