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某单位年度零星维修施工单位选取询价公告
金额
20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2/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0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20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某单位年度零星维修施工单位选取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14 09:4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年度零星维修施工单位选取

二、项目编号:2023-JHDZBA-G400808)

三、项目概况

工程地点位于浙江省舟山市,工程总投资约200万元。主要服务范围为2023年度各类房屋整修、水电改造等零星工程。

四、资格条件

1.企业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企业注册地或分公司地址为舟山市定海区、普陀区

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B类安全考核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真实有效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有A类安全考核证书

4.企业项目经理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五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5.企业项目经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诚信承诺:报名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必须对询价过程的企业行为作出诚信承诺。

7.背景承诺:报名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必须承诺参与询价时无外资背景,无港澳台投资背景。

五、报价资料

1.投标人基本情况(格式自拟);

2.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格式自拟);

3.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6.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7.拟派出项目负责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B类安全考核证书(复印件);

8.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

9.企业项目经理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五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

10.企业项目经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结果

11.让利下浮率报价单(格式自拟)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报价资料需密封完好,并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

注:单位中标后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公司股东情况截屏打印,并附所有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若发现存在“三资”背景或港澳台背景,将追究相关责任。

六、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2月20日16时30分;

(二)递交地点:浙江省舟山市(详细地址电询);

(三)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询价文件由报名单位将询价资料密封好后由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递交至指定位置,或者邮寄方式递交至指定位置(截止时间不变)。

七、选取方式

选取符合条件、让利下浮率报价最接近算术平均值(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值和一个最低报价值后的算术平均值)的单位为中标候选单位(按排序推荐3家)。若报价同等接近算术平均值,选取让利下浮率多的单位为中标单位。

询价结果将网上公示。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          林先生

座机:0580-6785335      0580-6785337

 

                                            2023年2月14日

                                    


附件

 

诚信承诺书

 

某单位:

         (姓名)                       (投标单位)  的法定代表人,在参加                              (工程名称)  的投标过程中以公司的名义郑重承诺:

一、此次投标纯属本企业自行参与投标竞争,保证无被挂靠投标、与其他企业串通投标,所有投标资料为本企业自行编制,并做好投标资料的保密工作。如被查实有被挂靠投标、与其他企业串通投标、利用或窃取其他投标单位在本次投标过程中的资料或机密、外泄本企业任何投标资料或机密时,同意招标单位取消本企业的投标、中标资格。

二、公司已认真阅读询价文件中相关提醒事项,对本次投标过程中所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负责。如被查实所提供的资料中存在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任何错、漏时,同意取消本企业的投标、中标资格。

三、公司承诺,严格军队工程建设管理制度,杜绝出现下述《军队工程建设项目参建企业行为负面清单》行为:

1.在军队工程发包活动中组织或者参与围标串标的;

2.在军队工程发包活动中采取操纵评标委员会成员等违规手段谋取中标的;

3.在军队工程发包活动中诬告乱告、恶意申诉,扰乱军队工程发包秩序的;

4.挂靠借用其他单位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承揽工程的;

5.转让、出借企业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

6.将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或者肢解后以分包名义分别转包的;

7.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违法分包,情节严重的;

8.擅自更换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或者主要管理人员未经批准擅离职守,情节严重的;

9.使用假冒伪劣产品、设备材料,或者施工中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情节严重的;

10.未按工程质量管理要求进行检验检测,或者在检验检测中弄虚作假,指使或者直接伪造鉴定结论,出具虚假检测数据、报告或者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

11.监理企业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或者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

12.因承包人违法违规,导致发生劳资纠纷、商务纠纷或者群体性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13.发生较大以上(含)质量事故的;

14.违反保密约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者发生失泄密问题的;

15.向军队人员行贿,或者向利益相关方行贿索贿的。

 

 

 

投标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