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昌吉分公司2019年集团专线技术支撑服务项目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投资预算:88万元整
(4)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5)服务地点:昌吉州政法委指挥中心、昌吉各县市政法委指挥中心
(6)采购范围:计划采购技术支撑服务人员,全面配合集团用户,担负我方网络的运行和故障处理、业务开通、应急保障;做好后台网管支撑、进度通报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技术规范书》。
2.1供应商资格要求:
由评审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应答人资质要求对应答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答人,参与后续评审工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答人将不参与后续评审工作。应答人须符合以下所有资格条件。
1)应答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为一般纳税人;
注: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除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外,其他组织还包括:(1)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独资企业;(2)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3)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4)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的分支机构;(5)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6)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企业、街道企业;(7)其他符合本条规定的组织。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网络基础设施管理或网络运行维护;
3)2017年1月1日至今同类业绩,合同累计总额100万元(含)以上人民币(同类业绩指代维或设备维护项目经验。时限:合同以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或结算发票日期为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申请;
5)具有良好的资金和财务状况;
6)具有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和信誉;
7)应答人不存在下列情形: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的;在最近三年内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骗取中标的;应答产品在中国移动或其他电信运营商现网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至今尚未妥善解决的;近三年未列入中国移动或新疆移动负面行为供应商名单中(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关的产品类别)。
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注:以上为必需具备条件,任何一项不满足,则不能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以上证明文件必须在应答有效期内,且经年检合格。
2.2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采购人名称及地址: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1966号)
联系人:张小文 电话:13909910000 邮编:830000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新疆申鑫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26号建设广场写字楼A座10层10A室)
联系人:许倩 电话:0991-8835401/2/3转8014、15276765679 邮编:830000 电子邮件:644202632@qq.com
9.1鉴于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名审核通过并不等同于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将由评审委员会负责,各单位应仔细阅读报名条件并对自己提交资料的有效性和真实性负责。
9.2采购文件一经售出,售后不退。
9.3特别说明:
9.4重要提示:根据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和实施,以个人名义购买文件打入我公司账户的费用,招标代理公司不再提供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