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某单位某部食堂及菜窖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西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8/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jlsgxt-g3009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国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女士0971-393063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某部食堂及菜窖整修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青海省国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街道文博路3号3-363号铺)二楼开标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LSGXT-G3009 (青海省国丰竞谈(工程)2024-076 )
项目名称:某部食堂及菜窖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8.35752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35752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整修改造内容:青藏线三个点位食堂刮乳胶漆、更换瓷砖、更换吊顶、 菜窖整修及那曲分输首站保鲜菜窖增加保温层、增加防潮顶及安装冷冻制冷机组等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项目控制价:贰拾捌万叁仟伍佰柒拾伍元贰角肆分(小写:¥283575.24元)。
3、资金来源:上级下拨。
4、工期:30天。
5、建设地点:雁石坪、唐古拉、拉萨、那曲。
6、标段划分:无。
合同履行期限:30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承诺函。(二)非外资独资企业或非外资控股企业,需提供承诺函。(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需提供承诺函。(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需提供相关网站截图。(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六)本项目特定资质: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经理须在投标申请人单位注册,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中标后至竣工前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承诺)。(七)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基本存款账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有效、完整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八)省外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进青备案登记证明。(九)供应商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提供承诺函。(十)供应商须提供通过军队采购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备案截图。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30日  至 2024年09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4: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青海省国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街道文博路3号3-363号铺)二楼开标室
方式:邮箱报名(3246265532@qq.com),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青海省国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街道文博路3号3-363号铺)二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1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青海省国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街道文博路3号3-363号铺)二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8月30日至9月05日(09: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谈判文件获取方式:邮箱报名,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注: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7.有效的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三)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
缴费方式:电汇,电汇形式缴纳时请在交易用途栏注明用途及项目编号,获取谈判文件的同时须出示缴纳购买谈判文件费用的银行电汇凭证。
户名:青海省国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黄河路支行
账户号码:28002001040024974
注:汇款时请注明“项目名称+报名费”。
(四)凡通过报名申请的供应商,缴费成功后,代理机构通过邮箱将谈判文件发送至潜在报价供应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青海省海西内蒙古自治州格尔木市中山路39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181097921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省国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国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街道文博路3号3-363号铺)            
联系方式:李女士:0971-39306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1810979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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