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畈村移民养猪场环保提升工程
金额
125.65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3/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xjy1110001014458001
预算金额125.65万元
招标公司金寨县双河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0564-7751001
招标代理机构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林工0564-771177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1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10
公告正文
大畈村移民养猪场环保提升工程竞争性谈判发包公告
项目概况:大畈村移民养猪场环保提升工程的潜在竞争企业应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金寨专区(https://www.etrading.cn/)获取发包文件,并于 2023年4月10日9点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XJY1110001014458001
备案编号:JZZB-GC-2023-0203
2.项目名称:大畈村移民养猪场环保提升工程
3.项目类型:限额以下工程类
4.发包方式:竞争性谈判
5.预算金额:1256507.19 元
6.最高限价: 1256507.19元
7.资金来源:移民后扶
8.发包需求: 该工程主要内容为新建黑膜沼气氧塘7200立方米,改造提升污水前端处理设备1处,安装管网571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发包文件要求。
9.标段(包别)划分: 1 包
10.项目行业类别: 市政工程
11.合同履行期限(工期):60日历天。
1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是 ☑否
13.本项目是否邀请符合条件的企业: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资格: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证书),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工程(含已中标的待建工程)。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如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为改革后的电子证书,提供的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有手写本人签名,未有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不予认可。
4.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诚信履行合同的能力。
5.必须具有建设本工程所必需的技术条件及机械设备。
6.应确保一旦成交,其所承建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工程发包要求。
三、获取发包文件
1.时间:2023年 3 月 31 日至 2023 年 4 月 10 日 9点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金寨专区(https://www.etrading.cn/)
3.获取方式:
(1)本项目发包文件(答疑澄清等相关文件资料)从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金寨专区下载;
(2)竞争企业办理CA联系电话:400-880-4959;
(3)竞争企业在下载发包文件(答疑澄清等相关文件资料)过程中若遇到问题,电话:18056064331。
4.发包文件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 2023 年 4 月10 日 9点 30 分(北京时间)
2、提交方式:电子响应文件须在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金寨专区上传,不接收纸质标书。
3、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联系电话:010-86483801转5-2;
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金寨专区系统联系电话:18056064331;
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金寨专区系统CA证书办理机构:安徽CA(安徽省电子认证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80-4959;CFCA(江苏翔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66085508,请参见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金寨专区“操作手册下载”。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 2023 年 4 月 10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1开标室(发包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事宜
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发包)项目。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开标时竞争企业无需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开标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响应文件,竞争企业远程解密方式为:(见投标人操作手册)
3.参加本项目的竞争企业应提前准备好电脑、耳麦等相关设备,确保开标顺利进行,如因设备造成的问题由竞争企业自行负责。竞争企业应在开标前半小时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金寨专区发包不见面开标系统完成签到(是否需要签到,按照软件开发商的系统功能),否则将无法完成后续开标流程,并视为放弃竞争性谈判资格。具体操作流程及相关规定以《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金寨专区发包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操作规定》和“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金寨专区发包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为准。(软件公司负责)
4.响应保证金:本项目无需提供。
八、凡对本项目发包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发包)人信息
名 称: 金寨县双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 金寨县双河镇
联系方式: 0564-7751001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梅山湖路上海大厦11楼1117-1118室
联系方式:0564-7711778
3.本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林工
电 话: 0564-7711778
采购(发包)人:金寨县双河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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