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市分行网络通讯外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29 11:08 来源:总行 大 中 小 |
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市分行网络通讯外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0747-2160SCCTJ215) 日 期:2021年9月29日 采购编号:0747-2160SCCTJ215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市分行(以下简称“采购人”或“国开行天津分行”或“分行”)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1.项目名称: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市分行网络通讯外包服务项目 2.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项目预算人民币98万元。 3.项目概述:为进一步加强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市分行(以下简称“分行”)网络通讯运维服务能力,提高分行员工对网络通讯外包服务的满意度,通过选定具有相应服务资质的供应商,为分行提供高素质的网络通讯运维服务,服务期2年。详见项目需求书。 4.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参加磋商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供应商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要求审计意见为无保留意见、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及盖章,并附供应商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行业对财务报表内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磋商前尚未完成近一年度审计的,供应商在响应中说明后可提供上一期财务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银行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如资信证明中注明复印件或扫描无效的,须提供原件); (3)供应商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权利的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的额度范围以各行业、各地方相关行政机关规定为准。 (4)供应商被国家开发银行、相关行政主管、行业管理部门或其他同业纳入不良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投标、竞磋期间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股比例在50%以上)、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磋商项目的响应,共同组成联合体的除外。 (6)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磋商。 (7)供应商必须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获得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磋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磋。 (9)中选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5.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购买: (1)发售时间:2021年9月29日至2021年10月12日17:00。 (2)网络标书销售: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潜在供应商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支付成功后,可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 (3)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如需邮寄加收100元邮寄费,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6.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所有响应文件应于2021年10月20日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至天津市河西区南京路58号中化大厦B座8层第三会议室。逾期提交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7.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1万元的磋商保证金。 8.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兹定于2021年10月20日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至天津市河西区南京路58号中化大厦B座8层第三会议室开启首次响应文件。届时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派授权代表按要求出席项目采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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