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昌市本级]南昌市南昌县莲塘镇振兴大道998号昌南客运站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等相关附属设施整体转让
金额
180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17/11/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7z0944
预算金额18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1867911889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南昌市本级]南昌市南昌县莲塘镇振兴大道998号昌南客运站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等相关附属设施整体转让
[南昌市本级]南昌市南昌县莲塘镇振兴大道998号昌南客运站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等相关附属设施整体转让

[2017-11-29]

挂牌编号

17Z0944

标 的

标的名称

南昌市南昌县莲塘镇振兴大道998号昌南客运站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等相关附属设施整体转让

挂牌价格

人民币18000 万元

标的内容及相关事项

项目概况

本次转让标的为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所属昌南客运站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等相关附属设施,其中:

有证部份资产:

土地证号:国用(2013第0045号

取得形式:出让

实际用途:综合(交通设施用

土地面积:48934.00 M2

房产证号:房权证莲塘镇字第00174206号

房产结构结构

房产面积:10852.90 M2

无证部分资产:

筑物:

序号

建筑物名称

结构

1

客运站广场

砼、广场砖

2

室外场地

3

长廊

钢架

4

绿化工程

5

开拓牛

金属

6

标志牌、调度房¥亭等

混合

7

机房

框架

8

昌南客运站停车场新建砖砌围墙

砖砌

9

停车场门卫室

混合

10

住站运管所房

混合

11

发电机房

混合

重大事项揭示

标的资产所有重大事项揭示及资产瑕疵等详见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中铭评报[2017]第2044号资产评估报告

标的当前

租赁状态

未租赁

受让方需

具备的资格

申请受让标的,报名人应具备以下资格: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交易保证金

报名竞买,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交易保证金从报名人本人(或本单位,下同)在银行的帐户(要求同名)转账支付至开户名为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的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江西银行南昌东湖支行,账号: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

竞买本项目应缴纳的交易保证金金额为:3000万元整

确定竞得人后:

1、竞得人(即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 成交无息折抵等额成交价款

2、未竞得标的竞买人的交易保证金,网上交易系统会在交易结束后按交易中心保证金退付流程五个工作日原渠道、无息退回。

关于交易保证金注意事项的特别提示

  1. 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本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的到账以及未按交易系统提示向指定账户提交交易保证金等情况,均可能被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交易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不能参与竞买。
  2. 报名人支付交易保证金时,务必按系统提示向开户名为“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指定账号转账支付,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不会使用其他开户名。交易中心对入账到非“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的资金不负任何责任。
  3. 建议报名人在手机收到交易保证金支付提示短信后登录交易系统查看并核对交易系统中的“系统提示信息”栏,确认一致后再行支付。
  4. 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本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的交易保证金退付手续,需要出账人持本人身份证照和相关转账证据至交易中心现场办理;报名人同名银行账户出账后逾期到账的,系统会自动办理退付。以上无效交易保证金只能在报名标的交易结束后才能办理退付。

交易方式

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有关网络竞价事项详见竞价规则及相关竞价文件。

竞买资格

报名并按竞价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交易保证金到达系统指定账户,报名人取得竞买资格。

取得竞买资格的报名人可以在竞价开始后参与网络竞价、发送报价;没有取得竞买资格的报名人,不能参与网络竞价、发送报价。

取得竞买资格的报名人在网络竞价文件规定的竞价时间未登录竞价端或登录竞价端后未发送报价(含行使优先权),视为放弃购买。

竞价开始时间

见本项目竞价须知文件

优先权及其行使

本项目无优先权人。

申请受让需接受的其他主要交易条件

受让方一经确定,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同时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并取得有效账户信息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价51%首付款(含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3000万);余款由受让方提供转让认可的担保,并在标的不动产过户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逾期即视为受让方违约,受让按合同未付金额每天万分之五向转让方承担违约金,因违约给转让方造成其他损失的,转让方有权追诉,并有权采取相应法律措施。

交易税费的

承担、缴付

1、不动产权过户涉及税费由交易双方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转让方负责办理不动产过户,受让方负有积极配合义务。

2、产权交易手续费、竞价服务费标的成交总额为基数,根据规定的标准计算,成交后5日内由转让直接向交易中心支付。

报名提示

  1. 有意向的竞买人点击项目的信息披露内容下方报名按钮,登录交易系统进行报名。
  2. 未注册竞买账户的竞买人应按系统提示进行注册;注册时,报名人必须如实填写本人基本信息、手机号,并按系统提示提交报名申请、缴纳保证金、参与交易。
  3. 报名、竞价具体事项和要求,以及网上交易系统的使用,请报名人务必详细查阅帮助文件、相关规则、流程和交易须知。
  1. 网络竞价项目的报名、报价均需使用全省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进行身份认证(数字证书的申领请与江西省数字证书有限公司联系,http://www.jxca.org.cn)。竞买人取得数字证书后,应将其与本人在系统注册的用户账号进行绑定,然后使用,具体操作详见“交易系统--帮助中心”栏的《竞买人操作指南》。拍卖项目的报名可以不使用数字证书。

信息披露期

20 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

期满后的处理

  1. 经披露交易信息后,征集到具有竞买资格的报名人,依法组织交易,成交后停止信息披露、发布成交信息;交易不成功的继续信息披露,并按“未征集到具有竞买资格的报名人”处理挂牌;
  2. 未征集到具有竞买资格的报名人,则以5个工作日为一周期顺延挂牌,直到征集到具有竞买资格的报名人。

挂牌披露信息情况

信息披露首日

2017年 11 29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17年 12 月 26 日

交易中心

咨询电话

0791-83987318

交易中心

办部门

产权交易部

交易中心

办人

毛女士

受托会员

江西鑫启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受托会员电话

18679118896

受托会员联系人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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