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小区H段公建1号7号门面转让交易公告
项目名称 | 苍梧小区H段公建1号7号门面 | 项目编号 | 连交所委字2023年(91-5)号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6-25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7-01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以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长信息披露,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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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1,622,000.00 | ||||||||||||||||||||||||||||||||||||||||||||||||
评估基准日 | 2024-03-31 | |||||||||||||||||||||||||||||||||||||||||||||||||
评估机构 | 江苏先河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苏先河资评报字(2024)第05001号 | |||||||||||||||||||||||||||||||||||||||||||||||||
转让底价(元) | 1,622,000.00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连云港市苍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91320700138967193P 注册地: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22号金融中心1号金融新天地B座701-708号、801-808号 法定代表人:刘艾国 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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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资产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产权交易机构在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转让公告信息并由贵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若本次转让的实物资产产权出现争议,一切后果由我方承担。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对所填写内容及提交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上述材料内容予以公告。 4.我方已对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交易规则有了充分的理解和认可,并愿意遵守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交易规则。 5.标的转让后,我方积极协助受让方办理资产交接及变更手续,如果由于我方提供资料存在瑕疵而未在公告中披露的原因,致使资产无法交接或变更等情形,我方承担全部责任。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贵所、意向受让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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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决策文件 | 连云港市苍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九届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特别 |
1.本标的为苍梧小区H段公建1号7号门面房,转让底价为人民币1,622,000.00元(含增值税)。本标的房产产别为股份制产,建成时间为2002年,房屋产权证载建筑面积为86.8㎡,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7.4平方米。 2.本标的的房屋所有权证上载明的房屋坐落与国有土地使用证上的坐落不一致,经确认,两者为同一地址。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线下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4.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信誉,无重大失信行为。 5.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6.意向受让方应按本公告要求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当天18:00前完成报名手续并交纳保证金,否则将不具备受让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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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 《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 《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e交易平台自助交易管理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普通竞价体验项目(验证本机竞价环境))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标的原地展示。联系人:薄先生,电话:19051219699。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06-25 08:30至 2024-07-01 18:00 | |||
报名手续 | 1.交易方式: (1)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按照转让底价与受让方承诺受让底价孰高原则确定成交价; (2)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交易所将组织网络竞价方式(价高者得)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 2.报名资格申请: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截止当日18:00时前,登录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e交易平台)(https://cqjy.ejy365.com/),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并对标的提交报名申请。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在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e交易平台)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意向受让方的本人行为。 3.意向受让方须上传材料扫描件: a.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应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企业章程复印件;(3)企业同意受让标的物的内部决策文件;(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5)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页面打印;(6)现场勘验表或放弃勘验承诺书;(7)《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产权受让申请书》(由产权交易所提供);(8)其他需提供的相关材料。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b.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1)身份证复印件;(2)现场勘验表或放弃勘验承诺书;(3)《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产权受让申请书》(由产权交易所提供);(4)其他需提供的相关材料。所有材料均需本人签字加盖手印。 (以上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e交易平台“相关附件”中。未上传或上传材料不完整的视为报名不合格。) 4.交纳交易保证金:竞买人须于公告期截止当日18:00前向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的账户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不接受代付,以到账为准,且不计利息)。 5.交易保证金交纳后,视为已知悉标的的情况,接受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其受让意向行为不可撤销。 6.意向受让方如有下列情况,取消其该次竞价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e交易平台)网站进行注册报名或其注册报名信息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的。 (2)如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有效到达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或非以本人名义交纳保证金,则该报名人不具备受让资格。 (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无失信被执行记录的查询结果如有异常,则该报名人不具备受让资格。 (4)转让方认为意向受让方不符合竞价资格的其它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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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 2.报名人应于挂牌截止日18:00前以本人名义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全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为准)至以下账户,本次交易支持数字人民币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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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
服务费 | 按标准收取 | ||||
附件下载 |
国有产权转让合同.pdf
受让申请书(自然人)_5.doc
受让申请书(法人)_5.doc
苍梧小区H段公建1号7号门面_放弃现场勘验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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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张女士 |
咨询电话 | 19351880730、0518-85100969 | |
咨询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号金海财富中心一楼 | |
技术支持 | ||
其 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