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甘肃省庆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重点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综合监测站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3/06/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zfcg00308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甘肃省庆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金诚瑞杰(甘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何政政1593561332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1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03
公告正文
甘肃省庆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重点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综合监测站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甘肃省庆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gansu.gov.cn)在线免费获得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07-03 10: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zfcg00308
项目名称:甘肃省庆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重点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综合监测站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350.0(万元)
最高限价:350.0(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拟采购水质自动综合监测站房建设(施工前须提供有资质单位出具的正式设计图纸)、常规五参数水质自动分析仪1套、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1套、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1套、总氮水质自动分析仪1套、高锰酸盐指数水质自动分析仪1套、石油类在线分析仪1台、挥发酚在线分析仪1台、水中VOCs在线分析仪(GC-FID法)(核心产品)1台、生物毒性(核心产品)1台、氟化物、叶绿素、系统集成要求、采水单元、配水及预处理单元、控制单元、数据采集传输单元、辅助单元、信息化平台开发服务、试剂耗材、服务,运维服务。本项目施工部分允许分包,项目有关设计、施工、勘察、防雷、监理等均须具有相应资质单位出具的正式验收证明材料。(设备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参数)
合同履行期限:水质自动综合监测站建设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经甲方通知 90 日历天内完成建设;供货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45 日历天内完成供货;运维服务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壹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2)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18 个月内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出具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3)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2022年5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4)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2022年5月至今)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法人参加投标时提供);3、法人授权函、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提供);4、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本项目允许分包;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 号) 》要求,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投标人如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标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②、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 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报价给予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证明文件者不予认定。③、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须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声明函,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说明:同时出现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两个及以上情况时,价格扣除只按一种类型扣除计算,不累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06-09至2023-06-15,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gansu.gov.cn)在线免费获得
方式: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采购文件。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须知:社会公众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浏览公告并下载招标采购文件。(详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下载中心”中“电子服务系统 v2.0 电子版操作说明”)。
售价: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07-03 10:00:00
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网络开标直播一厅第一坐席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甘肃省庆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重点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综合监测站建设项目的开评 标活动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评标系统 ”(http://121.41.35.55:3010/OpenTender/login)进行, 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下载“投标文件固化工具”、“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和“固化后的招标文件”,并按照“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来固化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 HASH 编码) 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进行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 编码)则视为放弃投标。2、发布公告的媒介:项目招标公告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及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对于其它网站转载的内容及信息而导致投标人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情况,采购人与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3、质疑、投诉方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①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gansu.gov.cn
②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甘肃省庆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世纪广场南I-II路
联系方式:189192886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金诚瑞杰(甘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西路194号中天健广场9幢1009室
联系方式:159356133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政政
电 话:15935613321
甘肃省庆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gansu.gov.cn)在线免费获得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07-03 10: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zfcg00308
项目名称:甘肃省庆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重点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综合监测站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350.0(万元)
最高限价:350.0(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拟采购水质自动综合监测站房建设(施工前须提供有资质单位出具的正式设计图纸)、常规五参数水质自动分析仪1套、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1套、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1套、总氮水质自动分析仪1套、高锰酸盐指数水质自动分析仪1套、石油类在线分析仪1台、挥发酚在线分析仪1台、水中VOCs在线分析仪(GC-FID法)(核心产品)1台、生物毒性(核心产品)1台、氟化物、叶绿素、系统集成要求、采水单元、配水及预处理单元、控制单元、数据采集传输单元、辅助单元、信息化平台开发服务、试剂耗材、服务,运维服务。本项目施工部分允许分包,项目有关设计、施工、勘察、防雷、监理等均须具有相应资质单位出具的正式验收证明材料。(设备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参数)
合同履行期限:水质自动综合监测站建设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经甲方通知 90 日历天内完成建设;供货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45 日历天内完成供货;运维服务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壹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2)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18 个月内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出具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3)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2022年5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4)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2022年5月至今)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法人参加投标时提供);3、法人授权函、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提供);4、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本项目允许分包;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 号) 》要求,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投标人如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标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②、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 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报价给予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证明文件者不予认定。③、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须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声明函,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说明:同时出现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两个及以上情况时,价格扣除只按一种类型扣除计算,不累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06-09至2023-06-15,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gansu.gov.cn)在线免费获得
方式: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采购文件。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须知:社会公众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浏览公告并下载招标采购文件。(详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下载中心”中“电子服务系统 v2.0 电子版操作说明”)。
售价: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07-03 10:00:00
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网络开标直播一厅第一坐席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甘肃省庆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重点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综合监测站建设项目的开评 标活动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评标系统 ”(http://121.41.35.55:3010/OpenTender/login)进行, 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下载“投标文件固化工具”、“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和“固化后的招标文件”,并按照“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来固化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 HASH 编码) 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进行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 编码)则视为放弃投标。2、发布公告的媒介:项目招标公告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及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对于其它网站转载的内容及信息而导致投标人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情况,采购人与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3、质疑、投诉方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①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gansu.gov.cn
②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甘肃省庆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世纪广场南I-II路
联系方式:189192886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金诚瑞杰(甘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西路194号中天健广场9幢1009室
联系方式:159356133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政政
电 话:15935613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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