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鹅房山尾综合市场招租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6/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公告基本信息
资产信息
招租信息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交易方式
项目日程
报名须知
交易机构信息
出租方信息
交易保证金
其他
项目编号 | JC722401646 | 项目名称 | 鹅房山尾综合市场 |
起始日期 | 2024年06月24日 00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4年06月29日 00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在租 | 地址 | 1、房产建筑物: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勋业街11号-3(鹅房山尾综合市场) 2、房产建筑物: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勋业街11号-1(鹅房山尾综合市场商铺1号) |
面积/数量 | 1、房产建筑物:3817.00平方米 2、房产建筑物:65.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资产性质 | 商业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是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60月(物业租赁期限自2024年8月1日至2029年7月31日止,共60个月。如有:城市更新项目或土地整备利益统或国家征收等,租赁合同可能提前终止,届时将提前六个月通知承租方搬迁,并不负任何违约责任。) | 免租期 | 无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签订合同期限 |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30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32元/平方米/月 | 租金的递增 | [按合同期第四年起(即从2027年8月1日起至2029年7月31日止)租金递增10%,租金为人民币:136,647元/月]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商业 |
履约条件 | 1、物业接受整体承租。 2、承租方在承租期间,应当遵守国家、省市及出租方的生产安全规定。 3、如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没收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还需另外赔偿补足出租方损失。 4、到期退租,承租方应按时缴清租金及各项费用。 5、以现状交付,承租方需自行解决所需装修、空调、电梯等一切工程问题,承担租赁物业的相关投资。 6、合同期满后,租赁物业内所有固定装修必须完好并无偿移交给出租方。 7、合同签订后,承租方必须自行办理有关装修、消防、卫生、质检等报建、审批手续,经主管部门验收通过并取得有效证件。 8、租赁物业包括公共配套,公共配套的维修责任和维修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9、意向承租方需对租赁物业的质量、用途、现状、消防、面积、配套设施、交通状况、产权情况以及物业分租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和实地勘察,并向有关部门咨询了租赁物业使用范围和安全使用要求和规定以及使用需增加的设施、设备,自行评估了以租赁物业当前现状承租可能存在的风险。中标承租方使用租赁物业前需完善一次主体消防系统设施及二次消防系统设施增加安装(喷淋、烟感等设施,相关方案需书面报备出租方并达到相关审批部门验收标准),增加安装及装修等报建手续及费用均由中标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如因租赁物业的现状,或者物业分租人、使用人未能有效安置、及时搬迁而无法使用租赁物业的,由中标承租方自行承担损失以及可能承担的违约责任。 10、中标承租方接收物业后,应自行负责物业内的摊位实际使用人的搬迁、安置工作,搬迁、安置期间中标承租方仍应支付租金。 | ||
其他补充说明 | 租赁物业概况 1、位置: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花果山社区勋业街11号鹅房山尾综合市场物业;出租面积:3882平方米(混合结构综合市场面积:2350平方米,临时建筑铁皮顶结构综合市场面积:1467平方米,混合结构商铺1号面积:65平方米);租赁物业为出租方自有的物业。 2、产权情况:租赁物业属于深圳市松岗山美股份合作公司集体资产,不存在产权争议纠纷、来源合法,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房产。物业按现状出租,承租方应对上述物业现状及当地政策充分知情,并无任何异议。 3、抵押情况:出租物业未设置抵押。 4、物业现状:使用中(物业水电及消防设施是原承租方安装并正在使用,如新承租方承租后应与原承租方协商过户手续办理)。 |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 | 三个月租金(最终成交价为准) |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 公开招租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本次交易失败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本次交易失败 |
项目日程
开标时间 | 2024年07月01日 14时30分00秒 | 评标时间 | 2024年07月01日 14时30分00秒 |
澄清截止时间 | 2024年06月26日 00时00分00秒 | 质疑截止时间 | 2024年06月26日 00时00分00秒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意向承租方须是依法注册并正常经营的企业。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工商信息查询单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湖滨东路40号 |
联系人 | 谢经理;曾经理 | 联系方式 | 15889776623;27758313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深圳市松岗山美股份合作公司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472,672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 | ||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 | 2024年06月29日 17时00分00秒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1.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提供虚假资料; (二)与其他意向承租方串通报价; (三)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撤回其承租申请,放弃承租资格; (四)被确定为承租方后,不按约定时间签订租赁合同; (五)其它违反本次公开招租规定的内容,情节严重的。 2.招租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租公告截止时间前3日,意向承租方如认为招租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招租文件作出澄清的,必须在招租公告规定的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提交给交易机构。 3.根据《深圳市宝安区集体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宝安区集体物业招商招租管理办法 (试行)>等 5 项制度的通知》(深宝集资〔2024〕5 号)等有关规定,委托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租,交易服务费按照《关于印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 号)要求收取,由承租方支付。 4.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机构收到交易服务费后,依据《委托付款通知书》,在5个工作日内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租赁保证金;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办理退还交易保证金手续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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