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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事后公示->关于益海嘉里(秦皇岛)粮油食品综合加工园区蒸汽供应工程(厂外工程)项目跨越西向河寨河洪水影响评价的批复(2023-12-21)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12/21
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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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当前位置事后公示->关于益海嘉里(秦皇岛)粮油食品综合加工园区蒸汽供应工程(厂外工程)项目跨越西向河寨河洪水影响评价的批复(2023-12-21) 关于益海嘉里(秦皇岛)粮油食品综合加工园区蒸汽供应工程(厂外工程)项目跨越西向河寨河洪水影响评价的批复秦皇岛秦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你单位申报的《益海嘉里(秦皇岛)粮油食品综合加工园区蒸汽供应工程(厂外工程)项目跨越西向河寨河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收悉,我局组织专家对《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查,形成专家评审意见(见评价报告内)。编制单位对《评价报告》进行了修改和完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研究,批复如下:一、本工程位于海港区。本工程为益海嘉里(秦皇岛)粮油食品综合加工企业群项目提供生产供汽,供汽管路跨越西向河寨河道,为确保防洪安全,依法对本工程进行防洪评价是必要的。二、本项目评价防洪标准为30年一遇,符合相关要求。三、基本同意《评价报告》中设计洪水、水力计算方法和成果。四、基本同意该工程评价结果。审批后的《评价报告》不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五、基本同意《评价报告》提出的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六、建设单位应在开工前将批准文件和施工安排等报市及相关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工程建设期及运行期应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有市级及相关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七、该涉河工程应在非汛期施工,确保行洪安全。施工过程中应做好施工导流措施,工程完成后应清除施工垃圾,保证河道行洪畅通。八、此工程建设不能影响第三方水事权益。项目实施过程中与相关部门做好协调沟通,项目建成后,项目运行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管理,确保防洪安全。本行政许可有效期为三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附件:益海嘉里(秦皇岛)粮油食品综合加工园区蒸汽供应工程(厂外工程)项目跨越西向河寨河防洪评价报告(报批稿)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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