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徐闻县海安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基础设施建设交通设施建设道路硬底化建设道路修鳝道路扩建工程太阳能路灯白沙椰林大道建设管网改造新建污水处理池杏磊村集中供水工程人居环境提升36条自然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房外立面改造河道整治红坎浴区生态保护工程广安村前塘污染整治新建一座精神文明实践站调堡修复工程茂才公故居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报告初步设计图纸工程概算书初步设计送审稿初步设计报批稿市政工程设计村巷道路硬底化工程建设道路修缮工程11条自然村道路修缮10条自然村道路扩宽红坎村生态保护工程白沙特色风情街建设红坎自行车驿站建设自行车驿站智慧乡镇数字乡村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机电服可行性研究报告大肚港景观提升和生态保护工程初步设计图概算编制后续服务配套附属工程前期服务机构设计道路工程排水工程设计技术方案修改和优化公共基础设施工程水井村新建停车场村级文化设施党建阵地打造观海走廊炮楼碉堡修复市政行业设计保密信封设计说明书设计方案造价控制市政公用工程路桥给排水给水排水电气供配电特殊结构的工程工程初步设计资料设计成果新建16条自然村污水管网建设工程设计编制工程概算效果图有关工程CAD版图纸初步设计文件技术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施工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测量地质勘察专项勘察材料试验科学研究试验设施设计水土保持设计经济调查建筑方案计算软件专利技术设备险总体设计新工艺的工程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工程建设材料配件技术交底工作交桩参考资料设计问题进行答疑中间交接交工竣工验收工程质量事故分析技术处理方案优化设计专题研究报告审查会务设计服务建设用地红线图红坎景区停车场建设设计资料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12/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徐闻县海安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徐闻县海安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徐闻县海安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 项目编号:JG2022-18058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湛江市徐闻县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1月3日 14时30分~2023年1月3日 15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现场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1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41.73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道路工程及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 3、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在册人员,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二代身份证及近三个月(2022年9月、10月、11月)的社会劳动保险证明(出具加盖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社会劳动保险证明,社会劳动保险证明所属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无法提供该社保证明的,须提供行政机关相关证明。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结果有效。 5、根据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省外进粤建筑企业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和分公司投标,只接受总公司投标。 7、投标人已自愿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投标人代表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疫情防控的最新的部署要求执行。 说明: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详细资格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在册人员,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二代身份证及近三个月(2022年9月、10月、11月)的社会劳动保险证明(出具加盖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社会劳动保险证明,社会劳动保险证明所属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无法提供该社保证明的,须提供行政机关相关证明。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1月3日 15时0分 - 2023年1月3日 16时0分
- 开标地点:第02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月3日 14时30分 - 2023年1月3日 15时0分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招标人:徐闻县海安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华强
- 代理联系人:陈小琳
- 联系方式:0759-4686228
- 代理联系方式:15768379552
- 招标监督机构:徐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监督电话:0759-4806082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 公告-海安镇.pdf公告-海安镇.pdf
- (定案)徐闻县海安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pdf(定案)徐闻县海安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pdf
- 海安初步设计招标文件12-8(1).doc海安初步设计招标文件12-8(1).doc
- 海安初步设计招标文件12-8(1).pdf海安初步设计招标文件12-8(1).pdf
附件:
徐闻县海安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1招标条件
徐闻县海安镇人民政府作为徐闻县海安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
设计的招标人,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设计的所有批准、登
记、备案等手续,已具备初步设计招标的条件。项目业主为徐闻县海安镇人民政
府,招标人徐闻县海安镇人民政府委托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
招标代理,组织进行本工程的初步设计公开招标工作,选定设计单位。
1.2项目概况
1.2.1工程名称:徐闻县海安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1.2.2工程位置:徐闻县海安镇全域。
1.2.3项目批准文件:徐发改投审【2022】75号。
1.2.4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
1.2.5建设内容及规模:1、交通设施建设项目:(1)道路硬底化建设约
282281平方米;(2)道路修鳝涉及11条自然村:(3)道路扩建涉及10条自然
村:(4)太阳能路灯3295盏;(5)白沙椰林大道建设工程。2、管网改造工程:
(1)新建污水处理池14座;(2)新建16条自然村污水管网长度约35700米;
(3)杏磊村集中供水工程。3、人居环境提升工程:(1)36条自然村人居环境
整治,(2)农房外立面改造约72000平方米;(3)新建“四小园”128个:(4)
河道整治约14400平方米;(5)大肚港景观提升和生态保护工程;(6)红坎浴
区生态保护工程约25000平方米;(7)广安村前塘污染整治。4、公共基础设施
工程:(1)水井村、广安村新建停车场、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2)村级文化
设施18处,约3600平方米:(3)党建阵地打造约1500平方米;(4)新建一座
精神文明实践站;(5)修建观海走廊约2公里;(6)炮楼、调堡修复工程;(6)
红坎景区停车场建设工程15000平方米;(7)、茂才公故居工程,建筑面积200
平方米。
1.2.6招标范围: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任务书范围内所有建设
内容的初步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工程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图及概
算编制及后续服务工作等,以及满足招标人对该项目使用要求的一切相关配套附
属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
1.2.7投资估算:项目估算总投资19950.00万元。
1.2.8初步设计费
参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投资估算,进行限额设计,本项目初步设计费
为141.73万元。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141.73万元。
1.2.9本次招标总费用中包含了本项目初步设计过程中所产生的可预见与
不可预见一切费用,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1.2.10费用的结算
本工程初步设计费为141.73万元,最终结算价总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按141.73万元×(1-中标下浮率)来计取,按本合同约定的奖罚和增减设计费另
计。
1.2.11工期
工期:3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招标内容: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报告及图纸、工程概算书等初步设计送审稿,配合上级有关
部门的审查修改,完成初步设计报批稿,如初步设计审批单位要求补充、完善的
资料或图纸,须在5个日历天内完成(不含评审时间及后期配合时间)。
1.2.12质量
设计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或以上要求。
1.3前期服务机构
1.3.1机构名称:湛江恒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3.2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时同时发布最终完
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给所有投标人参考。
1.3投标资格
1.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1.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
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道路工程及排水工程)专业
设计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
1.3.3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在册人员,具备市政相关
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二代身份证及近三个月(2022年9月、10月、11
月)的社会劳动保险证明(出具加盖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社会劳动保险证
明,社会劳动保险证明所属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无法提供该社保证明的,须提供行政机关相关证明。
1.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
和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查询时
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结果有效。
1.3.5根据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
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省外进粤建筑企业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
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1.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和分公司投标,只接受总公司投标。
1.3.7投标人已自愿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根据广州
镇
市人民政府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投标人代表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按广州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关于疫情防控的最新的部署要求执行。
说明: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详细资格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
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4获取招标文件
1.4.1招标文件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登录广州公共宫
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以及项目有关资料。
1.4.2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为
准。招标人的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1.4.3投标人于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
币500元,售后不退。
1.5招标投标程序安排及要求
1.5.1本次招标不设置投标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且符合本项目资格要
求的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5.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12月13日00时
(北京时间,下同)。
1.5.3答疑提问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5日17:00时。提问为匿名方式,
通过:电子邮件:441820390@qq.com。
1.5.4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发布时间:2022年12月
16日。统一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1.5.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_月3_日15时0分,投标
人应于2023年月3日14时30分至2022年1月3日15时0分将投标
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单独提
供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一式二份。投标人可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
载。
1.5.6开标时间:202年1月3日15时0分。开标地点:广州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7号开标室。
1.5.7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
件,将予以拒收。
1.6投标经济补偿
1.6.1招标人对本项目的所有投标人均不作任何投标经济补偿,其投标费用
自理。
1.6.2招标人有权无偿使用未中标或者放弃中标单位的设计技术方案。所有
投标人应保护招标人使用其设计技术方案不能受到来自第三方的侵权诉讼或索
赔,否则投标人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中标人负责设计技术方案修改和
优化,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费用中。
1.7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
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为准。招
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
布。
1.8异议与投诉
1.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
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
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
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
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徐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名投诉,电话:
0759-4806082。(具体要求依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1.8.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
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9招标人
1.9.1名称:徐闻县海安镇人民政府
1.9.2地址:湛江市徐闻县海安镇海安大道
1.9.3联系人:王华强
1.9.4联系电话:13729006000
1.10招标代理机构
1.10.1名称: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10.2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东路83号29栋202-204房
1.10.3联系人:陈小琳
1.10.4联系电话:15768379552
招标人:徐闻县海安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12月13日
徐闻县海安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徐闻县海安镇
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
编制单位:湛江恒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二年十一月
徐闻县海安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总投资价(小写):199,500,000.00
(大写):壹亿玖仟玖佰伍拾万整
建设单位:徐闻县海安镇人民政府建设单位负责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编制单位:,或其授权人:
盖章),(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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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儿,复核儿
编制时间:,复核时间:
徐闻县海安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总投资价
(小写):199,500,000.00
(大写):壹亿玖仟玖佰伍拾万整
建设单位:徐闻县海安镇人民政府建设单位负责人:
(盖章)
咨询有限
工程咨部
法定代表人
日
湛江恒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册造价工程
易露
中华人民共和国
B11214400016460
公咨询
湛
可
编制人:复核人:
8
(注册咨询工程师)全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
造
编制时间:复核时间:
徐闻县海安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徐闻县海安镇
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
建设单位:徐闻县海安镇人民政府
编制单位:湛江恒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徐闻县海安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日
月
8
年
2202
(I-I)(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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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土准程:建相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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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服治理活电
理务防代营理核
管劳物购经监除本
程生采展设包具
工工害府开建工分
施有政主程施务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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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工林务法利工筑营
询方服依水设建经
咨石务装照建展
价土服安执理工开
造复备业监理施
二
程工修设营程监程
工施与械凭工程工后2
程理机路工设准件
目工治通外公护建批证
项化染普目保可
般绿污,项理物)部许
一林务的监文设关或
名类
徐闻县海安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022/1318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2022年3月18日星明五
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入行Q登录
办事大厅相关业务系统政策快递公开公示工程咨询行业管理
工咨询,,功咨有单位详细
湛江恒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地广东形始从事工程咨询业务时 | 2020年 | 2020年 | 2020年 | ||||||
咨询工程师(投资)人数 | 咨询工程师(投资)人数 | 6 | 6 | 6 | 信地址 | 湛江市赤坎区军民路2号华湾三期三层10号办公室一楼 | 湛江市赤坎区军民路2号华湾三期三层10号办公室一楼 | 湛江市赤坎区军民路2号华湾三期三层10号办公室一楼 | |
联系人 | 联系人 | 固定电话 | 0759·3130865 | 0759·3130865 | 0759·3130865 | ||||
专业和服务范围非涉密咨询或果序号咨专业规划咨询项目咨询评结咨询全过程工程非步或果 | 专业和服务范围非涉密咨询或果序号咨专业规划咨询项目咨询评结咨询全过程工程非步或果 | 专业和服务范围非涉密咨询或果序号咨专业规划咨询项目咨询评结咨询全过程工程非步或果 | 专业和服务范围非涉密咨询或果序号咨专业规划咨询项目咨询评结咨询全过程工程非步或果 | 专业和服务范围非涉密咨询或果序号咨专业规划咨询项目咨询评结咨询全过程工程非步或果 | 专业和服务范围非涉密咨询或果序号咨专业规划咨询项目咨询评结咨询全过程工程非步或果 | 专业和服务范围非涉密咨询或果序号咨专业规划咨询项目咨询评结咨询全过程工程非步或果 | 专业和服务范围非涉密咨询或果序号咨专业规划咨询项目咨询评结咨询全过程工程非步或果 | 专业和服务范围非涉密咨询或果序号咨专业规划咨询项目咨询评结咨询全过程工程非步或果 | 专业和服务范围非涉密咨询或果序号咨专业规划咨询项目咨询评结咨询全过程工程非步或果 |
农业林业 | 农业林业 | 查看 | |||||||
2 | 建筑 | 建筑 | 1 | 直看 | |||||
市公用工程 | 市公用工程 | 1 | 查看 | ||||||
4 | 水利水电 | 水利水电 | 2 | 直看 | |||||
5 | 公路 | 公路 | 7 | 7 | Y | Y | 直看 | ||
电力(含火电、水电、核电,源 | 电力(含火电、水电、核电,源 | 4 | 4 | 查看 | |||||
电子息工程(含通店、广电信息化】 | 电子息工程(含通店、广电信息化】 | 7 | 直看 | ||||||
水文地质、工程是、岩土工程 | 水文地质、工程是、岩土工程 | 4 | 查看 | ||||||
9 | 生态建环境工程 | 生态建环境工程 | 4 | 4 | 直看 | ||||
10 | 轻工纺织 | 轻工纺织 | 直看 | ||||||
11 | (能能) | (能能) | 4 | 4 | 直看 | ||||
12 | 其他(工程技术经济] | 其他(工程技术经济] | 直看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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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型在门招入回家
网站主办单位:国
站公安备13010202007736号政府网站
信息中心权所有,如找错
技术支持单位: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https:ww.tzxm.govcn8081azimspweb/projecIConset5dd137139749858oeb8941e..1/1
徐闻县海安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徐闻县海安镇乡村振兴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
编制单位:湛江恒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备案编号:91440802MA54RAF69J-20
编制人员
负责人:李云仔工程师
编制人:徐伟注册造价工程师
易露注册造价工程师
梁亚德助理工程师
黄志敏助理工程师
复核人:易露注册造价工程师
审核人:邱晶晶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会计师
联系电话:0759-3130966传真:0759-3130966
联系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军民路2号翠堤湾三期310
徐闻县海安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目录
第一章总论
1.1项目背景
1.2项目概况
1.3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和研究范围
1.4可行性研究结论
第二章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2.1政策背景
2.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2.3项目建设可行性
第三章社会需求和建设规模分析
3.1社会及建设需求分析
第四章工程建设方案
4.1方案总体定位
4.2自然地理情况
4.3设计方案
4.4设计依据
第五章需求分析及规模
5.1项目建设需求分析
5.2项目规模
第六章节能方案分析
6.1用能标准和节能规范
6.2能源消耗种类与数量分析
6.3项目所在地能源供应状况
6.4节能措施
徐闻县海安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6.5节能效益分析
第七章环境影响分析
7.1环境质量标准及排放标准
7.2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7.3环境保护措施
7.4地质灾害影响分析
7.5特殊环境影响
7.6环境和生态影响评价
第八章劳动安全卫生与消防
8.1设计原则及采用的标准
8.2危害因素分析
8.3安全措施
第九章项目招标与实施进度
9.1项目招标
第十章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10.1估算依据
10.2筹措方案
10.2估算范围
10.3估算说明
10.4估算结果
10.5资金筹措
第十一章财务评价
11.1财务评价基础数据选择
11.2财务分析范围
11.3募投专项债务情况
徐闻县海安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1.4收入与成本指出预测
11.5专项债券管理
11.6项目风险控制
第十二章社会影响评价
12.1社会影响分析
12.2互适性分析
12.3社会评价结论
第十三章社会稳定风险分析
13.1风险调查
13.2风险识别
13.3风险估计
13.4风险防范化解措施
13.5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论
第十四章结论与建议
14.1结论
14.2建议
徐闻县海安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第一章总论
1.1项目背景
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
战略”。报告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
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并提
出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为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中央、广东省、湛江市陆续出台了《乡
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广东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
划(2018-2022年)》、《湛江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2018-2022
年)》等一系列文件大力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围绕产业兴旺、生态
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目标,建立健全城乡融合
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
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
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乡村振兴道路,推动农业、农村、农民共同发展,生产、生活、生态
和谐共融。
在此背景下,徐闻县海安镇人民政府提出徐闻县海安镇乡村振兴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本项目位于湛江市徐闻县海安镇,主要建设内容
包括(1)村巷道路硬底化工程建设282281㎡;(2)道路修缮工程,
11条自然村道路修缮;(3)道路扩建工程,10条自然村道路扩宽;
—8—
徐闻县海安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一层,建筑面积200m2;22)红坎浴区生态保护工程,红坎村生态保护
工程,约25000m2;23)白沙特色风情街建设,含商铺;24)红坎自行
车驿站,建设自行车驿站,配套自行车用于出租;25)广安村前塘污染
整治;26)智慧乡镇、数字乡村。
项目落成后,能最大幅度地提高海安镇的整体环境,提高人民群众
的获得感和幸福指数。因此,本项目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3)项目建设积极响应中央、广东省、湛江市陆续出台了《乡村
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广东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
(2018-2022年)》、《湛江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2018-2022年)》
等一系列文件大力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
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目标,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
制和政策体系,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
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
化,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推
动农业、农村、农民共同发展,生产、生活、生态和谐共融。因此,本
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学前教育的政策导向。
(4)本项目落成后,随着海安镇整体环境的提升,将大力促进海
安镇教育事业的发展。随着城镇化发展及回乡发展人员随迁子女的增
长,城镇幼儿园适龄儿童逐年增加。本项目建设大大促进了徐闻县乡镇
的教育设施的完善,解决回乡创业的人士子女教育的后顾之忧,为进城
的农村孩子提供优质的学位,促进区内经济的发展,社会效益好。
(5)项目总投资19950万元,提供为数不少的就业岗位,社会效
—132—
徐闻县海安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益好。
(6)经测算,项目均产生正的净现金流,财务生存能力强。
14.2建议
(1)加快项目的土地权属的完善工作,为项目报批创造条件。待
项目批准后,抓紧进行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2)进一步落实项目资金,以确保工程的建设进度。
(3)加强对项目的监管,力求做到科学管理、资金投入安全、经
济效果良好。
(4)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事,认真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
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对工程的投资、进度和质量予以有效控制。
(5)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和管理,专项资金必须做到
专款专用,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效益。
—133—
^不议纪
关干《徐闻县海安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
究报告》的评审会会议纪要
⒛22年Ⅱ月08日,徐闻县海安镇人民政府主持召开了《徐闻县海安
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参加会议的有县发改局、
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环境保护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
文旅局、县水务局、县政数局、徐闻县海安镇人民政府等单位代表,会议
特邀梁日新、陆伟文、王允、李千秋、周擎等三位专家参加评审。会议各
单位领导及专家听取了对该《工可报告》报告的介绍,对该报告提出了各
自的意见及建议,形成纪要如下:
一、报告中的问题及修改建议
(一)县发改局:
l、明确资金来源。
(二)县住建局:
二·o:。2^
1、人居环境整治费用调整。
2、明确污水处理池选址。
(三)县环境保护局:
1、须在估算清单里增加环评费用;
(四)县自然资源局:
1、停车场内需增设充电桩,具体建设比例参考投资额。
—
l—
会议纪要
关于《徐闻县海安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
究报告》的评审会会议纪要
2022年11月08日,徐闻县海安镇人民政府主持召开了《徐闻县海安
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参加会议的有县发改局、
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环境保护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
文旅局、县水务局、县政数局、徐闻县海安镇人民政府等单位代表,会议
特邀梁日新、陆伟文、王允、李千秋、周擎等三位专家参加评审。会议各
单位领导及专家听取了对该《工可报告》报告的介绍,对该报告提出了各
自的意见及建议,形成纪要如下:
报告中的问题及修改建议
(一)县发改局:
1、明确资金来源。
(二)县住建局:
1、人居环境整治费用调整。
2、明确污水处理池选址。
(三)县环境保护局:
1、须在估算清单里增加环评费用;
(四)县自然资源局:
1、停车场内需增设充电桩,具体建设比例参考投资额。
11-
(五)县农业农村局:
1、报告中不能出现专项债禁止的建设内容。
(六)县文旅局:
1、细化建设规模内容。
(七)县政数局:
1、细化建设规模内容;
2、停车场内需增设的充电桩意见参考自然资源局意见。
专家组意见及建议:
1、细化建设规模内容;
2、增加设计依据,优化停车场设计情况、污水处理概括、供水设施建设情
况;
3、细化投资估算表,对漏项、不足项进行完善;
4、对故居、炮楼、碉堡、战壕的修复工程,需核实是否涉及非遗和军事管
理方面内容;
5、规避不适合投资建设的项目,细化项目建设可行性。
徐闻县海安镇人民政府:
可研报告编制单位应根据专家组及各单位领导提出的意见作出修改。
提高项目方案的说服力和可信度。应对项目建设内容进行详细论述,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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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做专项论述。及时完善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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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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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会议签到表,辶e。¨。^J
-2—
(五)县农业农村局:
1、报告中不能出现专项债禁止的建设内容。
(六)县文旅局:
1、细化建设规模内容。
(七)县政数局:
1、细化建设规模内容;
2、停车场内需增设的充电桩意见参考自然资源局意见。
专家组意见及建议:
1、细化建设规模内容;
2、增加设计依据,优化停车场设计情况、污水处理概括、供水设施建设情
况;
3、细化投资估算表,对漏项、不足项进行完善;
4、对故居、炮楼、调堡、战壕的修复工程,需核实是否涉及非遗和军事管
理方面内容;
5、规避不适合投资建设的项目,细化项目建设可行性。
徐闻县海安镇人民政府:
:
可研报告编制单位应根据专家组及各单位领导提出的意见作出修改。
提高项目方案的说服力和可信度。应对项目建设内容进行详细论述,提供
方案做专项论述。及时完善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
湛江恒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08日
附件:会议签到表
一22
附件~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会
会议签到表
会议名称:徐闻县海安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会议地点:徐闻县人民政府会议中心3楼3号会议室
会议时间:⒛22年1l月OB日上午10点30分
序号姓名,单位,职务/职称联系电话备注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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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_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会
会议签到表
会议名称:徐闻县海安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会议地点:徐闻县人民政府会议中心3楼3号会议室
会议时间:2022年11月08日上午10点30分
序号 | 姓名 | 姓名 | 姓名 | 单位 | 单位 | 单位 | 职务/职称 | 职务/职称 | 职务/职称 | 职务/职称 | 联系电话 | 备注 | ||
1 | ||||||||||||||
2 | ||||||||||||||
3 | 13821123988 | |||||||||||||
4 | 办证1882403f4f | 办证1882403f4f | 办证1882403f4f | 办证1882403f4f | ||||||||||
5 | 大大市 | 大大市 | 大大市 | 大大市 | 11828218671 | |||||||||
6 | 农办,批713729006000 | |||||||||||||
7 | 机电服1383718822 | 机电服1383718822 | 机电服1383718822 | 机电服1383718822 | ||||||||||
8 | 2268816695370 | 2268816695370 | 2268816695370 | 2268816695370 | ||||||||||
9 | 杨运会 | 杨运会 | 制服长 | 制服长 | 制服长 | 二15009961696 | ||||||||
10 | MZahl13136432698 | MZahl13136432698 | MZahl13136432698 | MZahl13136432698 | ||||||||||
11 | 1361039796 | |||||||||||||
12 | 个方体向 | 个方体向 | 个方体向 | 股 | 股 | 股 | 股 | 13590029192 | ||||||
13 | 采格 | 采格 | 采格 | 副长 | 副长 | 副长 | 副长 | 1378951995 | ||||||
14 | S6669 | |||||||||||||
15 | 15816100818 | |||||||||||||
16 | 地二4k | 地二4k | 地二4k | 246BE5CI8 | ||||||||||
17 | 五 | 五 | 五 | (高工)1367405088 | ||||||||||
18 | 13838284882 | |||||||||||||
19 | 137093108 | |||||||||||||
20 | 湛江恒昌 | 湛江恒昌 | 湛江恒昌 | 15703095529 | ||||||||||
2110B8258 | 18666516150 |
附件~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会
会议签到表
会议名称:徐闻县海安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会议地点:徐闻县人民政府会议中心3楼3号会议室
会议时间:⒛22年11月OS日上午10点3O分
乙,~9
彳负亻湍·赐神‰/己田石切阿殷/37聊//纟7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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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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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_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会
会议签到表
会议名称:徐闻县海安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会议地点:
徐闻县人民政府会议中心3楼3号会议室
会议时间:
2022年11月08日上午10点30分
22 | 1shm八 | AKeRe13724718728 | ||
13360309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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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
4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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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会
评审专家签到表
会议名称:徐闻县海安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会议地点:徐闻县人民政府会议中心3楼3号会议室 | 会议名称:徐闻县海安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会议地点:徐闻县人民政府会议中心3楼3号会议室 | 会议名称:徐闻县海安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会议地点:徐闻县人民政府会议中心3楼3号会议室 | 会议名称:徐闻县海安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会议地点:徐闻县人民政府会议中心3楼3号会议室 | 会议名称:徐闻县海安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会议地点:徐闻县人民政府会议中心3楼3号会议室 | 会议名称:徐闻县海安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会议地点:徐闻县人民政府会议中心3楼3号会议室 | 会议名称:徐闻县海安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会议地点:徐闻县人民政府会议中心3楼3号会议室 |
会议时间:2022年11月08日10点30分 | 会议时间:2022年11月08日10点30分 | 会议时间:2022年11月08日10点30分 | 会议时间:2022年11月08日10点30分 | 会议时间:2022年11月08日10点30分 | 会议时间:2022年11月08日10点30分 | 会议时间:2022年11月08日10点30分 |
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专业/职称 | 联系电话 | 签名 | 签名 |
1 | 梁日新 |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建筑/高级工程师 | 13828284882 | ||
2 | 陆伟文 | 湛江市广厦施工图审查服务中心 | 结构/高级工程师 | 13674005088 | ||
3 | 王允 |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暖通空调/高级工程师 | 13702721078 |
评审会专家组长推选说明
徐闻县海安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日可研报告评审专家的组成:
序号,姓名专业、职称、工作单位
建筑、高级工程师、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
1梁日新
设计院有限公司
结构、高级工程师、湛江市广厦施工图审查
2陆伟文
服务中心
暖通空调、高级工程师、中交第四航务工程
3王允
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推选方式:评审专家成员提议,全体评审专家成员举手表决。
本次推选结果本
~
评审专家成口贝一签字:
日期:⒛22年1a月08日
评审会专家组长推选说明
徐闻县海安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研报告评审专家的组成:
序号 | 姓名 | 专业、职称、工作单位 |
1 | 梁日新 | 建筑、高级工程师、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2 | 陆伟文 | 结构、高级工程师、湛江市广厦施工图审查服务中心 |
3 | 王允 | 暖通空调、高级工程师、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推选方式:评审专家成员提议,全体评审专家成员举手表决。
本次推选结果一一本次评审专家组长为:
评审专家成员签字:
日期:2022年11月08日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会
专家意见表
项目名称徐闻县海安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业主徐闻县海安镇人民政府
编制单位湛江恒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评审专家组意见汇总
1、细化建设规模内容;
2、增加设计依据,优化停车场设计情况、污水处理概括、供水设施建设情
况;
3、细化投资估算表,对漏项、不足项进行完善;
4、对故居、炮楼、碉堡、战壕的修复工程,需核实是否涉及非遗和军事管理
方面内容;
5、规避不适合投资建设的项目,细化项目建设可行性。
评审专家签丰,评审日期叫‰珐纬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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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会
专家意见表
项目名称 | 徐闻县海安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项目业主 | 徐闻县海安镇人民政府 |
编制单位 | 湛江恒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评审专家组意见汇总 | |
1、细化建设规模内容;2、增加设计依据,优化停车场设计情况、污水处理概括、供水设施建设情况;3、细化投资估算表,对漏项、不足项进行完善;4、对故居、炮楼、调堡、战壕的修复工程,需核实是否涉及非遗和军事管理方面内容;5、规避不适合投资建设的项目,细化项目建设可行性。评审专家签字:7层书列、评审日期:2022、2、8 | 1、细化建设规模内容;2、增加设计依据,优化停车场设计情况、污水处理概括、供水设施建设情况;3、细化投资估算表,对漏项、不足项进行完善;4、对故居、炮楼、调堡、战壕的修复工程,需核实是否涉及非遗和军事管理方面内容;5、规避不适合投资建设的项目,细化项目建设可行性。评审专家签字:7层书列、评审日期:2022、2、8 |
徐闻县海安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
专家评审会评审报告
由徐闻县海安镇人民政府组织,湛江恒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主持
的徐闻县海安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评
审会,于⒛”年11月8日上午10时3O分,在徐闻县人民政府会议
中心3楼3号会议室顺利召开,下面对本项目专家评审会,出具最终
评审报告。下文为报告正文:
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深度基本符合规定,从报告中能体
现出本项目的建设、技术及经济上是可行的。
综合专家组意见,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本次评审意见修改
后即可通过,即可作为下一步工作的依据。请按以下建议补充完善本
可研报告。
1、细化建设规模内容;
2、增加设计依据,优化停车场设计情况、污水处理概括、供水
设施建设情况;
3、细化投资估算表,对漏项、不足项进行完善;
4、对故居、炮楼、碉堡、战壕的修复工程,需核实是否涉及非
遗和军事管理方面内容;
5、规避不适合投资建设的项目,细化项目建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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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恒μ询°有公限
8
咨冖△月日
镓辑ˇ◇·附吖
徐闻县海安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
专家评审会评审报告
由徐闻县海安镇人民政府组织,湛江恒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主持
的徐闻县海安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评
审会,于2022年11月8日上午10时30分,在徐闻县人民政府会议
中心3楼3号会议室顺利召开,下面对本项目专家评审会,出具最终
评审报告。下文为报告正文:
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深度基本符合规定,从报告中能体
现出本项目的建设、技术及经济上是可行的。
综合专家组意见,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本次评审意见修改
后即可通过,即可作为下一步工作的依据。请按以下建议补充完善本
可研报告。
1、细化建设规模内容;
2、增加设计依据,优化停车场设计情况、污水处理概括、供水
设施建设情况;
3、细化投资估算表,对漏项、不足项进行完善;
4、对故居、炮楼、调堡、战壕的修复工程,需核实是否涉及非
遗和军事管理方面内容;
5、规避不适合投资建设的项目,细化项目建设可行性
可有
程咨询
湛江恒昌程咨询有限公
日
五加
2022年11月8日
专家签字:
代理机构(公章):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单位(公章):徐闻县海安镇人民政府(公开招标)招标文件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徐闻县海安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
第四章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8第三章投标须知15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8第一章招标公告3目录编制时间:二〇二二年十二月
第十章设计任务书52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40第八章定标办法38第七章评标办法27第六章开标办法25第五章投标文件报送规定22
徐闻县海安镇人民政府作为徐闻县海安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招标人,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设计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已具备初步设计招标的条件。项目业主为徐闻县海安镇人民政府,招标人徐闻县海安镇人民政府委托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招标代理,组织进行本工程的初步设计公开招标工作,选定设计单位。1.1招标条件初步设计招标公告徐闻县海安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第十一章合同条款及格式55
1.2.5建设内容及规模:1、交通设施建设项目:(1)道路硬底化建设约282281平方米;(2)道路修缮涉及11条自然村;(3)道路扩建涉及10条自然村;(4)太阳能路灯3295盏;(5)白沙椰林大道建设工程。2、管网改造工程:(1)新建污水处理池14座;(2)新建16条自然村污水管网长度约35700米;(3)杏磊村集中供水工程。3、人居环境提升工程:(1)36条自然村人居环境整治,(2)农房外立面改造约72000平方米;(3)新建“四小园”128个;(4)河道整治约14400平方米;(5)大肚港景观提升和生态保护工程;(6)红坎浴区生态保护工程约25000平方米;(7)广安村前塘污染整治。4、公共基础设施工程:(1)水井村、广安村新建停车场、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2)村级文化设施18处,约3600平方米;(3)党建阵地打造约1500平方米;(4)新建一座精神文明实践站;(5)修建观海走廊约2公里;(6)炮楼、碉堡修复工程;(6)红坎景区停车场建设工程15000平方米;(7)、茂才公故居工程,建筑面积200平方米。1.2.4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1.2.3项目批准文件:徐发改投审【2022】75号。1.2.2工程位置:徐闻县海安镇全域。1.2.1工程名称:徐闻县海安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1.2项目概况
1.2.10费用的结算1.2.9本次招标总费用中包含了本项目初步设计过程中所产生的可预见与不可预见一切费用,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参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投资估算,进行限额设计,本项目初步设计费为141.73万元。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141.73万元。1.2.8初步设计费1.2.7投资估算:项目估算总投资19950.00万元。1.2.6招标范围: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任务书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的初步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工程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图及概算编制及后续服务工作等,以及满足招标人对该项目使用要求的一切相关配套附属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
1.3前期服务机构设计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或以上要求。1.2.12质量工期:3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招标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报告及图纸、工程概算书等初步设计送审稿,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的审查修改,完成初步设计报批稿,如初步设计审批单位要求补充、完善的资料或图纸,须在5个日历天内完成(不含评审时间及后期配合时间)。1.2.11工期本工程初步设计费为141.73万元,最终结算价总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按141.73万元×(1-中标下浮率)来计取,按本合同约定的奖罚和增减设计费另计。
1.3.3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在册人员,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二代身份证及近三个月(2022年9月、10月、11月)的社会劳动保险证明(出具加盖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社会劳动保险证明,社会劳动保险证明所属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无法提供该社保证明的,须提供行政机关相关证明。1.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道路工程及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1.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1.3投标资格1.3.2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时同时发布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给所有投标人参考。1.3.1机构名称:湛江恒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详细资格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说明:1.3.7投标人已自愿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投标人代表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疫情防控的最新的部署要求执行。1.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和分公司投标,只接受总公司投标。1.3.5根据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省外进粤建筑企业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1.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结果有效。
1.5.1本次招标不设置投标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且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1.5招标投标程序安排及要求1.4.3投标人于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1.4.2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为准。招标人的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1.4.1招标文件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以及项目有关资料。1.4获取招标文件
1.5.7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1.5.6开标时间:2023年1月3日15时00分。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1.5.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3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于2023年1月3日14时30分至2023年1月3日15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单独提供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一式二份。投标人可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1.5.4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发布时间:2022年12月16日。统一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1.5.3答疑提问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5日17:00时。提问为匿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441820390@qq.com。1.5.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12月13日10时(北京时间,下同)。
1.8异议与投诉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为准。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1.7公告媒体1.6.2招标人有权无偿使用未中标或者放弃中标单位的设计技术方案。所有投标人应保护招标人使用其设计技术方案不能受到来自第三方的侵权诉讼或索赔,否则投标人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中标人负责设计技术方案修改和优化,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费用中。1.6.1招标人对本项目的所有投标人均不作任何投标经济补偿,其投标费用自理。1.6投标经济补偿
1.9.3联系人:王华强1.9.2地址:湛江市徐闻县海安镇海安大道1.9.1名称:徐闻县海安镇人民政府1.9招标人1.8.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1.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徐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名投诉,电话:0759-4806082。(具体要求依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1.10.4联系电话:157683795521.10.3联系人:陈小琳1.10.2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东路83号29栋202-204房1.10.1名称: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10招标代理机构1.9.4联系电话:13729006000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日期:2022年12月13日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徐闻县海安镇人民政府
序号 | 内容 | 规 定 |
1 | 标段名称 | 徐闻县海安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
2 | 工程地点 | 徐闻县海安镇全域 |
3 | 工程规模及内容 | 1、交通设施建设项目:(1)道路硬底化建设约282281平方米;(2)道路修缮涉及11条自然村;(3)道路扩建涉及10条自然村;(4)太阳能路灯3295盏;(5)白沙椰林大道建设工程。2、管网改造工程:(1)新建污水处理池14座;(2)新建16条自然村污水管网长度约35700米;(3)杏磊村集中供水工程 。3、人居环境提升工程:(1)36 条自然村人居环境整治,(2)农房外立面改造约 72000 平方米;(3)新建“四小园”128 个;(4)河道整治约 14400平方米;(5)大肚港景观提升和生态保护工程;(6)红坎浴区生态保护工程约25000平方米;(7)广安村前塘污染整治。4、公共基础设施工程:(1)水井村、广安村新建停车场、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2)村级文化设施18处,约3600平方米;(3)党建阵地打造约1500平方米;(4)新建一座精神文明实践站;(5)修建观海走廊约2公里;(6)炮楼、碉堡修复工程;(6)红坎景区停车场建设工程15000平方米;(7)、茂才公故居工程,建筑面积200平方米。 |
4 | 招标范围 | 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任务书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的初步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工程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图及概算编制及后续服务工作等,以及满足招标人对该项目使用要求的一切相关配套附属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 |
5 | 投标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道路工程及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3、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在册人员,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二代身份证及近三个月(2022年9月、10月、11月)的社会劳动保险证明(出具加盖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社会劳动保险证明,社会劳动保险证明所属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无法提供该社保证明的,须提供行政机关相关证明。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结果有效。5、根据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省外进粤建筑企业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和分公司投标,只接受总公司投标。7、投标人已自愿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投标人代表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疫情防控的最新的部署要求执行。 |
6 | 设计周期 | 工期:3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招标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报告及图纸、工程概算书等初步设计送审稿,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的审查修改,完成初步设计报批稿,如初步设计审批单位要求补充、完善的资料或图纸,须在5个日历天内完成(不含评审时间及后期配合时间)。 |
7 | 初步设计费 | 参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投资估算,进行限额设计,本项目初步设计费为141.73万元,招标控制价为141.73万元。本次招标总费用中包含了本项目初步勘察及初步设计过程中所产生的可预见与不可预见一切费用,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
8 | 踏勘现场 | 投标人可自行前往工程地点勘察。工程地点:徐闻县海安镇全域。投标人可以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项目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和伤亡事故由投标人自己承担责任。 |
9 | 投标人质疑的期限与方式 | 投标人如有问题需要招标单位澄清的,在 2022 年 12月15 日17:00时前,把问题以书面形式致函(发电子邮件)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件:441820390@qq.com。 |
10 | 招标人答疑纪要的期限与方式 | 发布答疑截止时间: 2022 年 12 月 16 日。各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及解答内容,将统一整理为答疑纪要,若口头解答与答疑纪要不符时,以答疑纪要为准。答疑纪要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答疑纪要视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与原招标文件不符,以答疑纪要为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网查阅或下载招标文件、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通知。 |
11 |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址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 年 1 月 3 日 15 时 0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2 号开标室。 |
12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13 | 开标时间及地址 | 开标时间: 2023 年 1 月 3 日 15 时 00 分。地址: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2 号开标室。 |
14 | 评定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推荐前3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排在第1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
15 | 评标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 评标委员会由7人组成,招标人代表2人,其余5人从广东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相应专业中随机抽取。 |
16 | 发出中标通知书及签订合同 | 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30日内(因投诉暂停的除外) |
17 | 投标补偿 | 无投标补偿费。 |
18 | 其他 | 1、该招标文件所指交易网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工程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3、招标人可以拒绝任何对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拥有支配性影响的单位参加投标,这些单位包括:招标代理机构拥有出资的单位,拥有招标代理机构出资的单位,与招标代理机构同属一个企业(集团)控股的单位。4、本项目投标文件中技术文件为暗标,投标人在暗标部分投标文件内标注名称、印章、商标等标记符号,使得能够辨认出投标人或其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均作废标处理。 |
19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壹万 元,必须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缴交。采用现金汇款或者金融机构保函的方式缴交均可。R现金汇款: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投标人的从基本账户汇到招标人的指定账户(开户名: 徐闻县海安镇人民政府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闻海安支行 ,账号: 620601040000155 ,该保证金必须在 2023年 1 月 2 日 17 时前汇到保证金专用账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该保证金汇款凭证必须在用途栏注明是徐闻县海安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可简写)投标保证金,否则,可能导致无法确认该笔投标保证金的用途,一切因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由于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保证金未能到账的,一切因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R银行保函等金融机构保函: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投标保证金要求的金额,出具相应的金融机构保函等证明材料(见相关格式样式。),保函的担保有效期应覆盖投标有效期,具体要求如下:①投标人提交的金融机构保函应为见索即付性质的、具有实质担保责任且具备可验证二维码等防伪功能的担保保函。R其中,投标银行保函必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银行出具(支付)。②投标人可通过广东省建设信息网(网址:http://www.gdcic.net/)首页中的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招投标及合同履约监管系统进入工程担保管理系统自主选择担保机构在线申请,由系统自动生成带防伪底纹和可验证二维码的金融机构保函。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可通过该系统查询由此类金融机构保函的有效性。 |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标记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1、未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的;(一)开标阶段不予受理的情形:(由招标人或其委派人员负责判定)【提示投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本章节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文件等)中涉及的所有否决性条款,否决性条款包括:招标文件不予受理(开标阶段)、废标条款。除出现以下情形外,投标文件的其他任何情形均不得作否决处理。招标文件中有关否决性条款的阐述与本章节不一致的,以本章节内容为准。【提示招标人】如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补充文件中增加否决性条款的,招标人应当重新编写本章节内容,将新增否决性条款列入本章节,并发布新的完整的《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否则,增加的否决性条款无效。二、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
(二)评标阶段有关废标的情形:(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判定)7、授权委托人出席但未能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有效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原件;本人的加盖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证明原件(注:2022年9月至11月的缴费凭证),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无法提供该社保证明的,须提供行政机关相关证明但需提供原件核对。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但未能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5、两个(或多个)投标人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和被控股关系,或者同隶属于同一个法定代表人的。4、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范围的;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或由委托代理人签字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供“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混装的;(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出现同一人的;4、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或出现下列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情形的:3、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范围的;2、投标人拒不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1、采用暗标方式的,投标人在暗标部分投标文件内标注名称、印章、商标等标记符号,使得能够辨认出投标人或其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
3.1.1本招标文件是招标人发出的要约寻求,凡参加投标的单位均视为承认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附件的所有条款,按招标人提供的绿道红线进行工程设计,并提交成果文件。3.1总则第三章投标须知6、技术标书中存在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5、技术标书内容明显违反项目规划设计要点,技术经济指标严重失实的;(3)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3.2.1除非另有规定,否则投标文件报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3.2投标费用3.1.5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3.14本次招标工作由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程序进行,实行招标人负责制。3.1.3招标人无须接受出价最低的投标文件或任何一份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接受任何一份投标文件的全部或部分内容。3.1.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规定格式、附件等资料。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在提交其标书之前应尽力澄清导致出现不合格标书的一切疑点,询问应尽早提出,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3.4排名在第3名之后的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返还。3.3.3排名在前3名(含第3名)的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署设计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返还。3.3.2金融机构保函:必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银行出具(见格式样式)。3.3.1投标人采用现金汇款或者金融机构保函的方式缴交均可。3.3投标保证金3.2.2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提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3.4招标文件3.3.6.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设计合同。3.3.6.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行为的;3.3.6.1投标人在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3.3.6如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3.3.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按要求签署设计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3.5投标文件3.4.5招标人对某个投标人提供的重要情况将同时也通知其他投标人。3.4.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3.4.3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3.4.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报招标管理机构备案审查。3.4.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等)向招标人提出,当询问涉及两种以上可能的解释时,则需要补充信息;或者招标文件中有错误时,任何口头的回答必须记录下来,招标人将以答疑会的方式予以解答(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询问的来源),答复将通过补充通知或修正案的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3.6.3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招标人将未中标的结果通知其他投标人。3.6.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中标通知书的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价、工期等。3.6.1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以中标通知书形式通知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被接受。3.6中标通知书3.5.2投标文件组成详见第四章。3.5.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3.7.3.2中标人以他人的名义进行投标的;3.7.3.1中标人与其他投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的;3.7.3招标人提供证据证明中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认,该中标无效,招标人可以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3.7.2中标人应按照中标价、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内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3.7.1中标人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时间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前往与建设单位代表进行签订合同。3.7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3.8.2招标人和中标人均应保存有关招标、投标的有关资料,以便在必要时确证该项招标的完成是公平和公正合理的。3.8.1本次招标若有纠纷,将按现行法律、法规通过友好协商或诉讼程序解决。3.8见证与投诉3.7.3.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招标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3.7.3.4中标人直接或间接地给予招标人代表或评标委员会成员、交易中心见证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酬金或礼品,或其他利诱的手段谋取中标。3.7.3.3中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4.1.1.3技术文件。4.1.1.2保密信封。4.1.1.1开标信封。4.1.1投标文件由下列资料组成。4.1投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4.3.2开标信封用不透明信封独立密封,外面标注“开标信封”字样。4.3.1开标信封内附签字盖章的《投标书》、投标书附录(格式见附录)、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附有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近三个月(2022年9月、10月、11月)的社保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不需提供),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无法提供该社保证明的,须提供行政机关相关证明复印件但需提供原件核对。(一式一份)4.3开标信封4.2.1投标文件必须隐匿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的名称,除了开标信封、商务文件和保密信封内的分辨投标人身份的文件外,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上标注或做任何可以辨认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4.2保密要求4.1.1.4商务文件。
4.5.2技术文件一式8份,封面的右上角应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其中正本1份,封面标注“正本”字样,副本7份,封面标注“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不符的内容,以正本为准。如果文本文件未标注“正本”,则由评标委员会认定一本为“正本”。4.5.1技术文件以A3规格编排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技术文件应编制目录,并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技术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它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技术文件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4.5技术文件4.4.2保密信封用不透明信封独立密封,外面标注“保密信封”字样,投标人提交的技术文件正本,必须在封三(技术文件最后一页(封底)的内面)位置粘贴用不透明包装材料密封的保密信封。4.4.1设计投标保密信封,内附A3规格制作的表现图1张,加盖投标人公章。表现图内容应与文本文件一致,用于分辨投标文件对应的投标人身份。4.4保密信封
4.5.3.5设计图纸(提供能表达设计意图包括但不限于概念草案图纸、总平面布置设计图、主要效果图);4.5.3.4方案设计阐述4.5.3.3设计说明书4.5.3.2设计方案4.5.3.1封面:写明项目名称;4.5.3技术文件内容:
4.6.2商务文件一式8份,封面的右上角应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其中正本1份,封面标注“正本”字样,副本7份,封面标注“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不符的内容,以正本为准。如果文本文件未标注“正本”,则由评标委员会认定一本为“正本”。4.6.1商务文件以A4规格编排装订成册。4.6商务文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需要年审的证件必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如到期未年审,必须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未组织年审的说明,否则视做无效证件):4.5.3.8技术文件封面应统一采用白色软皮纸制作。4.5.3.7将投标文件4.5.3.1至4.5.3.6的内容按顺序进行扫描,扫描的内容要求清晰可辨,并以PDF格式刻录入2套光盘(或U盘)作为技术文件电子文件,该电子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与技术文件一起用密封袋密封包装,投标截止前提交;4.5.3.6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4.6.3.5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6.3.4投标报价表。4.6.3.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附有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近三个月(2022年9月、10月、11月)的社保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不需提供),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无法提供该社保证明的,须提供行政机关相关证明复印件但需提供原件核对。(一式一份)。4.6.3.2投标书附录。4.6.3.1投标书。4.6.3商务文件内容:
4.6.3.11廉洁承诺书4.6.3.10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查询结果网页在线打印件(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结果有效)。4.6.3.9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市政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及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2022年9月、10月、11月)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无法提供该社保证明的,须提供行政机关相关证明复印件。4.6.3.8投标人经基本户汇出的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或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复印件。4.6.3.7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由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复印件(如果基本帐户帐号变更,还必须提供开户行出具的有效帐号变更证明)。4.6.3.6投标人的有效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1.2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何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参与评标的工作人员展示投标文件。5.1.1投标人应派专人提交投标文件。5.1总则第五章投标文件报送规定4.6.3.13将投标文件4.6.3.1至4.6.3.12的内容按顺序进行扫描,扫描的内容要求清晰可辨,并以PDF格式刻录入2套光盘(或U盘)作为商务文件电子文件,该电子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与商务文件一起用密封袋密封包装,投标截止前提交。4.6.3.12商务文件评分表中所需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若有缺项的不计得分,不作为废标条件;若业绩证明上的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有效变更证明,否则无效)。
5.2.1截标时间是指投标人必须提交投标文件的最后时间。5.2截标时间5.1.6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供“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否则,其投标将会被拒绝。5.1.5“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投标人名称(公章)”之处,应填写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将会被拒绝。5.1.4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投标人由于在投标中粗心造成的错误将不会给予改正的机会,以免产生任何对其他投标人的歧视性做法。5.1.3投标文件的数字不得涂改或擦掉,如须作任何修改,应将不正确的数字删去,然后在原有数字之上以墨水笔填上正确数字。如有修改,修改处应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暗标部分除外)。
5.3.1投标文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后90天内有效。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前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日后参与投标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5.3投标有效期5.2.5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家,送达评标委员会评审的投标人(公开招标不足三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有效投标人少于三家的,招标人依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重新招标。5.2.4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2.3在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或某几个投标人因无法控制的原因不能在截止日期前提交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以决定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展延截止日期。5.2.2假如在截标当日的早上8时至截标时间,遇不可抗力的情况时(本地气象台的暴雨警告或台风仍然生效),本项招标的截标时间,将另行安排。如遇这种情况,投标人应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5知识产权转移5.4.2招标人有权在评标结束后公开展示获得方案设计费用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及评价该方案成果,所有展示、推介、广告均不再向投标人支付费用。5.4.1按招标文件规定获得方案设计费的投标文件,评标后不予退回。5.4公开展示5.3.3排名在第三名之后的投标文件可于投标有效期满起计3个月后销毁,排名在前三名的投标文件必须在履行合同后保留最少3年。5.3.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经招标管理机构核准,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他的投标文件。
5.6.3招标人有权无须事先征求中标人的同意而披露关于中标人的名称、地址、合同条款。5.6.2投标人保证投标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必须承担全部责任。若投标人使用了他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涉及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5.6.1除特殊情况外,招标人有权在工程建设中根据需要对选定的实施方案进行调整和修改。招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方案设计费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被使用部分的方案使用费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5.6其他5.5.2如果招标人、中标人使用支付方案设计费用的方案作为本项目实施方案,招标人付给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案设计费后,该方案的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和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署名权除外),招标人、中标人可以在本工程使用该方案。5.5.1授予合同并支付定金后,中标方案的一次性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署名权除外)。
6.4开标过程6.3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6.2开标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招标管理机构代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人、所有投标人参加。6.1开标在招标文件日程安排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为招标文件日程安排中确定的地点。第六章开标办法5.6.4本次招标由交易服务机构对各投标人提交的成果和评标过程、评标结果予以见证,若有纠纷,将按现行法律、法规通过友好协商或诉讼程序解决。
6.4.6按《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宣布为不予受理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标委员会评审。6.4.5投标截止时间到达后,在交易中心人员见证下,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开标信封、商务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宣读投标人提交投标资料的基本情况。6.4.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投标人代表共同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妥善保存,不得开启。6.4.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核对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明资料,投标人代表在招标人提供的表格上签署单位、姓名和联系电话。6.4.2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6.4.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准时参加。
6.5.5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市政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2022年9月、10月、11月)社保证明文件原件。6.5.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被委托人近三个月(2022年9月、10月、11月)的社保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不需提供),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无法提供该社保证明的,须提供行政机关相关证明原件。6.5.3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由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原件。6.5.2投标人的有效资质证书副本原件。6.5.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6.5开标时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核对(具有二维码的网页打印页不须提供原件核对):
(一)评标方法(设计团队综合评标法)第七章评标办法6.7保密信封在技术标评审完成前不得启封。6.6技术文件送达评标地点前不得启封。技术文件送达评标地点后,立即由交易中心见证人启封并编号,技术文件的正本、副本的编号应当一致。编号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回避,编号工作完成后,保密信封封存,文本文件的副本交给评标委员会评审。6.5.7商务文件评分表中所需的证明材料的原件(若有缺项的不计得分,不作为废标条件;若业绩证明的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有效变更证明,否则无效)。6.5.6投标人经基本户汇出的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凭证原件或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
7.1.5招标人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7.1.4凡是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浏览过投标方案的人员,不得参与评标工作。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7.1.3评标委员会由7人组成,招标人代表2人,其余5人从广东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相应专业中随机抽取。7.1.2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7.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7.1评审机构及职责
7.2评标办法7.1.10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前3名方案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7.1.9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查投标方案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是否满足功能要求,是否存在严重的建筑、结构、设备、工艺、造价控制、自然环境保护等方面问题,并提出书面审查意见。7.1.8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7.1.7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评选出投标方案名次。7.1.6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审、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具体评分细则详见(附表二:综合评分表)。③商务标(50分)。②报价分(20分)①技术标(30分);7.2.2评标分项分值权重(满分100分):7.2.1本招标工程评标定标办法采用设计团队综合评标法。
(1)初步评审主要是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7.3.2.2初步评审7.3.2.1技术文件送达评标地点前不得启封。技术文件送达评标地点后,技术文件送达评标地点后,立即在交易中心见证人见证下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启封并编号,文本文件的正本、副本的编号应当一致。编号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回避,编号工作完成后,保密信封封存,文本文件的副本交给评标委员会评审。7.3.2技术文件评审(暗标评审)7.3.1评标委员会成员领取招标文件,阅读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的,由招标人代表负责澄清。7.3评标程序
(4)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也不允许投标人在开标后改正其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偏离或保留。③纠正这种偏差或保留将会对投标竞争产生不公正的影响;②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①对投标的工作范围和工作内容有实质性修改;(3)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下列情况之一:(2)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是指基本符合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无重大偏离或保留。
7.3.3.1初步评审7.3.3商务文件评审(明标评审)(3)揭晓投标人名称。评标委员会当众公开宣读技术文件正本的编号,核对技术文件正本与副本是否一致,揭晓投标人名称,记录投标人的技术标得分。(2)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根据评分表独立评分,所有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算术平均为投标人的技术标得分(技术标分值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1)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对每个投标人的技术文件进行评审,按招标文件的综合评分表中技术标进行打分,计算出每个投标单位的技术得分。7.3.2.3详细评审
③纠正这种偏差或保留将会对投标竞争产生不公正的影响;②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①对投标的工作范围和工作内容有实质性修改;(3)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下列情况之一:(2)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是指基本符合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无重大偏离或保留。(1)初步评审主要是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3.5中标候选人排序:评标委员会对所有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评标办法进行综合评定,采用百分制进行评分,并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办法,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次高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综合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得分高的排列在前,再相同,则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随机抽取程序为:1、在上级主管部门监督下,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室内通过随机抽取确定投标人的号码;2、从所确定的号码中随机抽取一位投标人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依此法排列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的顺序。7.3.4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价格部分三者得分相加即为综合得分(所有分值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根据投标单位得分的高低确定名次。(2)商务部分评审,由所有评委共同评定商务标分值。(1)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文件进行评审,按招标文件的综合评分表中商务标进行打分,计算出每个投标单位的商务得分。7.3.3.2详细评审④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也不允许投标人在开标后改正其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偏离或保留。
7.5.2投标方案经评标委员会鉴定属明显抄袭。7.5.1除了开标信封内和保密信封内的分辨投标人身份的文件外,在技术文件的文本文件、计算机文件、展示图纸、设计模型上标注或做任何可以辨认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的。7.5无效投标文件的认定: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结果,编写评标报告,确定所有投标单位的排名。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形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7.4编写评标报告:7.3.6若投标文件互相雷同,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可以认定投标人串通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附表一: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7.5.4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投标人对其他投标人、招标人、代理机构、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7.5.3投标人提供严重虚假资料和信息,或者不能兑现投标承诺;
条款号 | 内容 | 审查因素与标准 |
2.1 | 资格性审查标准 | 投标人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1.3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 |
2.2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的。2、投标人未按照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银行保函的。3、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和信息,或者不能兑现投标承诺的。4、投标人已破产或停业清理,或者已成为宣告破产诉讼的主体的。5、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的。6、同一设计单位以他人的名义参与本次投标的。 |
2.3 | 技术文件有效性审查 | 1、无在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标注或做任何可以辨认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的;2、无明显抄袭、无与已经公开方案雷同、一稿多投、一稿多用、侵犯他人著作权及专利的作品。 |
技术部分评分表(30分)注:根据商务评分细则中要求提供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开标时核对原件,若有缺项不作为废标条件,则该项得0分。若不能提供原件核对,则作为无效资料,不计入评分也不作为废标条件。商务评审表(50分)附表二:综合评分表(100分)注: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
评审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企业业绩 |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单项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含市政道路类或市政给排水类)相关设计项目业绩,每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注: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若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无法体现项目规模,须另外提供批复文件证明或经业主盖章确认的业主证明,不提供不得分。 | 4 |
工程获奖 | 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的市政工程获得省级或以上设计奖项的得1.5分,本小项最高得9分;获得市级设计奖项的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本项最高得9分。注:上述奖项以人民政府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勘察设计协会颁发为准,按最高级别的奖项计算得分,不得重复累计;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 9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自2018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设计负责人身份参与总投资12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工程设计项目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1分;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曾参与的市政工程设计项目获得过省级或以上设计奖项的得2分,获得市级设计奖项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2分;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曾获得过省级(或以上)人民政府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设计科学技术奖或设计科技创新奖的得3分,获得市级人民政府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设计科学技术奖或设计科技创新奖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3分;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证得2分;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的加2分;同时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的加2分;本小项最高得6分。注: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注册证书复印件及在投标单位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须加盖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或在网上打印的社保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须提供行政机关相关证明,不提供不得分。 | 12 |
综合实力 | 投标人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三证齐全的得5分,缺一项不得分;本项最高得5分。注:提供证书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 5 |
企业荣誉 |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AAA级企业信用等级证书得4分;具有有效期内的AA级企业信用等级证书得2分;具有有效期内的A级企业信用等级证书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注:时间以发证时间为准,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4 |
设计团队人员配备 | 1、道路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路桥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得1分;同时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证书的加2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2、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得1分;同时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的加2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3、电气专业负责人1名: 具有电气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得1分;同时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注册执业证的加2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4、结构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高级或以上职称得1分;同时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的加3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5、造价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造价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得1分;同时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证的加2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注:提供以上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书复印件及在投标单位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须加盖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或在网上打印的社保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须提供行政机关相关证明,不提供不得分。 | 16 |
合计 | 50分 |
评分项目 | 评审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分) |
设计方案(30分)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思路 | 优: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思路认识合理全面、透彻、具有前瞻性,得5分; 良: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思路认识一般,得4分;中:投标人有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思路等内容有阐述的,得3分;差:无该项得0分。 | 5 |
设计方案(30分) | 对项目设计构思及方案说明 | 优:有设计管理要点、工作计划编排及保证措施、质量保证措施、优化设计管理要点明确清晰、可行性强,内容充实,完全满足招标要求,整体评价优秀,得5分;良:设计管理要点、工作计划编排及保证措施、质量保证措施、优化设计管理要点描述一般,可行性较差,内容比较简单,整体评价一般,得4分;中:投标人有设计管理要点、工作计划编排及保证措施、质量保证措施、优化设计管理等内容有阐述的,得3分;差:无该项得0分。 | 5 |
设计方案(30分) | 对项目设计重点、难点、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应对策措施 | 优:对招标项目招标项目设计重点、难点、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应对策措施描述准确、符合实际的,得5分;良:对招标项目设计重点、难点、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应对策措施描述一般的,得4分;中:投标人有对招标项目设计重点、难点、关键性技术问题有阐述的,得基本分3分;差:无该项得0分。 | 5 |
设计方案(30分) | 设计的质量及进度保证措施 | 优:对招标项目质量保证措施、工作进度计划针对性突出、体系严密,工作进度计划合理可靠的,得5分;良:对招标项目质量保证措施、工作进度计划针对性一般、工作进度计划一般的,得4分;中:投标人有对招标项目质量保证措施、工作进度计划有阐述的,得3分;差:无该项得0分。 | 5 |
设计方案(30分)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 优: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针对性突出、体系严密,安排合理可靠的,得5分;良: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一般的,得4分;中:投标人有对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内容有阐述的,得3分;差:无该项得0分。 | 5 |
设计方案(30分) | 针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 | 优:合理化建议全面,针对性强的,得5分;良:合理化建议较全面,针对性一般的,得4分;中:投标人有针对本项目合理化建议有阐述的,得基本分3分;差:无该项得0分。 | 5 |
合计 | 30分 |
8.3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中标资格。8.2该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8.1投标文件经评审合格,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在第1名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他中标候选人依名次标明排列顺序。第八章定标办法报价评分表(20分)
投标报价得分(满分20分) | 报价评审方法:1、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下浮率须在0%~10.00 %之间(含边界值,以百分比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不在有效范围内的投标报价下浮率不予评审,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2、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下浮率进行算术平均(如有效报价数量多于 5 家,则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所得平均值即为评标基准下浮率 A(精确到小数点后 3 位,第4位四舍五入)。3、评标基准下浮率为 A,投标人投标报价下浮率为 B。投标报价得分为F1=20-∣B-A∣×100(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8.9中标人承担工程初步设计并提供所需资料设计成果等。中标人应当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和招标人的要求对投标方案进行修改完善。8.8招标人有权在工程建设中使用已支付方案设计费的方案,并根据需要对选定的实施方案进行调整和修改。8.7除非招标人根据公众利益决定不授予合同,否则招标人将授予中标人合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逾期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确认排名第二的投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业主将通知其他投标人要求延长投标有效期30天。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8.6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到合同签署这段时间里,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没有涉及的内容可以进行谈判,招标人和中标人均不得采取有碍合同生效或履行的行动。8.5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按照有关规定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8.4如中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条件(设计周期、估算工程造价)比其他投标异常低,招标人可要求中标人对遵守参加投标的各项条件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作出保证。
投标格式一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8.13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公示三个工作日。8.12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8.11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8.10招标人按招标公告、日程安排的规定支付投标方案设计费,各投标人所获投标方案设计费的税金自理。
我方认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规则,遵守评标委员会的裁决结果,并且不会采取妨碍项目进展的行为。我方遵守本投标书直至投标有效期满,在该日期前,本投标书对我方一直具有约束力,随时可接受中标。我方承认所附投标文件资料为本投标书的一部分。如果我方投标书含有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予以修正。我方接受你方关于任命争端裁决委员会的建议。我方(投标人的简称)已收到并研究了上述项目的招标文件、合同条件、招标人要求、资料表、附件、补充文件和技术规范等文件。我方已检查和核对了这些文件,未发现他们有错误或其他缺陷。据此,我方愿意以万元(下浮率_____%)的投标报价,按照本投标书,包括一并提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所附建议书,承担上述项目并修补其中任何缺陷。致:徐闻县海安镇人民政府项目名称:徐闻县海安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投标书
地址:投标人的代表(签名):投标人的(公章):除非制订正式合同协议书并生效,本投标书以及你方中标通知书,应构成你我双方间具有约束力的合同。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提供规定的履约担保,将在合同规定的日期开工,并在竣工时间内,按照上述文件完成项目。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收取设计费。
投标书附录投标格式二日期:年月日电子邮箱: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投标格式三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签字):投标人的(盖章):项目名称:徐闻县海安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序号 | 条款名称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资格等级:资格证书编号: | |
2 | 工期 | 设计工期 日历天 | |
3 | 质量标准 |
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单位性质:投标人名称:(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附有授权委托书
投标人:(盖单位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特此证明。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经营期限: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二)、授权委托书年月日
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
投标人(盖章):注:1、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下浮率须在0%~10.00%之间(含边界值,以百分比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不在有效范围内的投标报价下浮率不予评审,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报价表投标格式四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标报价下浮率 (%) | 备注 |
1 | 徐闻县海安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 ||
按下浮率计算的报价金额(人民币:元) |
:保函编号: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仅供参考)投标格式五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
发生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若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兹有(以下称“投标人”)在(以下简称“我方”)开设基本存款账户,其账号为:。鉴于投标人于年月日参加你方项目招标的投标,我方在此无条件及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并承诺,一旦收到你方提出的下述任何一种情形的书面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我方无条件地向贵方支付人民币(大写)元整[保证金金额]((小写)¥元):
邮政编码:担保人地址:日期:年月日担保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担保人名称(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盖单位公章):本保函自开具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截止日期为年月日(注:有效期截止日期不得少于本项目的投标有效期)。到期后,无论你方是否将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本保函均自动失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送达我方。
廉洁承诺书投标格式六各投标人须从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为招标人对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的要求。注:1、本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为参考样本,各投标人可使用本参考样本或按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样本(须涵盖本参考样本的所涉信息及要求)。联系电话(手机):联系人:
投标格式七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投标人(盖章):我司参加工程投标,承诺在投标的全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廉洁投标。如有违反有关规定,自愿接受按相关规定处理,并在一年内不得进入湛江市徐闻县有形建筑市场。徐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务商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徐闻县海安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正本)附件1:商务文件(正本)封面格式
附件2:商务文件(副本)封面格式投标日期:年月日投标人代表(签名):投标人(公章):件文
文务商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徐闻县海安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副本)
(正本)附件3:技术文件(正本)封面格式投标日期:年月日投标人代表(签名):投标人(公章):件
件文术技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徐闻县海安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
技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徐闻县海安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副本)附件4:技术文件(副本)封面格式年月日
一、项目概述第十章设计任务书年月日件文术
2、按照适用、安全、经济、美观的原则进行整体设计。1、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可靠”的工程咨询原则。三、方案设计原则详见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参考资料。二、参考资料本招标项目徐闻县海安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已由徐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徐发改投审【2022】7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上级财政专项资金,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统筹解决,发包人为徐闻县海安镇人民政府。工程地点:徐闻县海安镇全域。
8、积极慎重地采用成熟、适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先进性、安全性、经济性、适用性统一考虑,注重科学性。7、设计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标准、规范和规定。6、遵守国家安全环保法规,保护生态环境。5、系统工程要充分依托片区现有的公用工程和基础设施。4、设计应充分考虑徐闻县的气候特征和环境特征,符合国家及湛江市、徐闻县城市规划与设计的有关规定,能充分展示当地特色。3、充分考虑用地环境,做到布局合理、交通联系方便、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环境卫生技术规范》(GB51260-2017)《美丽乡村建设指南》(GB/T32000-2015)《村庄整治技术标准》(GB/T50445-2019)《广东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引》(2018)《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四、设计依据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15)《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2016)《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17)《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JJ169-2012)《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乡村道路工程技术规范》(GBT51224-2017)
《乡村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CECS354-2013)《乡村绿化技术规程》(LY/T2645-2016)《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L310-2019)《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2012)
六、设计要求(二)工程范围: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任务书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的初步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工程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图及概算编制及后续服务工作等,以及满足招标人对该项目使用要求的一切相关配套附属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一)工程概况:1、交通设施建设项目:(1)道路硬底化建设约282281平方米;(2)道路修缮涉及11条自然村;(3)道路扩建涉及10条自然村;(4)太阳能路灯3295盏;(5)白沙椰林大道建设工程。2、管网改造工程:(1)新建污水处理池14座;(2)新建16条自然村污水管网长度约35700米;(3)杏磊村集中供水工程。3、人居环境提升工程:(1)36条自然村人居环境整治,(2)农房外立面改造约72000平方米;(3)新建“四小园”128个;(4)河道整治约14400平方米;(5)大肚港景观提升和生态保护工程;(6)红坎浴区生态保护工程约25000平方米;(7)广安村前塘污染整治。4、公共基础设施工程:(1)水井村、广安村新建停车场、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2)村级文化设施18处,约3600平方米;(3)党建阵地打造约1500平方米;(4)新建一座精神文明实践站;(5)修建观海走廊约2公里;(6)炮楼、碉堡修复工程;(6)红坎景区停车场建设工程15000平方米;(7)、茂才公故居工程,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五、工程范围《农村防火规范》(GB50039-2010)《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
(根据财经制度订立,适用于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第十一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工期:3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招标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报告及图纸、工程概算书等初步设计送审稿,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的审查修改,完成初步设计报批稿,如初步设计审批单位要求补充、完善的资料或图纸,须在5个日历天内完成(不含评审时间及后期配合时间)。七、时间要求1、按规范要求的标准完成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编制工程概算,完成本项目的相关设计评审后,成果文件的存档需提交方案设计15套、效果图15套、初步设计图纸15套、工程概算书15套、有关工程CAD版图纸及电子材料(上述书面材料须制作成汇编本并配套相应的电子光盘)。承包人提交设计过程中相关文件及成果文件数量。
发包人:徐闻县海安镇人民政府设计证书等级:(由承包人编填)合同编号:工程地点:徐闻县海安镇全域工程名称:徐闻县海安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第二部分设计合同条款.........................................第一部分协议书..............................................目录签订日期:年月日承包人:
1.1建设内容及规模:1、交通设施建设项目:(1)道路硬底化建设约282281平方米;(2)道路修缮涉及11条自然村;(3)道路扩建涉及10条自然村;(4)太阳能路灯3295盏;(5)白沙椰林大道建设工程。2、管网改造工程:(1)新建污水处理池14座;(2)新建16条自然村污水管网长度约35700米;(3)杏磊村集中供水工程。3、人居环境提升工程:(1)36条自然村人居环境整治,(2)农房外立面改造约72000平方米;(3)新建“四小园”128个;(4)河道整治约14400平方米;(5)大肚港景观提升和生态保护工程;(6)红坎浴区生态保护工程约25000平方米;(7)广安村前塘污染整治。4、公共基础设施工程:(1)水井村、广安村新建停车场、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2)村级文化设施18处,约3600平方米;(3)党建阵地打造约1500平方米;(4)新建一座精神文明实践站;(5)修建观海走廊约2公里;(6)炮楼、碉堡修复工程;(6)红坎景区停车场建设工程15000平方米;(7)、茂才公故居工程,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一、工程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开招标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的设计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承包人:发包人:徐闻县海安镇人民政府协议书
(2)承包方式:按招标范围的要求和约定的取费标准,承担本项目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按时保质完成。(1)全部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任务书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的初步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工程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图及概算编制及后续服务工作等,以及满足招标人对该项目使用要求的一切相关配套附属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二、承包方式和内容1.4项目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19950.00万元。1.3资金来源: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上级财政专项资金,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统筹解决。1.2招标范围: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任务书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的初步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工程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图及概算编制及后续服务工作等,以及满足招标人对该项目使用要求的一切相关配套附属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
3.1.2费用的结算工程设计费收费基准价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工程勘察设计导则》(第二版)计算。3.1.1计价标准:3.1本项目初步设计费总价为万元(下浮率%)三、合同价款:(3)设计要求:按规范要求的标准完成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编制工程概算,完成本项目的相关设计评审后,成果文件的存档需提交方案设计15套、效果图15套、初步设计图纸15套、工程概算书15套、有关工程CAD版图纸及电子材料(上述书面材料须制作成汇编本并配套相应的电子光盘)。承包人提交设计过程中相关文件及成果文件数量。
拟委派本项目专业人员一览表五、拟委派本项目专业人员:工期:3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招标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报告及图纸、工程概算书等初步设计送审稿,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的审查修改,完成初步设计报批稿,如初步设计审批单位要求补充、完善的资料或图纸,须在5个日历天内完成(不含评审时间及后期配合时间)。四、合同工期本工程初步设计费为141.73万元,最终结算价总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按141.73万元×(1-中标下浮率)来计取,按本合同约定的奖罚和增减设计费另计。
序号 | 岗位名称 | 姓名 | 证书编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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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合同条款(3)中标通知书(文件)(2)履行本合同的相关补充协议(1)协议书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六、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定义与合同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8)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7)承包人的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含评标期间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6)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含招标期间澄清、补充修改的文件及答疑纪要等)(5)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
(以下无正文)十三、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陆份,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贰份。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和承包人提交履约担保后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自行终止。十一、本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承包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发包人、承包人任一方均可向徐闻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电话:电话:邮政编码:邮政编码:住所:住所: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
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1.定义和解释通用合同条款开户银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开户银行:传真:传真:
1.6项目经理:指由设计人书面委任的负责本工程设计的组织管理者。1.5咨询单位:指受发包人委托对本工程勘察报告或设计文件进行审查或提供咨询意见的咨询机构。1.4分包人:是指经发包人同意,具有相应资质,从设计人处分包承担设计合同中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并与其签订分包合同的咨询机构。1.3设计人:即合同协议书中的“承包人”,指其投标文件已为发包人所接受,并与发包人签订了合同协议书承担本合同工程设计的咨询机构,以及取得该当事机构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不包括该当事机构的任何受让人(除非发包人同意)。1.2发包人:即合同协议书中的“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执行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单位,或其指定的负责管理建设项目的代表机构,以及取得该当事人(单位)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进行设计招标的工程。
1.12签约合同价:指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包括了暂列金额的合同总金额。1.11设计文件:指设计人按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范、规定提交的设计产品,包括初步设计文件、技术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本合同包括的具体设计文件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10设计:指设计人按合同的规定而进行的有关工程测量、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勘察、专项勘察、材料试验、科学研究试验、工程及设施设计、水土保持设计以及经济调查,概(预)算编制等全部或单项工作。本合同包括的具体设计内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9设计技术要求:是设计工作的依据,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建设部颁布的关于工程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和办法等,以及发包人有关设计的其他书面要求。1.8设计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书、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设计技术要求、设计工作量及报价清单,以及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1.7专业负责人:指由设计人批准的、并经过发包人认可的各专业设计负责人。
1.17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1.16不可抗力:指发包人与设计人不能预见或不能采取措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或社会政治因素等。质量事故的界定按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1.15设计质量事故:指由于设计等责任过失而使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和设计使用年限内遭受损毁或产生不可弥补的本质缺陷,而需要对工程或设施、设备进行更新、补强、返工修复的事故。1.14暂列金额:指暂时未定的,包括在合同中,并在报价清单中以此名称标明的金额,用于进行本工程可能发生的额外设计工作或作为不可预见费用。按照合同条款第7.5款的规定使用。1.13合同结算价格:指设计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全部设计工作,发包人应付给设计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调整。
2.5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文件、设计方案、建筑方案、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2.4发包人应组织专家或委托咨询单位对设计文件和为了满足设计需要而进行的各种研究试验成果进行审查,并负责设计文件的报审工作,向设计人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后的批复意见。对设计人在贯彻落实审查意见时提出的有关问题应及时予以认真解答,但并不免除设计人根据本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2.3在设计人员进入现场进行作业时,发包人应对设计人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但并不免除设计人根据本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2.2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供开展设计工作所需要的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批准的前一阶段的全部设计文件、资料及附件、有关的协议、文件等,并对提供的原始资料的可靠性负责。2.1发包人应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和技术要求,确定合理的设计工作量及合理的设计周期,并按本合同有关规定及时支付设计费。2.发包人的责任与义务
3.1.1设计人应根据本合同工程的具体情况,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发包人设计技术要求的规定,完成本合同工程的设计工作。3.1设计人的一般责任与义务3.设计人的责任与义务2.8发包人应履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义务。2.7由于执行发包人的书面指令而造成的设计质量事故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但不免除设计人根据本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2.6发包人不应对设计人提出不符合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发包人不应随意压缩合同规定的设计周期。
3.1.7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均为保密资料,设计人除在履行本合同下义务时可向受雇于设计人的相关研究人员透露外,不能在任何情况下(包括本合同有效期内及之后)向第三者透露。3.1.6设计人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因其采用的技术方案等方面发生侵犯专利权的行为而引起索赔或诉讼,则设计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并保障发包人免于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害和损失。设计人采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技术方案的,应当征得该投标人的书面同意,并支付合理的使用费用。3.1.5设计人为实施本项工程,应参加发包人风险以外的其它有关的雇主责任保险,以使本项工程顺利进行。设计人应将全部保险费(如人身安全险和设备险等)计入合同报价中,发包人将不另行支付。3.1.4设计人在进行设计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保卫和环境保护措施,如设计人未能采取有效的措施,而发生的与设计活动有关的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赔偿、诉讼费用及其他一切责任应由设计人负责。对于设计人在设计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或者造成第三方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或由此而引起的其他一切损害和损失,发包人均不承担责任。3.1.3在设计过程中,设计人应与本项目相干扰的铁路、航道、水利、管线、电力电信及其他相关建筑设施或特殊保护区域的主管部门进行协商,获得项目相干扰部门对推荐路线的认同意见、协议、批准文件或纪要等,以确保本项目顺利实施。3.1.2设计人应按照《建设工程设计管理条例》做好设计的质量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设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建立完整的设计文件的设计、复核、审核、会签和批准制度,明确各阶段的责任人,并对本合同工程的设计质量负责。
3.2.2设计人必须贯彻“技术先进、安全可靠、适用耐久、经济合理”的基本原则,加强总体设计,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合理选用技术指标,树立全寿命周期成本的理念,充分发挥工程建设项目经济、社会和环境的综合效益。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工程,设计人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设计人及设计人员对其设计负责。3.2.1设计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安全生产隐患或者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3.2设计的一般规定3.1.9设计人必须接受发包人的指示,积极配合咨询单位工作。3.1.8发包人及咨询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对设计文件的审查并不免除设计人的责任。
(5)设计文件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要求,符合安全、适用、耐久、经济、美观的综合要求;并应特别注意沿线景观及沿线设施的协调性和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要求;(4)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相应设计阶段的有关规定,并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3)设计依据的基本资料应完整、准确、可靠,建筑方案论证充分,计算可靠,并符合系统运行安全的要求;(2)设计文件的编制须符合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贯彻提高社会经济效益和促进技术进步的方针,实行资源综合利用,节约资源和能源,符合国家自然风景区、城市、集镇、村庄规划和相关专业规划,符合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消防、抗震、人防规定;(1)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规程、定额和合同的要求;3.2.3设计文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3.2.7设计人应按发包人要求的数量(符合规范要求)提供所有为完成设计所必需的研究试验阶段性或成果性报告,接受发包人或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查,并对相关问题作出澄清和解答。3.2.6当发包人或咨询单位认为需调用设计人的设计计算书时,设计人必须及时提供。3.2.5设计人应按批准的初步设计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并接受发包人、咨询单位及发包人上级主管部门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然后按审查意见修改施工图设计文件。设计人应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施工图预算的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施工图预算应按各施工标段进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复后,则作为编制施工招标文件的依据。设计人的初步设计文件必须接受发包人、咨询单位及发包人的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查,凡审查意见中提出的问题,设计人应逐条给予认真贯彻落实,提交书面的反馈意见并免费修改初步设计文件。3.2.4设计人必须根据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初步设计工作。初步设计文件经审查批复后,则作为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控制建设项目投资的依据。(6)设计文件中关于工程建设材料、配件和设备的选用,应当注明其性能及技术标准,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但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和产品品牌。
(2)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有能力及时处理与解决施工中与设计有关的问题;(1)开工前在发包人指定的时间内,做好设计文件的技术交底工作和现场控制点的交接工作(交桩);3.3.2设计人应在施工现场设立代表处或派驻经验丰富的设计代表常驻施工现场,做好施工现场服务,并负责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设计问题:3.3.1设计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进行各项招标工作,按发包人规定的时间提供各标段施工招标资审所需的工程数量和工程说明;按发包人规定的时间提供各标段的施工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和参考资料;按发包人要求安排相关人员参加标前会,就有关设计问题进行答疑;3.3后续服务3.2.8设计人应根据设计需要开展专题研究工作,提交相应专题研究报告,并通过发包人或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查。
3.3.3本项目设计变更的设计由设计人承担,设计人应及时完成设计,提交设计变更文件,并对设计变更文件承担相应责任,由于不可预见因素或发包人增加的设计项目或发包人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由发包人与设计人另行协商支付费用;除此之外的设计变更,其费用就视为已含入合同报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所有设计变更必须提供变更预算并由设计负责人签字及加盖公章确认。若发包人在工作中发现设计代表不称职或有违法行为时,有权提出更换,设计人应在发包人提出更换通知的7天内完成更换工作并使发包人满意。发包人对设计代表的数量和资历条件有特定要求的,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设计人应按发包人提出的要求派驻设计代表,否则按违约处理。(5)参加本工程的中间交接、交工、竣工验收,提交设计工作报告,并配合质量监督部门校核工程是否按施工图设计施工。(4)参与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并对因设计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3)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积极配合发包人对施工及建筑方案进行优化设计;
3.6.2设计人不得将工程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经发包人同意,设计人可将工程设计中跨专业或者有特殊要求的设计工作进行分包。3.6.1设计人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设计任务转包。3.5转包和分包3.4.2发包人对履约担保提出的任何索赔要求,均应在履约担保有效期内提出。3.4.1在签订合同前,设计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金额和形式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如履约担保采用履约保函,则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并由满足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级别的银行开具。执行本条规定所需的费用由设计人承担。在发包人签收最后一批设计成果文件之前,设计人应保证履约保函一直有效。3.4履约保函
3.7.1设计人应安排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投入工作,并在设计过程中和施工服务期内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在项目设计期间,未经发包人批准,项目经理、专业负责人及设计代表不得更换。3.7人员保证与变更3.6.6发包人对设计人与各分包人之间的法律和经济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3.6.5任何分包合同须在签订之日7天内报发包人备案。3.6.4即使发包人同意分包,也不应解除设计人根据合同规定应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设计人应对其分包人的工作负全部责任。3.6.3分包人的资质和能力均应与其承担的工程规模和标准相适应,分包人不得再将该分包项目再次分包或转包。
4.设计周期及提交成果设计人应履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义务。3.8其他义务3.7.4由于发包人提出加快设计进度,提前完成设计工作而增加人员时,其费用应另外计列。3.7.3设计人的工作进度没有达到设计人投标文件中承诺的进度计划时,发包人有权提出要求增加设计人员,设计人应立即安排,其费用被认为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之中。3.7.2如果设计人员不能胜任工作、渎职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发包人有权以书面形式提出更换要求,设计人应立即派出不低于原设计人员相应资历的人员替换;若非因上述原因,设计人有权拒绝。设计人在事先取得发包人的同意后可以更换其所派驻现场的人员,但应符合合同规定的资历要求。
设计人在开展专题研究之前,应针对专题研究的具体内容提交详细的工作大纲(含电子文件一份),报发包人审核后实施,并作为设计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发包人对设计人设计详细工作大纲及进度计划、专题研究详细工作大纲的审查,并不免除设计人对本项目设计(含专题研究)应承担的责任。4.3专题研究详细工作大纲设计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4天内,针对设计各个阶段工作内容向发包人提交具有可实施性、分项目的设计详细工作大纲及进度计划,以及为完成本计划而建议采用的措施和说明(含电子文件一份),经批准后作为设计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是发包人对设计进行项目管理的依据之一。4.2设计详细工作大纲及进度计划的提交设计人应根据发包人要求分批、分阶段提供所需设计成果资料。本工程设计周期安排及设计人需提交的设计成果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4.1设计周期及提交成果
5.1.2发包人超过合同规定的日期支付费用的,应偿付逾期的违约金。偿付办法与金额按本合同条款第7.2款的规定办理。5.1.1由于发包人变更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未按合同规定提供设计必需的资料,而造成设计的返工、停工、窝工或修改设计,发包人应按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由于发包人要求提前完成设计工作而导致增加的人员和费用,应另行计列。5.1发包人的违约5.违约与赔偿设计人应在每月月底向发包人提供进度报告,说明该月工作进展情况及下月计划安排,并根据发包人要求,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月度工作例会。4.4设计进度报告
(3)设计人未能按期提交设计文件、专题研究报告(发包人同意延长期限的除外);(2)设计人未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设计,或未根据勘察成果资料进行工程设计,或设计人在设计文件中指定或变相指定材料或设备生产厂、供应商;(1)设计人将设计任务转包,或者未经发包人同意私自分包;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均属设计人违约:5.2设计人的违约5.1.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但并非设计人原因造成),发包人除应按设计人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费用外,还应按剩余合同价的5%-10%向设计人支付违约金。
(9)因设计错误而造成重大质量事故;(8)因设计错误而造成一般质量事故;(7)设计人若未及时选派合格的设计代表进驻施工现场,或未能在发包人和设计人约定的时间内给予答复、完成变更设计;(6)设计人未按照本合同第3.4.1项规定提供配合招标的后续服务;(5)因设计深度不够、资料不足、方案缺陷以及设计质量低劣而被要求返工从而造成质量问题;(4)在收到发包人或咨询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的审查意见后,设计人未在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对设计文件、专题研究报告的修改;
5.3责任的期限设计人发生本款约定的违约情况时,无论发包人是否解除合同,发包人均有权向设计人课以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违约金,并由发包人将其违约行为上报省级建设主管部门。(13)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设计人其他违约情况。(12)设计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计人员发生变化(包括项目经理、专业负责人、和其它主要设计人员的变化,但因不可抗力引起的人员变动除外)。(11)由于设计人的过失或责任引起本项目发生重大设计变更或较大设计变更,导致施工工期拖延或者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10)因设计深度不够、资料不足、方案缺陷或质量低劣并且未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查;
组成合同的各个文件应该被认为是一个整体,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含义不清或互相矛盾处,以所列顺序在前者为准:6.2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合同文件自双方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盖单位章后生效。设计人工作的开始和完成时间按照合同文件的规定执行。6.1合同的生效6.合同的生效、推迟与终止设计人与发包人双方的责任与义务期限为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时间范围。但设计人对本合同工程设计质量的责任则是设计使用年限内的终身责任。
(6)设计技术要求;(5)通用合同条款;(4)专用合同条款;(3)投标书;(2)中标通知书;(1)合同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设计人提交的经发包人审核通过的设计详细工作大纲及进度计划、专题研究详细工作大纲等);
6.3.1由于发包人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服务增加和时间延续则:6.3延误(10)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9)联合体协议(如有);(8)投标文件中承诺投入的项目主要人员;(7)报价清单(如有);
6.4.2发包人认为设计人无正当理由而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时,应以书面通知设计人,并说明理由。若发包人在21天内没有收到满意的答复,发包人可以发出进一步的通知终止本合同,但此进一步的通知必须在第一个通知发出28天后发出。6.4.1发包人可以在至少28天以前以书面通知设计人暂停全部或部分设计工作或终止本合同,一旦收到此类通知,设计人应立即安排停止计划并将费用减到最小。6.4推迟与终止6.3.2由于发包人或不可抗力等因素,设计人无法履行合同的,设计人可以提出终止合同,并于28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发包人根据合同单价和设计人实际完成的工作量予以赔偿。(2)设计人应保持详细原始记录。(1)设计人应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采取合理措施使损失减少至最低;
7.1.2本合同的设计工作计价模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7.1.1发包人应按合同规定按时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用,以及设计人额外服务的费用。7.1设计费用7.费用与支付不论何种原因,本合同的终止,不应损害和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索赔要求和应负的责任。6.5合同终止不影响权利和责任
15天内(以设计人确认收到通知的日期为准)未做任何书面答复,则发包人不予支付,直到设计人作出书面澄清为止。如果发包人对设计人提交的付款申请有异议时,发包人应在10日内发出书面通知要求设计人澄清,设计人应在15日内作出回复。发包人在收到设计人书面澄清(以发包人签收的日期为准)之日起30天内支付。如果设计人在收到发包人要求书面澄清的通知后7.3有异议的支付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支付设计费用。设计人应在每一阶段工作完成后的15日内提出付款申请函,发包人审查没有异议后,应在收到申请后30日内向徐闻县财政局申请支付。7.2支付时间7.1.3发包人向设计人实际支付的设计费,将不高于初步设计审批概算中相应设计费的审批额,设计费超出审批额部分发包人将予以扣除,合同总价则相应变更,不足部分发包人将不另行支付。
在合同实施期间,若由于国家政策调整或新颁法律、法规、标准的发布或市场因素变化导致本项目设计费用的变化,则应根据专用合同条款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7.6设计费用的调整本合同的暂列金额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暂列金额应按发包人的书面指示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根本不予动用。如果使用暂列金额进行某项额外设计工作、专题研究、审查和会务工作,其费用应按设计人投标报价中相应项目的基本单价和实际发生的工作量经发包人核定后支付,或者按实际发生的工作费用经发包人核实后支付。7.5暂列金额设计人应保存能清楚证明有关设计工作时间和支付费用的记录,并在发包人有要求时允许发包人指派的人员进行审查。7.4审查
8.1法律和法规8.其它设计人应自行承担完成本项目设计工作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并包括在报价清单各项目报价之内,发包人不另行支付。7.8税费为保证设计人的设计质量和设计服务,在设计费中扣留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金额作为本项目的质量保证金,待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自接到有关申请拨款报告30天内返还给设计人。7.7质量保证金
8.4争议的解决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设计人及其雇员不应接受本合同规定以外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利益和报酬;设计人不得参与与发包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8.3利益的冲突发包人就本项目设计及专题研究工作而向设计人提供的成果为发包人所拥有。设计人因受发包人委托进行的本项目设计及专题研究而产生的成果均为双方所共同享有,其中任何一方向第三方转让时须经另一方同意,但若发包人因推行本项目的需要向第三者透露研究成果,则无须经过设计人的同意。8.2版权本合同必须服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和法规,对合同的解释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和法规为准。
设计专用合同条款8.4.2采用仲裁方式最终解决争议的项目,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发包人和设计人双方具有约束力。全部仲裁费用应由败拆方承担,或按仲裁委员会裁决的比例分担。(2)向约定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8.4.1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议、纠纷或因违反、终止本合同而引起的对损失、损害的任何赔偿,应事先协商,设计人和发包人达成一致意见。如未能达成一致,可向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按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1.2发包人:徐闻县海安镇人民政府。1.1本次进行设计招标的项目为徐闻县海安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1.定义和解释②.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通用合同条款一致。①.专用合同条款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补充或细化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说明:
2.2补充内容: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供开展工作所需有关基础资料及其提供时间为:发包人在收到设计人有关设计问题及确认问题的函件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每次设计会议纪要应在该次会议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设计人发出。2.1补充内容:2.发包人的责任与义务1.3本合同包括的具体设计内容: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任务书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的初步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工程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图及概算编制及后续服务工作等,以及满足招标人对该项目使用要求的一切相关配套附属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
序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份数 | 提交日期 | 有关事宜 |
1 | 建设用地红线图 | 1 | 签订合同后3日内 | |
2 | 立项批文 | 1 | 签订合同后3日内 |
(一)设计人的责任增加如下内容:3.4履约保函: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金额的5%,履约担保的金额:采用银行保函,履约保函应由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地级市支行或以上级别的银行开具。3.设计人的责任与义务2.8发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无。2.3补充说明:通用条款中所有“上级主管部门”均改为“相关主管部门”。
(1)设计人的设计文件应符合中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的工程设计技术规范、规定及标准,同时列出本项目设计涉及到的详细的设计规范、规定及标准。(二)设计人的义务(4)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3)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须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设计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15套,并对其负责。
(三)概算(6)其他依据合同和法律规定应由设计人履行的义务。(5)设计人履行投标承诺的义务。(4)设计人不得留置设计文件。(3)设计人对所提供工程概算中的工程量清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2)设计必须体现政府和发包人的意图,针对本项目特点编制详细的工作大纲,保证按期、按质、按量完成双方商定的各项工作内容,并对设计质量负责。
(6)发包人有权聘请有资质的单位审查设计人造价文件的客观性、准确性。如果工程概算超出限定的工程造价,设计人必须对初步设计进行修改,并承诺该修改不改变有关设计和规划的原则、内容与要求,不改变原方案设计的构思,不降低使用功能与设计质量标准。发包人对此修改不支付任何附加设计费用。(5)设计人在扩大初步设计阶段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概算必须满足发包人用作于“投标限价”的要求,发包人将根据设计人提供的工程概算,委托相关咨询单位或有注册造价资格的造价师进行审查,并据此作为工程招标的“投标限价”。(4)设计概算应结合工程招投标的需要编制,单位、单项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原则必须统一,编码必须一致,便于投资分析和验工计价时的检索。编制单元及章节划分应符合投资控制的需要,方便发包人根据工程招投标的标段灵活组合。(3)设计人应对概算的准确性负责,认真分析可能影响造价的各种因素(如自然条件、生产工艺和施工条件等),准确选用现行的定额、费用和价格等各项编制依据,使概算能够完整地反映设计内容,合理地反映施工条件,准确地确定工程造价。(2)设计概算的起算指标分析应提供依据,起算数据应经有关部门或人员确认,确认后不得随意修改。没有定额的指标必须进行指标分析,针对本工程的特点合理确定。(1)设计人必须在方案设计审查、扩大初步设计审查时提交相应深度的投资估算、概算,对投资限额目标作进一步的细化,并按设计深度提供相应的主要工程材料数量表、设备清单、数量及询价资料,概算计算书、编制说明书。
本工程初步设计费为141.73万元,最终结算价总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按141.73万元×(1-中标下浮率)来计取,按本合同约定的奖罚和增减设计费另计。5.2费用的结算本次招标总费用中包含了本项目初步设计过程中所产生的可预见与不可预见一切费用,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参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投资估算,进行限额设计,本项目初步设计费为141.73万元,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141.73万元。5.1设计费用(四).费用与支付
1、知识产权(五).其他本款约定为:本合同的暂列金额为工程设计费的0%。5.4暂列金额5.3设计费支付:
付费次序 | 占设计费% | 付费额(万元) | 付费时间(由交付成果所决定) |
第一次付费 | 20% | 本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 | |
第二次付费 | 60% | 方案设计审查通过后十个工作日内接受支付申请 | |
第三次付费 | 付至设计费结算额的100% | 初步设计审查和概算经发改部门审定后十个工作日内接受支付申请,本次付费金额随经发改部门审定概算调整后的设计费调整,本次付费支付至设计费结算额的100%。 |
2、争议的解决(5)任何一方不得泄漏对方的技术资料和商业秘密。(4)设计人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本项目所做的全部设计文件,不再用于其他任何项目的设计,否则,视为设计人严重违约,设计人应清退本合同所有已付费用,发包人并有权追究设计人因此而引起的其他法律责任。(3)发包人拥有设计人为本项目设计且按本合同要求所提交的全部设计文件的完全使用权,并且在本合同执行完毕后继续拥有合法使用以上设计文件的权利。(2)设计人保证本项目的设计文件未侵犯其他方的知识产权,否则必须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1)本项目设计的署名权归设计人所有,设计版权归发包人所有;不经发包人同意,设计人不得将此项目的设计文件(资料)用于其他工程项目,否则视为侵权;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现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对署名权或版权产生侵害的一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2.3不可抗力2.2不可抗力与合同变更、终止增加内容:(2)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达成协议的,由当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发包人、设计人协商解决。争议经协商、和解或调解达成协议的,双方应当自觉履行。2.1项约定为:
发包人、设计人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将对方的资料及文件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必须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3.保密条款当任何一方提出申请并经双方书面同意时,可对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合同双方对合同所作的修改和补充应理解为只是对部分合同条款的变更,不影响原合同其它条款的效力。2.4合同变更(2)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后7日内提供证明。(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徐闻县海安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
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招标文件
(公开招标)
招标单位(公章):徐闻县海安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公章):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二〇二二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投标须知
第四章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第五章投标文件报送规定
第六章开标办法
第七章评标办法
第八章定标办法
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十章设计任务书
第十一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章招标公告
徐闻县海安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1招标条件
徐闻县海安镇人民政府作为徐闻县海安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
计的招标人,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设计的所有批准、登记、
备案等手续,已具备初步设计招标的条件。项目业主为徐闻县海安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徐闻县海安镇人民政府委托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招标
代理,组织进行本工程的初步设计公开招标工作,选定设计单位。
1.2项目概况
1.2.1工程名称:徐闻县海安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1.2.2工程位置:徐闻县海安镇全域。
1.2.3项目批准文件:徐发改投审【2022】75号。
1.2.4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
1.2.5建设内容及规模:1、交通设施建设项目:(1)道路硬底化建设约282281
平方米;(2)道路修缮涉及11条自然村;(3)道路扩建涉及10条自然村;(4)
太阳能路灯3295盏;(5)白沙椰林大道建设工程。2、管网改造工程:(1)新
建污水处理池14座;(2)新建16条自然村污水管网长度约35700米;(3)杏
磊村集中供水工程。3、人居环境提升工程:(1)36条自然村人居环境整治,
(2)农房外立面改造约72000平方米;(3)新建“四小园”128个;(4)河
道整治约14400平方米;(5)大肚港景观提升和生态保护工程;(6)红坎浴区
生态保护工程约25000平方米;(7)广安村前塘污染整治。4、公共基础设施工
程:(1)水井村、广安村新建停车场、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2)村级文化
设施18处,约3600平方米;(3)党建阵地打造约1500平方米;(4)新建一座
精神文明实践站;(5)修建观海走廊约2公里;(6)炮楼、碉堡修复工程;(6)
红坎景区停车场建设工程15000平方米;(7)、茂才公故居工程,建筑面积200
平方米。
1.2.6招标范围: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任务书范围内所有建设
内容的初步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工程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图及概
算编制及后续服务工作等,以及满足招标人对该项目使用要求的一切相关配套附
属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
1.2.7投资估算:项目估算总投资19950.00万元。
1.2.8初步设计费
参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投资估算,进行限额设计,本项目初步设计费为
141.73万元。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141.73万元。
1.2.9本次招标总费用中包含了本项目初步设计过程中所产生的可预见与不
可预见一切费用,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1.2.10费用的结算
本工程初步设计费为141.73万元,最终结算价总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按
141.73万元×(1-中标下浮率)来计取,按本合同约定的奖罚和增减设计费另计。
1.2.11工期
工期:3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招标内容:方
案设计、初步设计报告及图纸、工程概算书等初步设计送审稿,配合上级有关部
门的审查修改,完成初步设计报批稿,如初步设计审批单位要求补充、完善的资
料或图纸,须在5个日历天内完成(不含评审时间及后期配合时间)。
1.2.12质量
设计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或以上要求。
1.3前期服务机构
1.3.1机构名称:湛江恒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3.2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时同时发布最终完
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给所有投标人参考。
1.3投标资格
1.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1.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
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道路工程及排水工程)专业
设计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
1.3.3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在册人员,具备市政相关专
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二代身份证及近三个月(2022年9月、10月、11月)
的社会劳动保险证明(出具加盖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社会劳动保险证明,社
会劳动保险证明所属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无法提
供该社保证明的,须提供行政机关相关证明。
1.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查询时
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结果有效。
1.3.5根据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
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省外进粤建筑企业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
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1.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和分公司投标,只接受总公司投标。
1.3.7投标人已自愿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根据广州
市人民政府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投标人代表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按广州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关于疫情防控的最新的部署要求执行。
说明: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详细资格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
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4获取招标文件
1.4.1招标文件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登录广州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以及项目有关资料。
1.4.2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为准。
招标人的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1.4.3投标人于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
500元,售后不退。
1.5招标投标程序安排及要求
1.5.1本次招标不设置投标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且符合本项目资格要
求的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5.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12月13日10
时(北京时间,下同)。
1.5.3答疑提问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5日17:00时。提问为匿名
方式,通过:电子邮件:441820390@qq.com。
1.5.4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发布时间:2022年12月
16日。统一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1.5.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3日15时00分,投
标人应于2023年1月3日14时30分至2023年1月3日15时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在递交投标文件时,
需单独提供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一式二份。投标人可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网上下载。
1.5.6开标时间:2023年1月3日15时00分。开标地点:广州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
1.5.7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
件,将予以拒收。
1.6投标经济补偿
1.6.1招标人对本项目的所有投标人均不作任何投标经济补偿,其投标费用
自理。
1.6.2招标人有权无偿使用未中标或者放弃中标单位的设计技术方案。所有
投标人应保护招标人使用其设计技术方案不能受到来自第三方的侵权诉讼或索
赔,否则投标人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中标人负责设计技术方案修改和
优化,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费用中。
1.7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
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为准。招
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
布。
1.8异议与投诉
1.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
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
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
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徐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名投诉,电话:
0759-4806082。(具体要求依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1.8.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
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9招标人
1.9.1名称:徐闻县海安镇人民政府
1.9.2地址:湛江市徐闻县海安镇海安大道
1.9.3联系人:王华强
1.9.4联系电话:13729006000
1.10招标代理机构
1.10.1名称: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10.2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东路83号29栋202-204房
1.10.3联系人:陈小琳
1.10.4联系电话:15768379552
招标人:徐闻县海安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12月13日
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规定 |
1 | 标段名称 | 徐闻县海安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
2 | 工程地点 | 徐闻县海安镇全域 |
3 | 工程规模及内容 | 1、交通设施建设项目:(1)道路硬底化建设约282281平方米;(2)道路修缮涉及11条自然村;(3)道路扩建涉及10条自然村;(4)太阳能路灯3295盏;(5)白沙椰林大道建设工程。2、管网改造工程:(1)新建污水处理池14座;(2)新建16条自然村污水管网长度约35700米;(3)杏磊村集中供水工程。3、人居环境提升工程:(1)36条自然村人居环境整治,(2)农房外立面改造约72000平方米;(3)新建“四小园”128个;(4)河道整治约14400平方米;(5)大肚港景观提升和生态保护工程;(6)红坎浴区生态保护工程约25000平方米;(7)广安村前塘污染整治。4、公共基础设施工程:(1)水井村、广安村新建停车场、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2)村级文化设施18处,约3600平方米;(3)党建阵地打造约1500平方米;(4)新建一座精神文明实践站;(5)修建观海走廊约2公里;(6)炮楼、碉堡修复工程;(6)红坎景区停车场建设工程15000平方米;(7)、茂才公故居工程,建筑面积200平方米。 |
4 | 招标范围 | 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任务书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的初步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工程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图及概算编制及后续服务工作等,以及满 |
(3)设计人未能按期提交设计文件、专题研究报告(发包人同意延长期限的除
外);
(4)在收到发包人或咨询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的审查意见后,设计人未在
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对设计文件、专题研究报告的修改;
(5)因设计深度不够、资料不足、方案缺陷以及设计质量低劣而被要求返工从
而造成质量问题;
(6)设计人未按照本合同第3.4.1项规定提供配合招标的后续服务;
(7)设计人若未及时选派合格的设计代表进驻施工现场,或未能在发包人和设
计人约定的时间内给予答复、完成变更设计;
(8)因设计错误而造成一般质量事故;
(9)因设计错误而造成重大质量事故;
(10)因设计深度不够、资料不足、方案缺陷或质量低劣并且未通过上级主管部
门的审查;
(11)由于设计人的过失或责任引起本项目发生重大设计变更或较大设计变更,
导致施工工期拖延或者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
(12)设计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计人员发生变化(包括项目
经理、专业负责人、和其它主要设计人员的变化,但因不可抗力引起的人员变动除外)。
(13)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设计人其他违约情况。
设计人发生本款约定的违约情况时,无论发包人是否解除合同,发包人均有权向
设计人课以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违约金,并由发包人将其违约行为上报省级建设主
管部门。
5.3责任的期限
设计人与发包人双方的责任与义务期限为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时间范围。但设计
人对本合同工程设计质量的责任则是设计使用年限内的终身责任。
6.合同的生效、推迟与终止
6.1合同的生效
合同文件自双方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盖单位章后生效。设计人工作的开始和完成
时间按照合同文件的规定执行。
6.2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组成合同的各个文件应该被认为是一个整体,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含义不清或
互相矛盾处,以所列顺序在前者为准:
(1)合同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
补充资料;设计人提交的经发包人审核通过的设计详细工作大纲及进度计划、专题研
究详细工作大纲等);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设计技术要求;
(7)报价清单(如有);
(8)投标文件中承诺投入的项目主要人员;
(9)联合体协议(如有);
(10)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6.3延误
6.3.1由于发包人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服务增加和时间延续则:
(1)设计人应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采取
合理措施使损失减少至最低;
(2)设计人应保持详细原始记录。
6.3.2由于发包人或不可抗力等因素,设计人无法履行合同的,设计人可以提
出终止合同,并于28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发包人根
据合同单价和设计人实际完成的工作量予以赔偿。
6.4推迟与终止
6.4.1发包人可以在至少28天以前以书面通知设计人暂停全部或部分设计工作
或终止本合同,一旦收到此类通知,设计人应立即安排停止计划并将费用减到最小。
6.4.2发包人认为设计人无正当理由而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时,应
以书面通知设计人,并说明理由。若发包人在21天内没有收到满意的答复,发包人
可以发出进一步的通知终止本合同,但此进一步的通知必须在第一个通知发出28天
后发出。
6.5合同终止不影响权利和责任
不论何种原因,本合同的终止,不应损害和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索赔要求和应
负的责任。
7.费用与支付
7.1设计费用
7.1.1发包人应按合同规定按时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用,以及设计人额外服务的
费用。
7.1.2本合同的设计工作计价模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7.1.3发包人向设计人实际支付的设计费,将不高于初步设计审批概算中相应设
计费的审批额,设计费超出审批额部分发包人将予以扣除,合同总价则相应变更,不
足部分发包人将不另行支付。
7.2支付时间
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支付设计费用。设计人应在每一阶段工作完
成后的15日内提出付款申请函,发包人审查没有异议后,应在收到申请后30日内
向徐闻县财政局申请支付。
7.3有异议的支付
如果发包人对设计人提交的付款申请有异议时,发包人应在10日内发出书面通
知要求设计人澄清,设计人应在15日内作出回复。发包人在收到设计人书面澄清(以
发包人签收的日期为准)之日起30天内支付。如果设计人在收到发包人要求书面澄
清的通知后
15天内(以设计人确认收到通知的日期为准)未做任何书面答复,则发包人不
予支付,直到设计人作出书面澄清为止。
7.4审查
设计人应保存能清楚证明有关设计工作时间和支付费用的记录,并在发包人有要
求时允许发包人指派的人员进行审查。
7.5暂列金额
本合同的暂列金额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暂列金额应按发包人的书面指示全部
或部分地使用,或根本不予动用。如果使用暂列金额进行某项额外设计工作、专题
研究、审查和会务工作,其费用应按设计人投标报价中相应项目的基本单价和实际发
生的工作量经发包人核定后支付,或者按实际发生的工作费用经发包人核实后支付。
7.6设计费用的调整
在合同实施期间,若由于国家政策调整或新颁法律、法规、标准的发布或市场因
素变化导致本项目设计费用的变化,则应根据专用合同条款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7.7质量保证金
为保证设计人的设计质量和设计服务,在设计费中扣留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金额
作为本项目的质量保证金,待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自接到有关申请拨款报告30天
内返还给设计人。
7.8税费
设计人应自行承担完成本项目设计工作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并包括在报价清单各
项目报价之内,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8.其它
8.1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必须服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和法规,对合同的解释应以中华人民共
和国的现行法律和法规为准。
8.2版权
发包人就本项目设计及专题研究工作而向设计人提供的成果为发包人所拥有。设
计人因受发包人委托进行的本项目设计及专题研究而产生的成果均为双方所共同享
有,其中任何一方向第三方转让时须经另一方同意,但若发包人因推行本项目的需要
向第三者透露研究成果,则无须经过设计人的同意。
8.3利益的冲突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设计人及其雇员不应接受本合同规定以外的与本工程有关的
利益和报酬;设计人不得参与与发包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8.4争议的解决
8.4.1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议、纠纷或因违反、终止本合同而引
起的对损失、损害的任何赔偿,应事先协商,设计人和发包人达成一致意见。如未能
达成一致,可向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按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约定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4.2采用仲裁方式最终解决争议的项目,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发包人
和设计人双方具有约束力。全部仲裁费用应由败拆方承担,或按仲裁委员会裁决的比
例分担。
设计专用合同条款
说明:
①.专用合同条款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
细化。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补充或细化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和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
②.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通用合同条款一致。
1.定义和解释
1.1本次进行设计招标的项目为徐闻县海安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1.2发包人:徐闻县海安镇人民政府。
1.3本合同包括的具体设计内容: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任务书范围内所有建
设内容的初步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工程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图及概算
编制及后续服务工作等,以及满足招标人对该项目使用要求的一切相关配套附属工程
项目的初步设计。
2.发包人的责任与义务
2.1补充内容:
发包人在收到设计人有关设计问题及确认问题的函件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
书面答复,每次设计会议纪要应在该次会议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设计人发出。
2.2补充内容: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供开展工作所需有关基础资料及其提供时间
为:
序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份数 | 提交日期 | 有关事宜 |
1 | 建设用地红线图 | 1 | 签订合同后3日内 | |
2 | 立项批文 | 1 | 签订合同后3日内 |
2.3补充说明:通用条款中所有“上级主管部门”均改为“相关主管部门”。
2.8发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无。
3.设计人的责任与义务
3.4履约保函: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金额的5%,履约担保的金额:采用银行保函,
履约保函应由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地级市支行或以上级别的银行开具。
增加如下内容:
(一)设计人的责任
(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
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15套,并对其负责。
(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3)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须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
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设计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
(4)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
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
设计人索赔。
(二)设计人的义务
(1)设计人的设计文件应符合中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的工程设计技术
规范、规定及标准,同时列出本项目设计涉及到的详细的设计规范、规定及标准。
(2)设计必须体现政府和发包人的意图,针对本项目特点编制详细的工作大纲,
保证按期、按质、按量完成双方商定的各项工作内容,并对设计质量负责。
(3)设计人对所提供工程概算中的工程量清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4)设计人不得留置设计文件。
(5)设计人履行投标承诺的义务。
(6)其他依据合同和法律规定应由设计人履行的义务。
(三)概算
(1)设计人必须在方案设计审查、扩大初步设计审查时提交相应深度的投资估
算、概算,对投资限额目标作进一步的细化,并按设计深度提供相应的主要工程材料
数量表、设备清单、数量及询价资料,概算计算书、编制说明书。
(2)设计概算的起算指标分析应提供依据,起算数据应经有关部门或人员确认,
确认后不得随意修改。没有定额的指标必须进行指标分析,针对本工程的特点合理确
定。
(3)设计人应对概算的准确性负责,认真分析可能影响造价的各种因素(如自然
条件、生产工艺和施工条件等),准确选用现行的定额、费用和价格等各项编制依据,
使概算能够完整地反映设计内容,合理地反映施工条件,准确地确定工程造价。
(4)设计概算应结合工程招投标的需要编制,单位、单项工程,分部、分项工程
的划分原则必须统一,编码必须一致,便于投资分析和验工计价时的检索。编制单元
及章节划分应符合投资控制的需要,方便发包人根据工程招投标的标段灵活组合。
(5)设计人在扩大初步设计阶段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概算必须满足发包人用
作于“投标限价”的要求,发包人将根据设计人提供的工程概算,委托相关咨询单位
或有注册造价资格的造价师进行审查,并据此作为工程招标的“投标限价”。
(6)发包人有权聘请有资质的单位审查设计人造价文件的客观性、准确性。如果
工程概算超出限定的工程造价,设计人必须对初步设计进行修改,并承诺该修改不改
变有关设计和规划的原则、内容与要求,不改变原方案设计的构思,不降低使用功能
与设计质量标准。发包人对此修改不支付任何附加设计费用。
(四).费用与支付
5.1设计费用
参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投资估算,进行限额设计,本项目初步设计费为
141.73万元,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141.73万元。
本次招标总费用中包含了本项目初步设计过程中所产生的可预见与不可预见一
切费用,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5.2费用的结算
本工程初步设计费为141.73万元,最终结算价总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按
141.73万元×(1-中标下浮率)来计取,按本合同约定的奖罚和增减设计费另计。
5.3设计费支付:
付费次序 | 占设计费% | 付费额(万元) | 付费时间(由交付成果所决定) |
第一次付费 | 20% | 本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 |
付费次序 | 占设计费% | 付费额(万元) | 付费时间(由交付成果所决定) |
第二次付费 | 60% | 方案设计审查通过后十个工作日内接受支付申请 | |
第三次付费 | 付至设计费结算额的100% | 初步设计审查和概算经发改部门审定后十个工作日内接受支付申请,本次付费金额随经发改部门审定概算调整后的设计费调整,本次付费支付至设计费结算额的100%。 |
5.4暂列金额
本款约定为:本合同的暂列金额为工程设计费的0%。
(五).其他
1、知识产权
(1)本项目设计的署名权归设计人所有,设计版权归发包人所有;不经发包人
同意,设计人不得将此项目的设计文件(资料)用于其他工程项目,否则视为侵权;
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
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
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现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
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对署名权或版权产生侵害的一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
法律责任。
(2)设计人保证本项目的设计文件未侵犯其他方的知识产权,否则必须承担由
此而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
(3)发包人拥有设计人为本项目设计且按本合同要求所提交的全部设计文件的
完全使用权,并且在本合同执行完毕后继续拥有合法使用以上设计文件的权利。
(4)设计人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本项目所做的全部设计文件,不再用
于其他任何项目的设计,否则,视为设计人严重违约,设计人应清退本合同所有已付
费用,发包人并有权追究设计人因此而引起的其他法律责任。
(5)任何一方不得泄漏对方的技术资料和商业秘密。
2、争议的解决
2.1项约定为: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发包人、设计人协商解决。争议经协商、和解
或调解达成协议的,双方应当自觉履行。
(2)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达成协议的,由当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
不成的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增加内容:
2.2不可抗力与合同变更、终止
2.3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3日内书面通
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后7日内提供证明。
2.4合同变更
当任何一方提出申请并经双方书面同意时,可对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合同双方
对合同所作的修改和补充应理解为只是对部分合同条款的变更,不影响原合同其它条
款的效力。
3.保密条款
发包人、设计人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
将对方的资料及文件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必须承担一切由
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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