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08f0sg20230012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薛亮平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首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郭凯璇18301411712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29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0
公告正文
108F0SG202300123 【工程编号:108F0SG202300123】    海淀区双新村棚户区改造项目2603-004-1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工程总承包、建筑师负责制)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工程 海淀区双新村棚户区改造项目2603-004-1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工程总承包、建筑师负责制) 已由 北京市海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海淀发改(核)〔2023〕78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北京恒海瑞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海淀区四季青镇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为36228.65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为21809.34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为14419.31平方米,包括住宅、公共服务设施等 、合同估算价 22011.61035 (万元)
2.3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 565 日历天
2.4 本工程招标范围 按照招标人约定的标准、规范、要求、工程的功能、规模、考核目标等要素,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及施工,具体内容如下:
设计:在方案设计的基础上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专项设计;配合招标采购管理和合同管理;
施工:包括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屋面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建筑电气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建筑节能工程、电梯工程及室外工程的材料及设备采购、施工、报批报建、联调联试、竣工验收、竣工备案、直至交付使用、并在保修期内维修其任何缺陷和质量问题等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
2.5 其他 本项目执行建筑师负责制。即参照《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建筑师负责制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京规自发【2021】28号)、《北京市建筑师负责制项目应用指南》(京规自发【2022】166号)及相关配套文件精神,明确责任建筑师为设计团队的总负责人,并负责组建设计团队,接受招标人委托,代表招标人对项目建设过程和建筑产品的总体质量和品质进行监督,对建筑师负责制的实施情况负总责。结合本项目情况服务范围包含工程设计、配合招标采购管理和合同管理三部分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2.4 建筑师服务内容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新]及以上 资质, /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工程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审查。
3.3 其他要求: 人员资格要求:
①项目经理:应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术职称,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责任建筑师;
②设计负责人/责任建筑师: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术职称,且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
③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
说明: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前提下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责任建筑师,但设计负责人/责任建筑师与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双方的权利义务;
(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3)自愿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能超过两家公司(含牵头人);
其他要求:
(1)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具有独立资格的法人单位;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如为联合体形式,则指施工方);
(3)外地来京建筑业企业须在北京建立企业管理档案,且已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外省市建筑企业来京施工备案表》(如为联合体形式,则指施工方);
(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企业经营状态要求: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2020年10月1日至2023年10月1日,含起止日)没有出现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设计问题的情形;
(5)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除上述有特殊说明的外,则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上述要求;
(6)本项目在发布招标公告时,已经公布了方案设计(网址: https://pan.baidu.com/s/1bYgEwEaJrThjI54D_DSPhw?pwd=1234 提取码: 1234 提取有效期:招标文件领取期间) ,接受方案设计文件的编制单位提出投标申请。
本项目公开相关前期已完成的成果资料,具体公开方式及公开内容如下:
① 公开方式
随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发出。② 成果资料内容
A.立项批复文件
B.多规合一协同平台会商意见
C.勘察报告
D.已完成的方案设计图纸及方案成果文件
E.周边市政管线图 。
4.信誉要求
4.1 本工程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本工程招标对信誉的其他要求
(1)本工程招标对被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不采取/ (不采取/采取限制性/采取否决性)惩戒方式。
(2)其他要求: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于 2023-10-28 9:00:00 至 2023-11-2 9:00:00 ,在 北京市丰台区西局西街273号安助置业院内东侧楼二层业务二处(北京首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持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适用于现场递交)
凡购买招标文件者,方可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11-20 10:00:00 ,地点为 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甲2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层开标区 。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已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网址:ggzyfw.beijing.gov.cn)上发布,同时在 北京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http://www.bcactc.com/) 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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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北京恒海瑞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碧桐园3号楼1层107
联 系 人: 薛亮平
电 话: 18301411712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首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31号815室
联 系 人: 郭凯璇
电 话: 18301411712
电子邮件: 2497302389@qq.com
  2023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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