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岗位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热线坐席
人
4
94700
378800
2
抄表
3
客服
5
473500
辅助维修维护
22
80000
1760000
厨师
年服务费
3369900
二年服务费
6739800
以甲方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相关内容为准。
服务费用按月度(每一个月)支付,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到岗人员数量和服务天数支付当月费用。乙方于次月15号前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10日之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上月的服务费。月度费用具体以甲乙双方确定的《结算表》为准。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外包费结算清单,并有权对该清单进行审核,经甲方审核认可后,据实结算。
2.甲方有权自行决定是否接受乙方派出的外包服务人员,有权根据外包业务情况与乙方协商要求其对服务人员进行调整,乙方应积极配合。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过程实施监督和检查,并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估,甲方有权根据评估结果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调整意见,乙方应积极配合予以调整。
4.甲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标准和支付方式及时支付乙方外包费。
5.甲方有权根据外包项目的工作需要制定相应的服务规范、考评办法,并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执行,服务规范、考评办法的解释权在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外包服务人员遵照甲方的服务规范和本合同的规定为甲方提供服务。甲方根据相关服务项目的质量考核指标要求,按月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
6.甲方有权对乙方派出的外包服务人员进行与服务项目相关的管理,并检查乙方外包服务人员的工作表现情况,包括上、下班记录、服务情况、违规违纪情况、受表扬、被投诉等。
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外包服务人员的有关资料,包括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学历证明等。
8.在提供项目外包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条件或资料开发出的任何成果归甲方所有。
9.甲方认为乙方有任何违反或可能违反本合同的行为,甲方有权提出书面意见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书面意见后10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将其整改的结果或整改措施回复甲方。
10.甲方如有需要为乙方外包人员同意制作证件和工作服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11.在外边服务实施过程中,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与工作指导,配合乙方履行职责。
12.甲方应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乙方外包服务人员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事故,减少职业危害。同时为乙方外包服务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条件、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服务岗位的设施、设备定期进行维护和安全检查,保证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转。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提供其营业执照等相关有效证件给甲方备案。在甲方核查时,乙方有义务提供乙方服务人员的身份证明、社保缴纳证明、健康证、新冠肺炎检查结果等文件供甲方进行核查。
2.乙方需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外包服务,并按照甲方服务需求和标准提供外包服务人员,向甲方提供其服务人员的花名册。
3.乙方必须保守在服务过程中所获得的一切信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用户信息、公司信息、抄表数据、抄表日志等一切与工作服务相关的信息、资料,并应当采取妥当措施使得该等信息不被泄漏、窃取、外传、披露等,非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
4.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随意更换项目服务人员。乙方保证其服务人员专人专岗,除为完成本合同服务内容外不得兼职或从事其他服务。外包服务人员需具备甲方工作岗位所需要的技能素质和体能素质。
5.乙方应授权专门的项目管理人员代表(姓名:陈瑶联系电话:18569071124)乙方与甲方进行工作衔接,乙方项目管理人员应积极与甲方配合,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反馈,及时落实和执行甲方的要求。
6.乙方应为派到至甲方的员工办理合法的劳动用工手续,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或购置意外险,同时乙方应承诺遵守《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7.乙方代表甲方完成外包服务项目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及甲方有关规定,规范履行职责,并接受甲方的定期考核。
8.乙方负责为乙方外包服务人员依法办理劳动用工手续,在外包服务人员聘用、辞退、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奖惩升降、劳动保护等事项上依法保证乙方外包服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按时、足额为外包服务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保持外包服务人员的稳定性。
9.乙方与外包服务人员发生劳动纠纷时,乙方应直接与外包服务人员交涉解决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处理好纠纷,以免影响甲方的外包服务工作,如出现严重影响甲方外包服务工作的,由乙方承担所有损失责任。
10.外包服务人员因工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按《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理。非因工发生的伤亡事故,乙方负责伤亡事故的处理,对发生的事故处理费用和对外包服务人员的经济补偿等由责任方承担。
11.乙方应教育、督促外包服务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他人提供或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保证甲方业务利益不受损失,对甲方各类客户的资料、业务数据等应按照甲方相关文件及工作要求执行保密工作。如乙方外包服务人员泄露甲方商业机密造成甲方或任何第三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2.乙方应教育、督促乙方外包服务人员在甲方提供服务期间按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和作息时间完成相应服务工作,服从甲方人员与服务相关的管理和安排,接受甲方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以保障甲方业务的正常进行。
13.乙方外包服务人员从甲方领取的工作工具、设备和其他物品,由甲方负责登记管理,在员工离职时,由乙方负责协助收回交还甲方。
14.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内容向甲乙双方以外的、与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第三方透露,不得泄露乙方的商业秘密(包括本合同及其附件和合同签订前的各项方案)。
7.3若乙方提供服务不符合要求,应在甲方指定时间内进行整改,若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两次不到位,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总服务费30%的违约金。
7.4因乙方的服务人员提供服务过程的故意或过失从事侵害甲方财产权益或损害甲方名誉的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以单方终止本合同,并不再支付本合同价款,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并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
7.5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发生意外,或非因甲方原因给甲方、乙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或财产方面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甲方先行垫付费用的,甲方有权予以追偿。
7.6乙方不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或人员提供相应服务,每逾期一天或人员低于约定人数/天,则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总金额的千分之二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7.7本协议所称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鉴定费、第三方索赔费、行政罚款、逾期可得利益损失等。
7.8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长沙县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7.9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部分或全部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任何一方如拟变更本合同内容或提前终止本合同,都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
3.有下列情形之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时,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4.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合同的内容无法履行,本合同应予终止。
5.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终止执行。
6.本合同期满30日前,是否续约由双方协商,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签约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