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龙源电力广东国能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鹅岭、海山、山门前场站2024-2026年预防性试验及维护框架服务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150.37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7/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ezb240006067001
预算金额150.37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昊010-57337545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龙源电力广东国能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鹅岭、海山、山门前场站2024-2026年预防性试验及维护框架服务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龙源电力广东国能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鹅岭、海山、山门前场站2024-2026年预防性试验及维护框架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006067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006067001
载明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名称 北京协合运维风电技术有限公司 福建同创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150.376000 126.028400
质量(如有)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交货期)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三级、承修二级修、承试二级、1-1-00052-2011、2029年09月29日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承修类二级、
承试类二级、4-5-00070-2007、2025年03月25日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业绩 1、潮州市海山岛风能开发有限公司海山风电场变电设备预防性试验、潮州市海山岛风能开发有限公司
2、2022年国电龙源龙川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山门前风电场变电设备预防性试验项目、国电龙源龙川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3、广西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霞义山风电场变电设备预防性试验服务合同、广西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4、龙源玉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四方岭风电场变电设备预防性试验、龙源玉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5、湖南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隆回分公司香木山风电场变电设备预防性试验服务项目、湖南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隆回分公司
6、长岭双龙风电场升压站预防性试验技术服务、龙源(长岭)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7、国华(阜新)风电有限公司太平沟风电场2023年全场预防性试验、国华(阜新)风电有限公司
8、康保风电场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项目、山西鲁晋王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康保风电分公司
9、五凌鄯善电力有限公司鄯善东风电汇集站输变电设备检修维护项目、五凌鄯善电力有限公司、2023年6月28日
10、江苏新能黄海风电场220kV升压站电气设备、箱变、电缆年度检修试验项目、江苏新能黄海风力发电有限公司、2023年5月15日
1、2022年度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所属风电场电气设备检修、试验工程(共四个风电场,其中马斜为220kV的)、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
2、福清兴化湾海上风电场二期项目220kV海上海压站2021年度定检预试服务、福清海峡发电有限公司
3、长乐外海海上风电场A区项目设备年度定检预试服务(220kV)、福州海峡发电有限公司
4、福能(龙海)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省山风电场220kV升压站年检工程、福能(龙海)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5、隆教风电场220kV升压站年检工程、福能(漳州)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6、午山风电场2023年电气设备年度预试、福建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福州长乐分公司
7、2024年度中闽(连江)风电有限公司
所属风电场电气设备检修、试验工程集中
采购合同、中闽(连江)风电有限公司、2024年5月6日
8、2024年度中闽(霞浦)风电有限公司
大京风电场电气设备检修、试验工程集中
采购合同、中闽(霞浦)风电有限公司、2024年5月6日

包号 包名称 中标候选人
CEZB240006067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刘昊    电话:010-57337545
    邮箱:12111765@chnenergy.com.cn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