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783]xyz[gk]2022018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建瓯市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金孝民13860095900
公告正文
建瓯市公安局2022年50条链路租赁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50783]XYZ[GK]2022018 建瓯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 2022-12-09 15:47
 
南平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建瓯市公安局
乙方: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瓯分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783]XYZ[GK]2022018的建瓯市公安局2022年50条链路租赁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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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C030101 基础电信服务 基础电信服务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年)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84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捌拾肆万元整(¥840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建瓯市铁井栏112号;
4.3交付条件: 按合同要求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合同标的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合同第15.5条:其他约定执行。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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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100 结算款项按季度支付。经中标方书面申请,经业主方考核确认后的30个工作日内将上季度的费用支付给中标方。如业主方未按时支付费用(超过120个工作日),中标方有权要求业主方交纳所欠费用及违约金(每日违约金为所欠费用的3‰)。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至采购方书面验收通过后的次月起60个月。。
10、违约责任
按合同第14条:合同条款执行。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本合同约定追究责任。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向建瓯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 乙方在合同期内向甲方提供7*24小时服务,365日/年售后服务。 14.2 为确保监控点位的正常运行,由甲方使用单位负责对合同内约定的所有监控点位予以检查,确保监控点位在线率的提升。 14.3 当月内经甲方向乙方报障后,因售后超时导致在线率低于98%,将一次性扣除该月链路月租费2000元。当在线率低于98%时,按每降低5%扣除2000元的标准执行。 14.4 超时判定依据:经甲方在微信群或电话通知后,市区设备故障6小时内修复,线路故障24小时内修复;乡镇(含县市郊区)故障在24小时内修复,线路故障在48小时内修复;行政村故障在48小时内修复,线路故障在72小时内修复(因台风、地震、洪水、山体滑坡、泥石流、道路损毁、第三方破坏、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及因电力公司停电造成的故障除外)。每日16:00后,甲方报障起算时间从第二日08:00起计算(不含两会等重大安保、甲方通知的紧急任务、上级政府部门的要求)。 14.5 月在线率计算方式=(监控探头总数*当月天数-监控探头超时掉线数量*掉线天数)/监控探头总数*当月天数。 探头总数以合同约定为准。因上级、市政府或甲方部门要求,对监控探头调整,总数减少或增加时,以甲方出具的月末实际探头总数作为计算依据。 由于非第三方原因造成的监控点位掉线或无法使用,按照“超时判定依据”之规定,每个超时售后维护的监控点位从该月链路月租费中扣除200元。当同一监控点位当月3次以上故障或单次连续中断72小时以上的,按照每次600元标准从该月链路月租费中予以扣除。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完成监控探头清洁、遮挡物清除、螺栓紧固、系统内设备时钟统一、平台保障调试、系统软件升级、漏洞修复等,配合甲方做好视频监控管理工作。未及时完成的,参照“超时判定依据”设备故障之时间规定,每个超时售后维护的监控点位从该月链路月租费中扣除200元。当同一监控点位当月3次以上超时响应或单次超时响应72小时以上的,按照每次600元标准从该月链路月租费中予以扣除。 在合同履约期间内,因上级、市政府或甲方部门要求,监控链路调整至不同位置时,按照相同价格支付(停用30日内按照整月月租费支付,停用30日以上扣除整月月租费)。监控链路总数减少时,从该月起按照(中标价格*减少的监控链路条数)扣除监控链路使用费(此项原因造成的掉线不计入考评)。 14.6 在合同履约期间内,因上级、市政府或甲方部门要求,小区监控线路调整到指定地点,迁移过程产生的安装、线路、配件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14.7 甲方负责视频内容权限管理,平台具备视频图像分级授权管理功能,确保不同用户有不同的分级授权功能,并由甲方统一管理。乙方完成光纤链路链接及设备更换后,日常障碍处理等售后维护工作中需要进行视频内容操作的售后维护人员帐号及权限由甲方分配。 14.8 乙方应指一部用于接收甲方视频监控管理部门障碍处理通知的固定电话或微信工作群,进行障碍申告。固定电话应具有录音功能,乙方在接收甲方保障通知时应开启电话录音,录音信息应至少保留半年。如需更改障碍处理通知、接收方式,由双方商定后执行。 14.9 为确保信息安全,乙方不得随意将各种终端接入监控点位光纤,相关人员日常查修必须使用经甲方授权认证过的维护终端。线路调整、光纤割接等重要工作,必须事先通知甲方监控管理的部门(指挥中心信通、刑警大队图侦),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操作。 14.10 因项目涉及公共安全视频专网安全保密,中标方需遵守公共安全视频信息安全网及“一机两用、一机两网”相关规定与要求,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业主方发现中标方在公安视频专网存在各类公安视频网违规行为,业主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停止支付合同款项。 14.11 乙方需按甲方要求,提供参数不低于以下设备,作为配套设施提供给甲方使用。设备产权归属乙方,当合同履行完毕时,由乙方自行处置。 1)400万网络摄像机 (10台) 1.传感器类型:≥1/1.8英寸CMOS; 2.像素:≥400万;最大分辨率:2688×1520; 3.最大补光距离:≥80m(视频监控距离)≥50m(人脸检测距离); 4.镜头类型:电动变焦;镜头焦距:8mm~56mm; 5.人脸抓拍数量:可对设定区域内≥120个人脸目标进行检测跟踪和抓拍;可对设定区域内≥360张静止人脸图片进行检测 6.支持对画面中的人脸、人体、非机动车、机动车并发进行检测提取 7.接入标准:ONVIF(Profile S/Profile G/Profile T);CGI;GB/T28181(双国标);GA/T1400;GB/35114A; 8.本次建设400万网络摄像机设备接入建瓯市公安局现有雪亮工程共享平台、人像大数据平台进行统一管理,实现同行人查询、时空碰撞查询、频次查询、频次分析、聚集模型、未注册人员模型、注册人员模型、N天未出现、陌生人实时预警、居住地变更模型、WZ人员实时预警、活跃人员疑似离开技战法查询等公安实战应用功能 9.本次建设400万网络摄像机需接入建瓯市公安局现有雪亮工程云存储平台进行统一存储 2)400万抓拍网络摄像机 (40台) 1.传感器类型:≥1/1.8英寸CMOS; 2.像素:≥400万;最大分辨率:2688×1520; 3.最大补光距离:≥80m(视频监控距离)≥50m(人脸检测距离); 4.镜头类型:电动变焦;镜头焦距:8mm~56mm; 5.人脸检测:支持人脸检测;支持跟踪;支持优选;支持抓拍;支持上报最优的人脸抓图;支持人脸增强,支持人脸曝光;支持人脸属性提取 6.接入标准:ONVIF(Profile S/Profile G/Profile T);CGI;GB/T28181(双国标);GA/T1400;GB/35114A; 7.本次建设400万抓拍网络摄像机设备接入建瓯市公安局现有雪亮工程共享平台、人像大数据平台进行统一管理、存储,实现同行人查询、时空碰撞查询、频次查询、频次分析、聚集模型、未注册人员模型、注册人员模型、N天未出现、陌生人实时预警、居住地变更模型、WZ人员实时预警、活跃人员疑似离开技战法查询等公安实战应用功能 8.本次建设400万抓拍网络摄像机需接入建瓯市公安局现有雪亮工程云存储平台进行统一存储 3)智能比对服务器 (1台) 1.1U标准机架式服务器。 2.处理器采用ARM架构,核数≥4,主频≥2.6Ghz。 3.内存:≥32GB。 4.硬盘:≥5块3.5寸4T硬盘。 5.配置:≥1块解析GPU卡,≥6颗比对GPU芯片。 6.网口:≥4个千兆/百兆自适应以太网电口。 7.支持≥100张/秒人脸小图分析,或≥64路1080p视频结构化分析,或≥100万日过车辆图片分析。 8.本次建设智能比对服务器需无缝接入建瓯市公安局现有雪亮工程共享平台,实现人脸搜索、人脸比对、人脸布控、人体搜索、车辆搜索、非机动车搜索等功能 4)视频云解析平台服务器(1台) 1.CPU:≥2*8核高性能处理器 2.内存:≥64GB内存 3.硬盘:≥2块,2TB,3.5吋,企业级机械硬盘,2块480G固态硬盘 4.网口:≥8千兆网口 5)视频云解析平台模块(1台) 1.支持人像、车辆、结构化等解析任务下发、特征比对(1:1、1:N、N:N)、属性检索等基础智能能力,覆盖人脸、人体、机动车、非机动车等多目标。 支持可视化展现解析平台的整体运行情况,包括已对接的算法引擎、算法算力的实时使用情况、解析资源、解析成果(人脸、人体、机动车、非机动车四大类解析数量,人员预警数量,聚档数量等)、引擎调度次数等多维度的分析。 14.12 结算时乙方应按照税务机关制定的行业标准税率(6%)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贰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交付条件:乙方应按照合同条款第14.11的要求,提供配套设备及对应线路,在甲方指定的平台上完成数据推送。 验收时间:甲方需在乙方递交项目验收申请书面报告后的30日内验收完成或提出整改意见,项目待验收合格后,结算款项按季度支付。甲方未按照要求及时验收或提出整改意见,则默认验收通过 。
     
甲方: 建瓯市公安局 乙方: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瓯分公司
住所: 福建省建瓯市铁井栏112号 住所: 建瓯市中山路388号
单位负责人: 林威鸣 单位负责人: 彭晓鹏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金孝民
联系方法: 13860048860 联系方法: 13860095900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瓯支行
账号: 账号: 411762592220

签订地点: 建瓯
  签订日期:2022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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