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华东公司上海延安高架路面项目沥青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6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12/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a0000017273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田闯18212149818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19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03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FA00000172737华东公司上海延安高架路面项目沥青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A00000172737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内容的使用人为:中交路桥华东工程有限公司延安高架路面综合整治工程一标段项目经理部
1.2招标人为:中交路桥华东工程有限公司
1.3本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 沥青混凝土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取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新采购子平台(以下简称:供应链系统新采购子平台)进行电子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内容:工程主要对延安高架南侧道路外环 沪青平立交-凯旋路南上匝道(含)路段(墩号:YN481- YN242),包含延安高架主线、延安西路立交、上匝道3根、下匝道1 根进行桥面铺装整治、伸缩缝整治和交通设施维修等。工程地点:上海市长宁区
工程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如需现场查看请联系项目物装部负责人:田闯,联系电话:18212149818)
2.2 招标内容
2.2.1 本次 沥青混凝土 采购招标的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供货期等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2.2.2本次招标的 沥青混凝土 ,其质量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有效的相关标准要求及本项目设计图纸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的生产商或贸易商;
(6)其他条件:无。
3.2  具体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贸易商,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
(2)生产能力要求: 满足本项目施工进度需求。生产商需具有一定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要求: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提供近3年财务会计报表或者能够证明投标人财务能力的相关资料。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效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的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5)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近几年内我国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使用招标物资的供货业绩至少2份,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要求提供与供货业绩对应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至少2份。最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未被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中交路桥华东工程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允许生产商或贸易商参加投标。但贸易商与其代理的生产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贸易商所代理的生产商应满足生产商的资格要求。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不予通过。 
4.报名确认
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1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门户(网址:https://sp.iccec.cn/),进入公告点击参与,参与此次招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在供应链系统新采购子平台( https://pp.iccec.cn/)以电子版方式发售。
5.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无论是否中标,该费用不予退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9日14时00分前汇款至招标指定账户,购买标书款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并经招标人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由财务出具收款收据,不提供发票;购买标书后将银行转账的电子回单发送到电子邮箱:1754926561@qq.com,对于未及时发送电子回单或电话联系,导致交纳标书款不能下载招标文件的,标书费不予退还。
单位名称:中交路桥华东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上海中银大厦支行              
银行账号:4429 6887 1356
5.3投标人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华东公司上海延安高架路面项目沥青混凝土标书费,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
5.4成功递交招标文件费用的供应商于2024年12月19日14时00分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供应链系统供应商门户(https://sp.iccec.cn/)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3日15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供应链系统新采购子平台填报电子报价表,并上传签字盖章齐全的纸质投标文件彩色扫描件,递交时间为上传成功时间。当电子报价表与投标文件扫描件内容冲突时,以电子报价表数据为准。
6.2  逾期未上传或未全部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本次招标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新采购子平台(网址:https://pp.iccec.cn/,下同)。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交路桥华东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通讯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北翟路1556弄78号创佰汇创业园4楼
邮编:201106           电子邮箱:502745049@qq.com
项目物资负责人:田闯    联系电话:18212149818
网上咨询联系人:唐春利  联系电话:021-68795588-1606
招标监督机构:中交路桥华东工程有限公司审计部
 
中交路桥华东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3日    
 
附表:物资需求一览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
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供货期
招标文件售价(元)
备注
1
沥青混凝土
SMA-13
(改性沥青)

12000
上海市长宁区华东公司上海延安高架路面项目指定施工地点
2025.02--2025.05
300
 
2
沥青混凝土
AC-20

150
 
合计

12150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交路桥华东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通讯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北翟路1556弄78号创佰汇创业园4楼
邮编:201106           电子邮箱:502745049@qq.com
项目物资负责人:田闯    联系电话:18212149818
网上咨询联系人:唐春利  联系电话:021-68795588-1606
招标监督机构:中交路桥华东工程有限公司审计部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数量
单位
1
改性沥青玛蹄脂
12000

2
沥青混凝土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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