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无锡至宜兴高速公路雪堰枢纽至西坞枢纽段扩建工程、连云港至宿迁高速公路徐圩至灌云段环保工程施工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9/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301000001028587004807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蕊
标书截止时间2024/09/30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14
公告正文
E4301000001028587004807
招标公告
无锡至宜兴高速公路雪堰枢纽至西坞枢纽段扩建工程、连云港至宿迁高速公路徐圩至灌云段环保工程施工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无锡至宜兴高速公路雪堰枢纽至西坞枢纽段扩建工程、连云港至宿迁高速公路徐圩至灌云段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1〕1033号、苏发改基础发〔2020〕961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以苏交建许字〔2024〕00117号、苏交建许字〔2023〕00615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环保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总体概况
(1)无锡至宜兴高速公路雪堰枢纽至西坞枢纽段扩建工程
无锡至宜兴高速公路雪堰枢纽至西坞枢纽段扩建工程北起于常州市武进区雪堰枢纽北侧,接苏锡常南部高速公路,南止于无锡市宜兴市西坞枢纽,接长深高速公路宁杭段(G25),全长35.735km。
(2)连云港至宿迁高速公路徐圩至灌云段
连云港至宿迁高速公路徐圩至灌云段路线全长约40.653km。项目起自连云港市徐圩新区,与228国道交叉,顺接方洋路,向西南布线,在徐圩水厂北侧跨越烧香支河,经东辛农场水产管理区、西陬管理区及沿河管理区,于板浦镇周圩村附近跨越善后河进入同兴镇,路线在伊芦社区、罘山之间向西南布设,于轴北村附近跨越车轴河,继续向西南在下车镇北侧与青盐铁路、沈海高速交叉,之后偏向西,于仲集南侧与连镇客专、204国道交叉,跨越盐河后在枯沟河北侧向西布线,止于机场互通南侧约4km与长深高速交叉处。
本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120km/h,路基宽27.0m。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分4个标段,即XYK-411、XYK-412、LS-LYG41、LS-LYG411标段,各标段桩号范围及招标内容如下:
(1)无锡至宜兴高速公路雪堰枢纽至西坞枢纽段扩建工程
XYK-411标段:K135+276.995~K149+000桩号范围内的声屏障屏体、立柱等施工,不含路基段声屏障基础;
XYK-412标段:K149+000~K171+012.326桩号范围内的声屏障屏体、立柱等施工,不含路基段声屏障基础。
(2)连云港至宿迁高速公路徐圩至灌云段
LS-LYG41标段:K0+000~K27+700桩号范围内的声屏障屏体、立柱等施工,不含路基段声屏障基础;K24+600~K24+850、K30+000~K30+200以及K38+650~K38+950桩号范围内的隔声窗设施安装,拆除原窗户设施、隔声窗设施安装完成后对窗框窗台的恢复及相关建筑垃圾清运、安装协调事宜等工作;
LS-LYG411标段:K27+700~K40+652.453桩号范围内声屏障屏体、立柱等施工,不含路基段声屏障基础。
2.3计划工期
XYK-411、XYK-412标段:2024年11月至2027年6月,共计32个月;
LS-LYG41、LS-LYG411标段:2024年10月至2025年6月,共计9个月。
工期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单位条件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施工资质。
(2)业绩要求
2014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500万元的声屏障制作安装工程施工项目。
注:上述“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500万元的声屏障制作安装工程施工项目”是指:合同范围仅包含声屏障制作安装施工的,其合同金额应明确不小于500万元;或合同范围不仅包含声屏障制作安装施工的,但其中声屏障制作安装施工的合同金额应明确不小于500万元。
(3)其他
A.注册、登记情况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安全生产要求
a.投标人具有省级或以上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b.自2023年1月16日《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明确生产安全事故处罚措施的通知》(苏交建质〔2023〕9号)发布以来,投标人不存在因自身或其劳务合作单位在发包人建设管理项目(如果有)现场发生由应急管理部门牵头调查处理的人员伤亡事故而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a)发生致死1人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b)发生致死2人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c)发生致死3人及以上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d)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5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C.信誉要求
a.投标人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不得低于C级(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等级为准);
b.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c.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
(1)项目经理
A.资质要求
a.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b.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c.具有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B.业绩要求
至少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500万元的声屏障制作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的一任项目经理或一任项目总工或两任项目副经理。
注:上述“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500万元的声屏障制作安装工程施工项目”是指:合同范围仅包含声屏障制作安装施工的,其合同金额应明确不小于500万元;或合同范围不仅包含声屏障制作安装施工的,但其中声屏障制作安装施工的合同金额应明确不小于500万元。
(2)项目总工
A.资质要求
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B.业绩要求
至少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500万元的声屏障制作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的一任项目经理或一任项目总工或两任项目副经理。
注:上述“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500万元的声屏障制作安装工程施工项目”是指:合同范围仅包含声屏障制作安装施工的,其合同金额应明确不小于500万元;或合同范围不仅包含声屏障制作安装施工的,但其中声屏障制作安装施工的合同金额应明确不小于500万元。
(3)其他
2019年1月1日以来,在招标人建设管理的工程项目未按投标承诺到岗、中途更换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不得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投入到本次招标项目中。
3.3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 。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地址:南京市石鼓路69号江苏交通大厦
招标代理: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科建路有志大厦507室
电话:025-52772820 13701580663
联系人:王蕊 周晓卫
工作QQ:3635426897(请投标人主动添加)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参加标段数不限,不接受联合体。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在无锡至宜兴高速公路雪堰枢纽至西坞枢纽段扩建工程环保工程施工项目(XYK-411、XYK-412标段)、连云港至宿迁高速公路徐圩至灌云段环保工程施工项目(LS-LYG41、LS-LYG411标段)共计4个标段中,每家单位可对4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1个标。
8.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9月30日18:00,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招投标管理”中点击“预约管理”,在本项目招标公告下侧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点击“申请预约”按钮填写联系人信息(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完成招标文件领取工作。
8.3领取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3635426897。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8.4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5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6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8.7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QQ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疑问,宜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8.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10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11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三楼)公开开标。
8.9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如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10行政监督部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
地址:南京市升州路16号
电话:025-52853073
邮政编码:210001
注:本公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4年9月24日
招标公告
无锡至宜兴高速公路雪堰枢纽至西坞枢纽段扩建工程、连云港至宿迁高速公路徐圩至灌云段环保工程施工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无锡至宜兴高速公路雪堰枢纽至西坞枢纽段扩建工程、连云港至宿迁高速公路徐圩至灌云段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1〕1033号、苏发改基础发〔2020〕961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以苏交建许字〔2024〕00117号、苏交建许字〔2023〕00615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环保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总体概况
(1)无锡至宜兴高速公路雪堰枢纽至西坞枢纽段扩建工程
无锡至宜兴高速公路雪堰枢纽至西坞枢纽段扩建工程北起于常州市武进区雪堰枢纽北侧,接苏锡常南部高速公路,南止于无锡市宜兴市西坞枢纽,接长深高速公路宁杭段(G25),全长35.735km。
(2)连云港至宿迁高速公路徐圩至灌云段
连云港至宿迁高速公路徐圩至灌云段路线全长约40.653km。项目起自连云港市徐圩新区,与228国道交叉,顺接方洋路,向西南布线,在徐圩水厂北侧跨越烧香支河,经东辛农场水产管理区、西陬管理区及沿河管理区,于板浦镇周圩村附近跨越善后河进入同兴镇,路线在伊芦社区、罘山之间向西南布设,于轴北村附近跨越车轴河,继续向西南在下车镇北侧与青盐铁路、沈海高速交叉,之后偏向西,于仲集南侧与连镇客专、204国道交叉,跨越盐河后在枯沟河北侧向西布线,止于机场互通南侧约4km与长深高速交叉处。
本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120km/h,路基宽27.0m。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分4个标段,即XYK-411、XYK-412、LS-LYG41、LS-LYG411标段,各标段桩号范围及招标内容如下:
(1)无锡至宜兴高速公路雪堰枢纽至西坞枢纽段扩建工程
XYK-411标段:K135+276.995~K149+000桩号范围内的声屏障屏体、立柱等施工,不含路基段声屏障基础;
XYK-412标段:K149+000~K171+012.326桩号范围内的声屏障屏体、立柱等施工,不含路基段声屏障基础。
(2)连云港至宿迁高速公路徐圩至灌云段
LS-LYG41标段:K0+000~K27+700桩号范围内的声屏障屏体、立柱等施工,不含路基段声屏障基础;K24+600~K24+850、K30+000~K30+200以及K38+650~K38+950桩号范围内的隔声窗设施安装,拆除原窗户设施、隔声窗设施安装完成后对窗框窗台的恢复及相关建筑垃圾清运、安装协调事宜等工作;
LS-LYG411标段:K27+700~K40+652.453桩号范围内声屏障屏体、立柱等施工,不含路基段声屏障基础。
2.3计划工期
XYK-411、XYK-412标段:2024年11月至2027年6月,共计32个月;
LS-LYG41、LS-LYG411标段:2024年10月至2025年6月,共计9个月。
工期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单位条件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施工资质。
(2)业绩要求
2014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500万元的声屏障制作安装工程施工项目。
注:上述“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500万元的声屏障制作安装工程施工项目”是指:合同范围仅包含声屏障制作安装施工的,其合同金额应明确不小于500万元;或合同范围不仅包含声屏障制作安装施工的,但其中声屏障制作安装施工的合同金额应明确不小于500万元。
(3)其他
A.注册、登记情况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安全生产要求
a.投标人具有省级或以上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b.自2023年1月16日《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明确生产安全事故处罚措施的通知》(苏交建质〔2023〕9号)发布以来,投标人不存在因自身或其劳务合作单位在发包人建设管理项目(如果有)现场发生由应急管理部门牵头调查处理的人员伤亡事故而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a)发生致死1人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b)发生致死2人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c)发生致死3人及以上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d)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5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C.信誉要求
a.投标人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不得低于C级(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等级为准);
b.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c.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
(1)项目经理
A.资质要求
a.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b.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c.具有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B.业绩要求
至少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500万元的声屏障制作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的一任项目经理或一任项目总工或两任项目副经理。
注:上述“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500万元的声屏障制作安装工程施工项目”是指:合同范围仅包含声屏障制作安装施工的,其合同金额应明确不小于500万元;或合同范围不仅包含声屏障制作安装施工的,但其中声屏障制作安装施工的合同金额应明确不小于500万元。
(2)项目总工
A.资质要求
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B.业绩要求
至少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500万元的声屏障制作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的一任项目经理或一任项目总工或两任项目副经理。
注:上述“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500万元的声屏障制作安装工程施工项目”是指:合同范围仅包含声屏障制作安装施工的,其合同金额应明确不小于500万元;或合同范围不仅包含声屏障制作安装施工的,但其中声屏障制作安装施工的合同金额应明确不小于500万元。
(3)其他
2019年1月1日以来,在招标人建设管理的工程项目未按投标承诺到岗、中途更换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不得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投入到本次招标项目中。
3.3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 。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地址:南京市石鼓路69号江苏交通大厦
招标代理: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科建路有志大厦507室
电话:025-52772820 13701580663
联系人:王蕊 周晓卫
工作QQ:3635426897(请投标人主动添加)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参加标段数不限,不接受联合体。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在无锡至宜兴高速公路雪堰枢纽至西坞枢纽段扩建工程环保工程施工项目(XYK-411、XYK-412标段)、连云港至宿迁高速公路徐圩至灌云段环保工程施工项目(LS-LYG41、LS-LYG411标段)共计4个标段中,每家单位可对4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1个标。
8.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9月30日18:00,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招投标管理”中点击“预约管理”,在本项目招标公告下侧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点击“申请预约”按钮填写联系人信息(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完成招标文件领取工作。
8.3领取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3635426897。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8.4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5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6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8.7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QQ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疑问,宜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8.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10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11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三楼)公开开标。
8.9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如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10行政监督部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
地址:南京市升州路16号
电话:025-52853073
邮政编码:210001
注:本公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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