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度德惠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供水设备采购项目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3天
金额
87.5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4/11/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2024年度德惠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供水设备采购项目
吉林省 2024-11-11
招标人
德惠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TZB-CG-20241111
项目名称:德惠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供水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75000.00元
最高限价:875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采购参数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供货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3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本项目时,应当按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视为非中小企业。
2.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5本次采购货物若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按《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并提供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2.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
2.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8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持以下要求的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600.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高黎 13041093518
E-mail:zhaobiaogaoli@163.com
吉林省 2024-11-11
招标人
德惠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TZB-CG-20241111
项目名称:德惠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供水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75000.00元
最高限价:875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采购参数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供货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3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本项目时,应当按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视为非中小企业。
2.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5本次采购货物若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按《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并提供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2.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
2.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8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持以下要求的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600.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高黎 13041093518
E-mail:zhaobiaogaol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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