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绍兴市梅山东片区(一单元)一标段(梅山)景观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5/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新版电子交易平台项目
绍兴市梅山东片区(一单元)一标段(梅山)景观提升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绍兴市梅山东片区(一单元)一标段(梅山)景观提升工程已由镜湖新区规划建设部以2304-330654-99-01-124209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项目业主为绍兴市镜湖综合保护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绍兴市镜湖综合保护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8242.12 万元,工程概算 7619.67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6580.35 万元,建设规模:该项目改造提升范围面积约 40.2 公顷。主要建设内容为景观、公园绿化、给排水、建筑、灯光、海绵城市、智能化系统安装、消防设施改造等项目改造提升。其中园路 10479 平方米、绿化 61684平方米、铺装 5244 平方米、廊架 4 座、景观小品 260 组、一体化灯柱 26 套、污水管线 850 米、给水管线 1000 米、建筑 2635.37 平方米、亲水平台 4868 平方米、木栈道 3334 平方米,并新增消防水管 2045 米。其中市政综合类造价约4100万元。
建设地点: 绍兴市镜湖新区。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建筑结构、室内精装修、幕墙工程、海绵城市、风景园林工程(国风花园、码头驿站、观景平台、生态鸟岛、漂浮森林栈道、湿地茶室、健康跑道等活动预留休憩场地)、绿化种植、园路铺装、标志标线、标识标牌、标识系统、以景观照明为主的照明、室内安装(给排水、电气、暖通、电讯)等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54355774元。
2.3施工总工期:3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同时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时间以交(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43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公园(或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注:①“园林绿化工程”定义以<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建城〔2017〕251号)中的定义为准,园林绿化工程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附属绿地、区域绿地,以及对城市生态和景观影响较大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
②“城市公园”定义以<城市公园配套服务项目经营管理暂行办法>(建城[2016]36号)中的定义为准,是指政府投资建设和管理、在城市行政区域内具有良好园林景观和较完善设施,具备改善生态、美化环境、游览休憩和科普宣传等功能,向公众开放的场所。
上述“政府投资建设和管理”,包含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实施建设、管理的城市公园。
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1)施工合同;(2)中标通知书;(3)交(竣)工验收证明(包括:交(竣)工验收记录或交(竣)工验收证书或交(竣)工验收报告或交(竣)工验收备案表)。若以上资料还不能体现业绩要求的项目规模和特征,需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上述材料缺一不可,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②投标人施工业绩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③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授权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④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单位合计不得超过2家。
3.5☑其他要求:企业具有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年度登记资格并在有效期内。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若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人拟派)
3.7□ / ;
(三)其他:
3.8☑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公共监管平台黑名单或浙江省建筑市场公共监管平台失信名单;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2□ / 。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p.ggb.sx.gov.cn:6081/TPBidder/),潜在投标人自行注册登记。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16日09时3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镜湖综合保护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凤林西路155号
联系人:陈工
电 话:0575-88012950
邮 箱: /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凤林西路亿兆大厦18楼
联系人:肖周明、莫奋崇
电 话:15925810886
邮 箱:651503013@qq.com
2023年5月26日
附件下载:
[A3306010720002267001001]绍兴市梅山东片区(一单元)一标段(梅山)景观提升工程.sxszf
ZX2020-034绍兴市镜湖新区2020年度限额以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中介服务项目2020.5.23至2021.4.30.pdf
绍兴市梅山东片区(一单元)一标段(梅山)景观提升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绍兴市梅山东片区(一单元)一标段(梅山)景观提升工程已由镜湖新区规划建设部以2304-330654-99-01-124209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项目业主为绍兴市镜湖综合保护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绍兴市镜湖综合保护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8242.12 万元,工程概算 7619.67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6580.35 万元,建设规模:该项目改造提升范围面积约 40.2 公顷。主要建设内容为景观、公园绿化、给排水、建筑、灯光、海绵城市、智能化系统安装、消防设施改造等项目改造提升。其中园路 10479 平方米、绿化 61684平方米、铺装 5244 平方米、廊架 4 座、景观小品 260 组、一体化灯柱 26 套、污水管线 850 米、给水管线 1000 米、建筑 2635.37 平方米、亲水平台 4868 平方米、木栈道 3334 平方米,并新增消防水管 2045 米。其中市政综合类造价约4100万元。
建设地点: 绍兴市镜湖新区。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建筑结构、室内精装修、幕墙工程、海绵城市、风景园林工程(国风花园、码头驿站、观景平台、生态鸟岛、漂浮森林栈道、湿地茶室、健康跑道等活动预留休憩场地)、绿化种植、园路铺装、标志标线、标识标牌、标识系统、以景观照明为主的照明、室内安装(给排水、电气、暖通、电讯)等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54355774元。
2.3施工总工期:3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同时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时间以交(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43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公园(或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注:①“园林绿化工程”定义以<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建城〔2017〕251号)中的定义为准,园林绿化工程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附属绿地、区域绿地,以及对城市生态和景观影响较大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
②“城市公园”定义以<城市公园配套服务项目经营管理暂行办法>(建城[2016]36号)中的定义为准,是指政府投资建设和管理、在城市行政区域内具有良好园林景观和较完善设施,具备改善生态、美化环境、游览休憩和科普宣传等功能,向公众开放的场所。
上述“政府投资建设和管理”,包含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实施建设、管理的城市公园。
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1)施工合同;(2)中标通知书;(3)交(竣)工验收证明(包括:交(竣)工验收记录或交(竣)工验收证书或交(竣)工验收报告或交(竣)工验收备案表)。若以上资料还不能体现业绩要求的项目规模和特征,需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上述材料缺一不可,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②投标人施工业绩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③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授权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④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单位合计不得超过2家。
3.5☑其他要求:企业具有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年度登记资格并在有效期内。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若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人拟派)
3.7□ / ;
(三)其他:
3.8☑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公共监管平台黑名单或浙江省建筑市场公共监管平台失信名单;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2□ / 。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p.ggb.sx.gov.cn:6081/TPBidder/),潜在投标人自行注册登记。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16日09时3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镜湖综合保护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凤林西路155号
联系人:陈工
电 话:0575-88012950
邮 箱: /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凤林西路亿兆大厦18楼
联系人:肖周明、莫奋崇
电 话:15925810886
邮 箱:651503013@qq.com
2023年5月26日
附件下载:
[A3306010720002267001001]绍兴市梅山东片区(一单元)一标段(梅山)景观提升工程.sxszf
ZX2020-034绍兴市镜湖新区2020年度限额以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中介服务项目2020.5.23至2021.4.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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