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200]d[gk]2019027-1
预算金额25万元
招标公司厦门市民政局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厦门市市民养老服务中心24.5万元
中标联系人周黄旋18650008505
公告正文
厦门市社会组织党建服务中心运营管理
项目编号:[350200]D[GK]2019027-1 作者:厦门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9-07-22 09:21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厦门市民政局

乙方厦门市市民养老服务中心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200]D[GK]2019027-1厦门市社会组织党建服务中心运营管理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 1-1 C020799 其他运营服务 其他运营服务 1 国内 245000 245000 厦门市市民养老服务中心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合计: 245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肆万伍仟元整(¥245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65) 天内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体育路2号社会组织管理局

4.3交付条件:投标人根据发包人要求提供相应服务后,由发包人及相关部门组织评审验收合格后。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中标金额 合同包预算 1 1-1 其他运营服务 1年 245000元 250000元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 :1,验收期次说明:满足采购要求,通过最终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50 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
2 30 中期评估合格后
3 20 完成服务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合同总金额的10%

9、合同有效期

以实际开始运营时间为开始日期,为期365天

10、违约责任

(一)乙方不得擅自将服务项目委托给第三方,违反上述规定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服务费,并按合同价款的5%支付违约金。(二)甲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时间支付款项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本协议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三)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开展工作并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本协议服务项目费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四)甲乙双方承诺并保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关权利义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甲乙双方如对协议条款规定的理解有异议,或者对与协议相关的事项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进行协商,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厦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项目名 称 项目内容 数量 服务期 预算价 厦门市社会组织党建服务中心运营管理 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1项 1年 250000元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一)承接主体 1、承接主体为在市、区依法注册登记的有运营管理经验的社会组织,并符合以下条件: ①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③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④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⑤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⑥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异常名录或者社会信用黑名单; ⑦符合国家有关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的要求; ⑧运营市社会组织党建服务中心的其他条件。 (二)基础服务保障 ①场地管理:对中心各功能室(四至六楼)及设施设备进行管理,开展清洁、整理、保养、安全检查,以及场地使用预约登记等。 ②参访接待:包含前期对接、实地参访接待、简要讲解和社会组织参访引导、后勤保障、信息撰写等。 ③公益超市:负责公益产品的出入库管理,对接公益慈善机构。 ④图书阅览区:负责做好图书管理,整理、归档、复位。 ⑤投标人须承诺:周末必须安排人员在岗值班。 (三)培育孵化服务 ①为入驻的初创期社会组织提供孵化培育服务。服务目标应达到组织治理规范、创始团队能力成长、核心业务模式清晰与专业服务能力发展、公信力提升等专业指标要求。 ②指导建立党组织。对入驻的社会组织中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督促指导他们建立单独、联合或兼合式党组织。 ③指导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对入驻的社会组织党组织要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达标创星活动深入推进党支部建设规范提升年的通知》要求,每个季度进行督导,对存在问题督促整改。 (四)拓展服务 ①统筹指导主题党日活动。指导、汇总入驻社会组织党组织编排年度主题党日活动,每月至少两次依托市社会组织党建服务中心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②每季度组织一次以上社会组织能力、党建工作培训或社会组织沙龙(含社工沙龙)。 ③每季度组织一次以上厦门优秀社会组织(如5A、4A 级社会组织)在中心进行项目交流推介。 ④每季度组织一次以上社会组织与企业之间、社会组织与社会组织之间进行资源对接。 ⑤更新制作中心的宣传页,结合线上线下宣传,扩大中心的知 名度。 ⑥辅助更新市社会组织党建服务中心硬件布置。 ⑦日常维护管理厦门社会组织微信公众号。 ⑧协助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提供咨询服务、政策宣传、业务培训等其他工作。 (五)其他事项 完成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社会组织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甲乙双方承诺并保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关权利义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甲方: 厦门市民政局 乙方: 厦门市市民养老服务中心
住所: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67号1号楼 住所: 厦门市思明区望海路17号201单元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刘方晓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周黄旋
联系方法: 13806039744
联系方法: 18650008505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城市建设支行
账号: 账号: 35101564901052520846


签订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67号1号楼

签订日期:2019年0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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