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沈阳市皇姑区、和平区和苏家屯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燃气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金额
172.49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9/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21010011120815
预算金额172.49万元
招标公司沈阳燃气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庄先生024-23520300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盟024-83733406
中标公司辽宁明兴建设安装有限公司172.49万元
中标联系人吉星
公告正文
燃气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中标候选人公示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沈阳市皇姑区、和平区和苏家屯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
项目编号:202421010011120815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经理(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项目名称 | 沈阳市皇姑区、和平区和苏家屯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燃气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 目 | ||
项目编号 | 202421010011120815 | ||
标段(包)名称 | 沈阳市皇姑区、和平区和苏家屯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燃气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 目一期 | ||
标段(包)编号 | 202421010011120815001 | ||
公示开始日期 | 2024 年 09 月 02 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4 年 09 月 05 日 |
标段(包)性质 | 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 ||
提出异议的渠道 和方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投 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 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 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或者应当收到答复之日 起 10 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招 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发布媒介 |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 | ||
其他公示内容 | 废标原因: 1、沈阳沈西燃气工程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说明 10.12.25 要求,提供 PE 管焊接机必须采用全自动焊机的相关证明资料。 2、沈阳世恒昌建设 工程有限公司:授权委托书中,委托代理人未签章。 3、吉林省道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说明 10.12.25 要求,提供 PE 管焊接机必须采用全自动焊机 的相关证明资料。 | ||
监督部门 |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 项目来源 |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监督部门联系人 | 袁先生 | 监督部门电话 | 024-83962730 |
招标人 | 沈阳燃气有限公司 | 邮箱 | syrqzbc@163.com |
地址 | 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北街34号 | ||
联系人 | 庄先生 | 电话 | 024-23520300 |
招标代理机构 | 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邮箱 | sydtzx@126.com |
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1号(七层) | ||
联系人 | 孙盟 | 电话 | 024-83733406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分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总 供货/服务/ 特许经营/工 期(日历天) |
1 | 辽宁明兴建设安装有限公司 | 93.79 | 1724948.76 元 | 合格 | 90 |
2 | 辽宁鹏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90.39 | 1704830.03 元 | 合格 | 90 |
3 | 信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84.42 | 1715283.75 元 | 合格 | 90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经 理(负 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辽宁明兴建设安装有限公司 | 吉星 |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辽 221171989440) |
2 | 辽宁鹏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杨超 |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221111236166) |
3 | 信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雷挺 |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鲁 2372013202279480)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辽宁明兴建设安装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 |
2 | 辽宁鹏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 |
3 | 信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施工总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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