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福州教育学院附属第二小学朗读亭及留声墙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
金额
14.15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1/08/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4.15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福州跃渊科技有限公司14.15万元
中标联系人雷春燕15080451146
公告正文

福州教育学院附属第二小学朗读亭及留声墙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

交易项目编号:[350100]YC[TP]2021002
时间:2021.08.27 来源: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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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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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公告
    福州教育学院附属第二小学朗读亭及留声墙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 2021-08-27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教育学院附属第二小学

乙方:福州跃渊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YC[TP]2021002的福州教育学院附属第二小学朗读亭及留声墙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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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数量
(单位)
单价
(元)
金额 产地
类型
规格型号 产品属性
1-1 A033412 教学专用仪器 朗读亭及留声墙设备 优谷、希沃等 1(批) 141570 141570 国内 YG-LDT-V5.0、FV86EB等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肆万壹仟伍佰柒拾元整(¥14157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7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鳌峰坊42号;

4.3交付条件: 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1.乙方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合格的产品,维保期壹年,提供终身维修服务。免费保修期自验收合格签名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按合同条款提供免费服务,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 2.乙方在免费保修期内提供免费上门维修服务,提供7*24小时响应,遇到故障6小时内到达现场,12小时内排除故障或提供备机服务。 3.免费保修期满前1个月内我方负责对设备进行一次免费全面检查,如发现潜在问题,应负责排除,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4.免费保修期结束后,乙方在设备使用地区指 定有维修能力的代 理机构对设备在必要时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可合理收取维修成本费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验收标准:货物按生产厂家的产品验收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及服务要求”进行 验收。产品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2.验收程序: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后,由乙方负责并会同甲方按规定的验收标准要求进行联合验收。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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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95 经验收合格后,持有正式发票和用户所开具的验收合格证明支付合同款的95%;
2 5 余款待一年后无质量问题7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合同总金额5%。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履行完毕止。

10、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供货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报送财政监管部门处理。 2.在签定采购供货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报送财政监管部门处理。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福州教育学院附属第二小学 乙方: 福州跃渊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福州市鼓楼区鳌峰坊42号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渡路379号2楼2205号办公用房
单位负责人: 方晓敏 单位负责人: 雷春燕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13859099631
联系方法: 15080451146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古田支行
账号: 账号: 591906826110302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21年0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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