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内容
京沪高铁(北京局管段)GSM-R无线子系统更新改造工程总承包(EPC) 总价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10T0SG202405400
1. 招标条件
本建设项目 京沪高铁(北京局管段)GSM-R 无线子系统更新改造工程 已由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以 《京沪高铁公司关于北京南站高速场列控系统改造等项目实施计划的函》
(京沪高铁计函〔2024〕30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京沪技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已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完备,招标人为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
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京沪高铁(北京局管段)北京南站至德州东站。
建设规模: 对京沪高铁(北京局管段内)GSM-R无线子系统既有BSC/PCU、TRAU、107处基站(含天馈系统)、网管等设备进行更新改造。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设计范围内所有设备、材料等)、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2年)保修等服务内容。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 1 个标段,标段号: EPCZCB-1,
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12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5年06月18日
2.2.1 EPCZCB-1,工程数量为:对京沪高铁(北京局管段)GSM-R无线子系统既有BSC/PCU、TRAU、107处基站(含天馈系统)、网管等设备进行更新改造,里程/范围:京沪高铁北京南站至北京局界德州东站(公里标 K0+000~K314+892)。
2.3 其他说明: 由于系统格式无法修改,需补充说明内容如下:①招标公告名称应为:京沪高铁(北京局管段)GSM-R无线子系统更新改造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②本项目招标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招标,招标条件中“施工图设计文件完备”应删除;③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3.1修改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资格要求如下:”④3.1.1(3)修改为“(3)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铁路工程或通信与广电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
建设地点: 京沪高铁(北京局管段)北京南站至德州东站。
建设规模: 对京沪高铁(北京局管段内)GSM-R无线子系统既有BSC/PCU、TRAU、107处基站(含天馈系统)、网管等设备进行更新改造。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设计范围内所有设备、材料等)、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2年)保修等服务内容。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 1 个标段,标段号: EPCZCB-1,
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12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5年06月18日
2.2.1 EPCZCB-1,工程数量为:对京沪高铁(北京局管段)GSM-R无线子系统既有BSC/PCU、TRAU、107处基站(含天馈系统)、网管等设备进行更新改造,里程/范围:京沪高铁北京南站至北京局界德州东站(公里标 K0+000~K314+892)。
2.3 其他说明: 由于系统格式无法修改,需补充说明内容如下:①招标公告名称应为:京沪高铁(北京局管段)GSM-R无线子系统更新改造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②本项目招标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招标,招标条件中“施工图设计文件完备”应删除;③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3.1修改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资格要求如下:”④3.1.1(3)修改为“(3)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铁路工程或通信与广电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资格要求如下:
3.1.1标段编号: EPCZCB-1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铁路通信信号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②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按照建市〔2022〕94号文件调整后的铁路电务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甲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为承担施工任务联合体成员提供)。
(2)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内(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五年内)完成的铁路工程或类似工程项目:①具有1项独立或牵头完成的合同金额在4000万元(含)以上的铁路电务工程或类似工程总承包(EPC)业绩。②具有铁路营业线施工业绩或其他可以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的条件。
(3)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铁路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
(4)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上限为(含牵头方): 2 家,联合体牵头方还需要满足以下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铁路通信信号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近五年内(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五年内)具有1项独立或牵头完成的合同金额在4000万元(含)以上的铁路电务工程或类似工程总承包(EPC)业绩,联合体还需要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与拟承担项目相适应的资质条件;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投标文件及随后签订的合同(如中标)将对联合体各成员有共同的和各自的法律约束 。
(5)其他资格要求: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要求:①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铁路工程或通信与广电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从事铁路项目工作至少10年,主管项目管理工作5年及以上,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②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从事铁路项目设计工作至少10年,主管项目设计工作5年及以上,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关系和社保关系,具有类似项目设计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③施工负责人:须具备铁路工程或通信与广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关系和社保关系。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5年及以上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验(担任过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机构部门负责人等职位均可)。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经验。财务要求:①投标人用于申请标段的营运资金(包括适当凭证的现金资源、银行贷款和信用额度)不应小于2000万元;②在近3年(2021年-2023年)平均营业收入不应小于20000万元。信誉要求:诉讼及仲裁:投标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3.2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提出投标。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近3年有行贿犯罪记录;
(5)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
(6)最近一期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为C级且在整改期内的情形。
(7)其他情形: ①投标人存在依据《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等事故与招标投标挂钩实施细则》(京铁建〔2024〕195号)被停标的情形(包括《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通知》(京铁建函〔2021〕848号)补充的停标情形);②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近3年有行贿犯罪记录;③勘察设计单位存在最近一期施工图评价结果为C级且在整改期内的情形
3.1.1标段编号: EPCZCB-1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铁路通信信号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②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按照建市〔2022〕94号文件调整后的铁路电务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甲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为承担施工任务联合体成员提供)。
(2)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内(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五年内)完成的铁路工程或类似工程项目:①具有1项独立或牵头完成的合同金额在4000万元(含)以上的铁路电务工程或类似工程总承包(EPC)业绩。②具有铁路营业线施工业绩或其他可以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的条件。
(3)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铁路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
(4)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上限为(含牵头方): 2 家,联合体牵头方还需要满足以下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铁路通信信号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近五年内(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五年内)具有1项独立或牵头完成的合同金额在4000万元(含)以上的铁路电务工程或类似工程总承包(EPC)业绩,联合体还需要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与拟承担项目相适应的资质条件;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投标文件及随后签订的合同(如中标)将对联合体各成员有共同的和各自的法律约束 。
(5)其他资格要求: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要求:①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铁路工程或通信与广电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从事铁路项目工作至少10年,主管项目管理工作5年及以上,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②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从事铁路项目设计工作至少10年,主管项目设计工作5年及以上,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关系和社保关系,具有类似项目设计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③施工负责人:须具备铁路工程或通信与广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关系和社保关系。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5年及以上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验(担任过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机构部门负责人等职位均可)。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经验。财务要求:①投标人用于申请标段的营运资金(包括适当凭证的现金资源、银行贷款和信用额度)不应小于2000万元;②在近3年(2021年-2023年)平均营业收入不应小于20000万元。信誉要求:诉讼及仲裁:投标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3.2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提出投标。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近3年有行贿犯罪记录;
(5)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
(6)最近一期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为C级且在整改期内的情形。
(7)其他情形: ①投标人存在依据《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等事故与招标投标挂钩实施细则》(京铁建〔2024〕195号)被停标的情形(包括《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通知》(京铁建函〔2021〕848号)补充的停标情形);②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近3年有行贿犯罪记录;③勘察设计单位存在最近一期施工图评价结果为C级且在整改期内的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下载电子资格预审文件需要说明的有关事宜具体为: 联合体投标的,先由各成员体组建联合体,交易中心平台受理通过后,由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24年12月10日 08时30分
至 2024年12月10日 09时30分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2月10日 09时30分 ,地点为: 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良乡评标区举行(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西营路口北稻田南里15号) 。 。
递交说明: 投标人开标日需携带从交易平台中下载或打印的任意一个标段(或包件)的招标文件回执单,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现场办理签到后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递交说明: 投标人开标日需携带从交易平台中下载或打印的任意一个标段(或包件)的招标文件回执单,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现场办理签到后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ggzyfw.beijing.gov.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外车站路甲12号B座 |
邮编:100010 |
联系人:刘宗凯、牛海彬、贾极 |
电话:15131159711、010-51898583、010-51837020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收款账户名:/ |
开户银行:/ |
账号:/ |
8. 监督方式
行政监管部门监督电话:010-51897783
行政监管部门联系邮箱:
bjtldcs@nra.gov.cn
日期: 2024-1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