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华香邑美颂外墙及屋面防水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3/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zp202303200008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南京大华锦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张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永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舒1782667829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2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12
公告正文
大华香邑美颂外墙及屋面防水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
发布日期:2023-03-20 15:09
• 项目编号: XZP2023032000081
• 项目名称: 大华香邑美颂外墙及屋面防水维修工程
• 建设单位:南京大华锦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条件
大华香邑美颂外墙及屋面防水维修工程(招标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南京大华锦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持有效营业执照;
(2)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具备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2)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提供网站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并出具承诺书:(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文件的递交
开标时间及地点
其他
7.1 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小区公示栏公示发布,敬请各投标人关注;
2)若有关本次招标项目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小区公示栏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7.2、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以及现场情况进行报价。投标人不得修改清单的范围、数量及不可竞争费,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7.3、本工程不组织集体踏勘。投标人需自行前往施工现场进行勘察(勘察前与招标人联系,联系人及方式详见招标公告),以充分了解工地及周边位置、环境、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承包人如因此忽视或误解场地及周围情况而导致的成本增加或工期延长等申请招标人一律不予认可。一旦投标人中标,中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施工现场为由,而提出额外的赔偿、增加费用和延长工期等要求,对此招标人一概不予采纳。
7.4、施工现场三通(水、电、临时施工便道)、通讯、交通、食宿等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投标人应根据现场情况在投标总价中予以考虑。
7.5、投标人装备险和投标人职工的(人身)事故险由投标人自行投保,保险费由投标人承担并支付,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计量与支付。设备和材料在采购、运输过程中的一切保险由投标人报价时列入工程量清单的总价及总额价中,招标人不单独支付。
7.6、投标人应将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价格风险、机械费用等风险考虑到报价内。除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上述风险费用今后不做调整。
7.7、工程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的运输必须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执行,由承包人办理相关手续,承担相关费用。承包人还需考虑工程现场的二次搬运及场内场料的人工水平垂直运输等,其费用应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今后不予调整。
7.8、投标人应认真做好与地方关系的协调工作,尽量避免施工过程中发生由于施工及各种原因造成的地方矛盾和阻工问题等,在造成地方矛盾问题后,由投标人负责协调并采取相应措施,此部分协调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并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计量与支付;投标人因此采取的措施而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并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计量与支付;如因投标人采取的措施不力,造成的一切损失,或由上述原因造成本工程工期的拖延或施工费用的增加,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承担。
7.9、本标段投标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选择性报价。严禁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且未在投标书中声明以哪一个为准,或在投标文件中主动提出假设中标后的优惠条件。
7.10、施工过程中的排污、环保、市容、城建、城管、占道、治安、消防、施工噪音和人口管理、渣土运输等相关手续和对临近居民及行人的影响均由承包人负责协调处理,相关费用及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罚款等均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施工期间发生的该类一切费用,招标人一律不予补偿。
7.11 本项目资金来源:维修资金。
监督部门
大华香邑美颂小区全体业主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京大华锦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浦口区大华香邑美颂小区
联系人:
张主任
电话:
1801302028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南京永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竹山路88号竹山大厦三楼
联系人:
刘舒
电话:
17826678297
电子邮件:
787324084@qq.com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 招标公告.PDF
招标编号:/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
发布日期:2023-03-20 15:09
• 项目编号: XZP2023032000081
• 项目名称: 大华香邑美颂外墙及屋面防水维修工程
• 建设单位:南京大华锦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条件
大华香邑美颂外墙及屋面防水维修工程(招标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南京大华锦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大华香邑美颂小区住宅与商住共计涉及21幢,约265户。维修范围包含墙面除尘、基面处理;墙面涂膜防水;窗户、飘窗防水处理,墙面局部开槽、堵漏、防水、开槽处恢复等。商铺共涉及3幢,约6户,维修范围包含屋面涂膜防水、屋面整做卷材防水;屋面破除部位锯缝;屋面破除部位侧面聚氨酯涂膜防水;屋面破除部位刚性层恢复等。大华香邑美颂亭子翻新,包括墙面除尘、清洁、起壳起皮铲除,墙面一般抹灰等。具体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现场。 |
范围 | 大华香邑美颂外墙及屋面防水维修工程;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持有效营业执照;
(2)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具备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2)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提供网站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并出具承诺书:(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 2023-03-20 09:00 至 2023-03-27 17:00 |
获取方式 | 4.1投标人可持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竹山路88号竹山大厦三楼南京永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27日北京时间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 4.3 招标文件费用:500元/本人民币,售后不退。 |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2023-04-12 14:30 |
递交方式 | 纸质文件密封现场递交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3-04-12 14:30 |
开标地点 | 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竹山路88号竹山大厦三楼会议室 |
其他
7.1 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小区公示栏公示发布,敬请各投标人关注;
2)若有关本次招标项目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小区公示栏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7.2、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以及现场情况进行报价。投标人不得修改清单的范围、数量及不可竞争费,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7.3、本工程不组织集体踏勘。投标人需自行前往施工现场进行勘察(勘察前与招标人联系,联系人及方式详见招标公告),以充分了解工地及周边位置、环境、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承包人如因此忽视或误解场地及周围情况而导致的成本增加或工期延长等申请招标人一律不予认可。一旦投标人中标,中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施工现场为由,而提出额外的赔偿、增加费用和延长工期等要求,对此招标人一概不予采纳。
7.4、施工现场三通(水、电、临时施工便道)、通讯、交通、食宿等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投标人应根据现场情况在投标总价中予以考虑。
7.5、投标人装备险和投标人职工的(人身)事故险由投标人自行投保,保险费由投标人承担并支付,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计量与支付。设备和材料在采购、运输过程中的一切保险由投标人报价时列入工程量清单的总价及总额价中,招标人不单独支付。
7.6、投标人应将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价格风险、机械费用等风险考虑到报价内。除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上述风险费用今后不做调整。
7.7、工程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的运输必须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执行,由承包人办理相关手续,承担相关费用。承包人还需考虑工程现场的二次搬运及场内场料的人工水平垂直运输等,其费用应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今后不予调整。
7.8、投标人应认真做好与地方关系的协调工作,尽量避免施工过程中发生由于施工及各种原因造成的地方矛盾和阻工问题等,在造成地方矛盾问题后,由投标人负责协调并采取相应措施,此部分协调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并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计量与支付;投标人因此采取的措施而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并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计量与支付;如因投标人采取的措施不力,造成的一切损失,或由上述原因造成本工程工期的拖延或施工费用的增加,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承担。
7.9、本标段投标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选择性报价。严禁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且未在投标书中声明以哪一个为准,或在投标文件中主动提出假设中标后的优惠条件。
7.10、施工过程中的排污、环保、市容、城建、城管、占道、治安、消防、施工噪音和人口管理、渣土运输等相关手续和对临近居民及行人的影响均由承包人负责协调处理,相关费用及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罚款等均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施工期间发生的该类一切费用,招标人一律不予补偿。
7.11 本项目资金来源:维修资金。
监督部门
大华香邑美颂小区全体业主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京大华锦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浦口区大华香邑美颂小区
联系人:
张主任
电话:
1801302028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南京永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竹山路88号竹山大厦三楼
联系人:
刘舒
电话:
17826678297
电子邮件:
787324084@qq.com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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