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3年度嵊州市小型水库(重要山塘)系统提升项目——剡湖街道磨刀坑水库监理发包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8/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3306830770s000008
预算金额9.25万元
招标联系人朱辰杰13858480026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魏浪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2023年度嵊州市小型水库(重要山塘)系统提升项目——剡湖街道磨刀坑水库监理发包公告 2023年度嵊州市小型水库(重要山塘)系统提升项目——剡湖街道磨刀坑水库监理1.标题:2023年度嵊州市小型水库(重要山塘)系统提升项目——剡湖街道磨刀坑水库监理发包公告2.发包人:嵊州市剡湖街道办事处3.发包代理机构: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项目名称:2023年度嵊州市小型水库(重要山塘)系统提升项目——剡湖街道磨刀坑水库监理5.项目编号:A3306830770S0000086.建设地点:嵊州市剡湖街道碑山村7.经审核的发包价(即预算价):92500.00元8.发包范围及内容2023年度嵊州市小型水库(重要山塘)系统提升项目——剡湖街道磨刀坑水库施工图范围内所有施工项目的监理9.质量标准:合格10.工期:与施工工期同步,缺陷责任期1年(具体以工程需要为准,监理费不得因工期延长而增加)。11.承包人资质等级要求(竞包人资质等级要求和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承包人资质等级要求(竞包人资质等级要求和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1)竞包企业资质: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在竞包人单位的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或执业在竞包人单位的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水利水电相关专业)或注册在竞包人单位的住建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竞包。12.报名随带资料:凡有意参加竞包者,竞包单位授权委托人随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书(以上资料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办理报名事宜;发包文件工本费1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13.竞包办法及让利率:采用造价下浮率竞包价法。(1)下浮率为20%-30%,各档之间步长为0.2%。(2)中包下浮率:发包人以现场随机抽取确定,即由发包人在下浮区间内随机抽取3个下浮率,3个下浮率中最大下浮率即为中包下浮率,并填写在下浮率登记表中,由发包人当众公布。摇取下浮率的方法,前一个球号在后一个球号摇取前不再放入摇号箱内。(3)中包候选人:由发包人在有效竞包人中随机抽取确定,由发包人抽取1个球号,球号对应的竞包人为中包候选人(报名顺序号为竞包人对应球号)。中包价=审定后预算造价×(1-中包下浮率)。14.报名时间:2023年08月21日上午09:30到11:30,下午14:30到16:3015.报名地点:嵊州市三江街道剡兴路6号5楼50516.竞包保证金:人民币1800元(大写:壹仟捌佰元整),竞包保证金必须在提交竞包文件的前一个工作日16:00前以汇票、网银、电汇等形式通过竞包人的基本账户汇入指定帐户(保证金不计息,逾期缴纳的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保证金收据由发包人统一开具,在开标时统一领取。未中包的投标人的竞包保证金将在中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包人的竞包保证金在中包人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开户名称: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嵊州分公司,开户银行:浙江嵊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江支行,银行账号:20100014224291917.履约担保的形式:(1)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2%。(2)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以保函、银行汇票、转账支票形式汇入指定帐户,工程验收合格后退还(无息)。(若采用保函,保函保险期限必须为本项目约定完工日期之日起30日后,保函的真实性由建设单位事后核验,如有虚假的,按相关规定执行)。(3)履约保证金支付时间:中包人在收到中包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4)履约保证金退还:工程监理服务期满14日内一次性退还(无息)。18.竞包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3日09时30分19.竞包文件提交地点:嵊州市江滨西路329号4楼(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包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20.联系方式:发包人联系人:朱辰杰联系电话:13858480026发包代理联系人:魏浪联系电话:1358736963821.其他要求:(1)、发包时总监理工程师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到场参加。并随带竞包文件、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竞包保证金收据。若竞包人未按规定派总监理工程师或授权委托人出席发包会议,则发包人可视为已放弃竞包。(2)、中标人的约谈根据嵊政办〔2018〕104号文件《嵊州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中标人约谈制度》的有关规定,中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应在中标公示期满后至签订合同日止接受招标人的约谈。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约谈的,招标人将报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公管办,由行业主管部门和公管办对中标人作出考核扣分和日常考评扣分处理。(3)、若本发包公告内容与发包文件不一致,具体以发包文件内容为准。22.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8月17日发包人:嵊州市剡湖街道办事处发包代理机构: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3/8/17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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